Circular Ref. No.: PNI[2022]08
日期:2022年9月22日
中国对船舶在沿海排放食物垃圾的规定简介及防损建议
华泰海事近期收到协会问询,关于其入会船舶在中国海域倾倒食物垃圾面临罚款,希望提供有关船舶食物垃圾排放的相关规定及解读。我们特此发布通函,介绍中国对船舶在沿海排放食物垃圾的相关规定及防损建议,供协会及其会员参考。
中国对船舶排放食物垃圾的规定
目前国内现行的行业标准是《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于2018年7月1日实施,取代了《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52-83)。该标准包括对船舶排放有毒液体物质、生活污水及食物垃圾等方面的规定。详情请参考华泰通函PNI[2018]11。
排放要求
中国是MARPOL公约缔约国,因此,中国的食物垃圾排放相关规定基本与MARPOL公约一致。具体排放要求如下:
对于食品废弃物,在距离最近陆地3海里以内(含)的海域,应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至12海里(含)的海域,粉碎或研磨至直径不大于25毫米后方可排放;在距离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的海域可以排放。
“最近陆地”指:与所在位置最近的领海基线。
处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向海域排放本法禁止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他物质的,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不按照本法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标准、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向海域排放《海洋环境保护法》禁止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他物质的,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不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标准排放污染物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容易被忽视的禁排区域
中国政府公布的领海基线
允许排放的最近距离应以船舶距离中国政府公布的领海基线计算,而不是船舶距离陆地的距离计算。中国政府公布的领海基线坐标请参附件。示意图如下:
渤海湾
渤海湾地区尚无已对外公布的领海基线,但根据华泰对此类案件的处理经验,海事局执法时认为老铁山西角与蓬莱角的连接线(下图中的红色虚线)以西为中国内水,禁止排放一切船舶垃圾。
2020年以来发生的相关的行政罚款案件情况
概况
根据华泰的数据,在2020-2022年处理的因倾倒垃圾而产生罚款的案件中,违规倾倒食物垃圾的约占23%,其中多发生在渤海,占比70%,黄海、东海和南海各占10%。最高的罚款金额为CNY 70,000元,最低的罚款金额为CNY 30,000元,单案平均罚款金额为CNY 43,000元。
相关行政罚款案件的规律和特点
通过对上述案件的分析发现,此类罚款多由于海事局检查发现船舶垃圾排放记录簿记载的垃圾排放位置未满足所规定的距离最近陆地的最小距离。自2020年以来,因防疫限制,中国海事局多采取远程检查代替登轮检查的方式,因此更加关注相关证书的有效性和各种船舶正式记录的正确性,以及通过这些记录检查船舶是否存在违规情况。发生违规排放垃圾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船员对于船舶所处船位不清,或对中国领海基线坐标不了解,或对于渤海湾属于中国内海不允许排放食物垃圾缺乏了解。
防损建议
1. 提醒有计划或者正在航行于中国沿海水域的船舶注意上文提到的容易被忽视的禁排区域。
2. 应根据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MARPOL附则5第10条3.1-3.4段的规定在垃圾记录薄中准确记录船舶垃圾的处理和排放。垃圾记录簿应当在进行最后一项记录后在船上保留至少2年,以备主管机关的检查确认。
3. 船舶有计划或者正在航行于中国沿海水域时,建议船员在其作业的电子海图上根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标注出领海基线的坐标,在电子海图上直观展示基线位置,以免因船舶所在位置与最近领海基线的距离不满足排放标准而违规。
如有任何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华泰海事总部(pni.bj@huatai-serv.com)或当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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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部分已公布的中国领海基线坐标
中国政府关于领海基线的声明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今天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
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
一、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 山东高角(1) 北纬37°24.0’ 东经122°42.3’
2. 山东高角(1) 北纬37°23.7’ 东经122°42.3’
3. 镆耶岛(1) 北纬36°57.8’ 东经122°34.2’
4. 镆耶岛(2) 北纬36°55.1’ 东经122°32.7’
5. 镆耶岛(3) 北纬36°53.7’ 东经122°31.1’
6. 苏山岛 北纬36°44.8’ 东经122°15.8’
7. 朝连岛 北纬35°53.6’ 东经120°53.1’
8. 达山岛 北纬35°00.2’ 东经119°54.2’
9. 麻菜珩 北纬33°21.8’ 东经121°20.8’
10. 外磕脚 北纬33°00.9’ 东经121°38.4’
11. 佘山岛 北纬31°25.3’ 东经122°14.6’
12. 海礁 北纬30°44.1’ 东经123°09.4’
13. 东南礁 北纬30°43.5’ 东经123°09.7’
14. 两兄弟屿 北纬30°10.1’ 东经122°56.7’
15. 渔山列岛 北纬28°53.3’ 东经122°16.5’
16. 台州列岛(1) 北纬28°23.9’ 东经121°55.0’
17. 台州列岛(2) 北纬28°23.5’ 东经121°54.7’
18. 稻挑山 北纬27°27.9’ 东经121°07.8’
19. 东引岛 北纬26°22.6’ 东经120°30.4’
20. 东沙岛 北纬26°09.4’ 东经120°24.3’
21. 牛山岛 北纬25°25.8’ 东经119°56.3’
22. 乌丘屿 北纬24°58.6’ 东经119°28.7’
23. 东碇岛 北纬24°09.7’ 东经118°14.2’
24. 大柑山 北纬23°31.9’ 东经117°41.3’
25. 南澎列岛(1) 北纬23°12.9’ 东经117°14.9’
26. 南澎列岛(2) 北纬23°12.3’ 东经117°13.9’
27. 石碑山角 北纬22°56.1’ 东经116°29.7’
28. 针头岩 北纬22°18.9’ 东经115°07.5’
29. 佳蓬列岛 北纬21°48.5’ 东经113°58.0’
30. 围夹岛 北纬21°34.1’ 东经112°47.9’
31. 大帆石 北纬21°27.7’ 东经112°21.5’
32. 七洲列岛 北纬19°58.5’ 东经111°16.4’
33. 观帆 北纬19°53.0’ 东经111°12.8’
34. 大洲岛(1) 北纬18°39.7 东经110°29.6’
35. 大洲岛(2) 北纬18°39.4’ 东经110°29.1’
36. 双帆石 北纬18°26.1’ 东经110°08.4’
37. 陵水角 北纬18°23.0’ 东经110°03.0’
38. 东洲(1) 北纬18°11.0’ 东经109°42.1’
39. 东洲(2) 北纬18°11.0’ 东经109°41.8’
40. 锦母角 北纬18°09.5’ 东经109°34.4’
41. 深石礁 北纬18°14.6’ 东经109°07.6’
42. 西鼓岛 北纬18°19.3’ 东经108°57.1’
43. 莺歌嘴(1) 北纬18°30.2’ 东经108°41.3’
44. 莺歌嘴(2) 北纬18°30.4’ 东经108°41.1’
45. 莺歌嘴(3) 北纬18°31.0’ 东经108°40.6’
46. 莺歌嘴(4) 北纬18°31.1’ 东经108°40.5’
47. 感恩角 北纬18°50.5’ 东经108°37.3’
48. 四更沙角 北纬19°11.6’ 东经108°36.0’
49. 峻壁角 北纬19°21.1’ 东经108°38.6’
二、西沙群岛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 东岛(1) 北纬16°40.5’ 东经112°44.2’
2. 东岛(2) 北纬16°40.1’ 东经112°44.5’
3. 东岛(3) 北纬16°39.8’ 东经112°44.7’
4. 浪花礁(1) 北纬16°04.4’ 东经112°35.8’
5. 浪花礁(2) 北纬16°01.9’ 东经112°32.7’
6. 浪花礁(3) 北纬16。01.5’ 东经112°31.8’
7. 浪花礁(4) 北纬16°01.0’ 东经112°29.8’
8. 中建岛(1) 北纬15°46.5’ 东经111°12.6’
9. 中建岛(2) 北纬15°46.4’ 东经111°12.1’
10. 中建岛(3) 北纬15°46.4’ 东经111°11.8’
11. 中建岛(4) 北纬15°46.5’ 东经111°11.6’
12. 中建岛(5) 北纬15°46.7’ 东经111°11.4’
13. 中建岛(6) 北纬15°46.9’ 东经111°11.3’
14. 中建岛(7) 北纬15°47.2’ 东经111°11.4’
15. 北礁(1) 北纬17°04.9’ 东经111°26.9’
16. 北礁(2) 北纬17°05.4’ 东经111°26.9’
17. 北礁(3) 北纬17°05.7’ 东经111°27.2’
18. 北礁(4) 北纬17°06.0’ 东经111°27.8’
19. 北礁(5) 北纬17°06.5’ 东经111°29.2’
20. 北礁(6) 北纬17°07.0’ 东经111°31.0’
21. 北礁(7) 北纬17°07.1’ 东经111°31.6’
22. 北礁(8) 北纬17°06.9’ 东经111°32.0’
23. 赵述岛(1) 北纬16°59.9’ 东经112°14.7’
24. 赵述岛(3) 北纬16°59.7’ 东经112°15.6’
25. 赵述岛(3) 北纬16°59.4’ 东经112°16.6’
26. 北岛 北纬16°58.4’ 东经112°18.3’
27. 中岛 北纬16°57.6’ 东经112°19.6’
28. 南岛 北纬16°56.9’ 东经112°20.5’
1. 东岛(1)北纬16°40.5’ 东经112°4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再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余领海基线。
04-22 来源: 海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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