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确保船舶达到更高标准的行业协作举措之一,国际保赔集团仍要求对船龄10年或10年以上载运重油(Heavy Fuel Oil,简称HFO)的远洋船舶的进行状况检验。
因此,所有在过去12个月内载运过重油且船龄达10年或10年以上的远洋船舶,均须接受状况检验,除非:
• 船舶在12个月内进行过保赔协会的状况检验;
• 船舶在6个月内进行过特检;
• 船舶的有效状态评估程序(CAP)等级为1级或2级,拥有IACS船级社会员资格。
根据ISO 3104测试法,重油的定义是在50摄氏度下运动粘度为380厘泊的剩余燃油。检验不针对运载中燃油或重质原油的船舶,以及运载沥青或焦油的船舶。
会员应注意,目前需要给协会提供一份声明说明被保险船舶是否在相关保险年度内运输重油。因此,对于2021年2月20日至2022年2月20日期间运载重油的船舶,今年必须尽快申报,不得迟于2022年4月30日。
如果船舶连续几年运输重油,协会没有义务每年要求检验。但是,在进行第一次检验之后,至少需要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是否提高检验频率,也由协会进行裁定。
04-22 来源: 海丰保险
05-29 来源:全桐 中远保险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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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来源:魏长庚、高金永 信德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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