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煤炭出口禁令下的不可抗力及停租条款
2022年1月,在国内发电厂的供应降至最低水平之后,世界最大的动力煤出口国印度尼西亚实施了为期一个月的煤炭出口禁令,以防止潜在的电力损失和停电。尽管印度尼西亚逐渐取消了那些满足其国内市场义务(DMO)要求的矿业公司的出口禁令,但禁令的余波仍影响着航运业。更准确地说,由于出口暂停,我们可能会看到船东和承租人之间装卸时间/滞期费和租船纠纷的增加。
航次租船合同
在航次租船中,承租人可能以不可抗力为由提出中断装卸时间和减轻滞期费责任。不可抗力是大陆法系的一项原则,但在英国法下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正因如此,合同相对人通常用指明产生不可抗力的具体事件的方式,来在合同中实施不可抗力。许多航次租船合同会在豁免条款中明确不可预见的情况,由于超出其控制的情形出现致使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这些情况可能构成不可抗力。同一条款将列出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这些事件的后果可能各不相同,提供各方从暂停履行租船合同到终止合同的权利。
然而,问题依然存在。印尼的煤炭出口禁令是否适用不可抗力?如果是这样,这是否会中断装卸时间或免除承租人的滞期费?很显然这是具体条款的解释问题,答案可能不能满足承租人。作为说明,1969年食糖租船合同包含了不可抗力条款,而美式煤炭租船合同条款8允许限制由于“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行为”而直接导致装卸货物失败的责任。另一个是最近出台的BIMCO 2022不可抗力条款。承租人可能会辩称,煤炭出口禁令符合上述豁免条款的措辞。另一方面,船东可以成功地反驳这一论点,并主张一般豁免条款既不够具体也不够明确,不足以进一步适用于装卸时间和滞期费的豁免。考虑到标准航次租船合同几乎不包括由于货物装船延误而造成的例外情况或装卸时间的中断,不可抗力对装卸时间和滞期费规定的延长似乎更为遥远。无论如何,明确清晰的描述是达到这种效果的先决条件,否则,承租人能否引用此原则是值得怀疑的。
此外,在不太可能发生的情况下,不可抗力条款似乎可以应用为装卸时间的豁免或中断,一旦发生滞期,则正如著名的格言“一旦滞期,永远滞期”说的那样,进入了恶性循环。一般规则规定,装卸时间的例外不构成滞期费的例外,除非“对此有明确的说明”。出于同样的原因,如果事件发生时,船舶已经在滞期,豁免条款将不能排除在此期间的延误,除非有明确的表达。
定期租船合同
在定期租船中,承租人很可能会争辩说,印尼政府实施的煤炭出口禁令构成了停租的条件。更准确地说,如果租船是根据NYPE 1946形式,他们可能会声称,这一行动属于条款15 “任何其他原因”的范围,阻止了船舶的正常工作。然而,短语“任何其他原因”,在没有“无论什么”这个词的情况下,是适用合同解释的同类规则的应用。换句话说,它作为列表末尾的兜底条款,并指与该列表中先前提到的事件类型相同的任何其他原因。显然,暂停出口煤炭,或任何其他类型的货物,不属于第15条的停租事件的定义,也不能向这个方向进行解释。因此,承租人成功的机会渺茫。
此外,除了标准的NYPE停租条款外,定期租船通常还包含额外的停租条款,列出其他停租事件,例如船舶被“任何当局拘留、扣押、逮捕或延误”的情况。承租人可能会错误地依赖这些条款,并可能辩称,印尼的煤炭出口禁令是一种扣押。根据公认的法律,扣押的含义不只是延迟,而是指“与租船合同规定的服务有关的船舶航行的物理或地理限制”。在Jalagouri案件的上诉法院对这一定义进行了探讨并进一步核准,但本案的事实与印度尼西亚的煤炭禁令完全不同,主要是因为港口当局对该船发出了实际的命令,这被认为是对船舶移动的物理限制或法律限制。考虑到这一点,似乎很难辩称,印度尼西亚的出口禁令导致了在印度尼西亚港口等待装载煤炭的船舶被扣押。无论如何,船东可以辩称,由于船舶总是由承租人支配,延迟装货是遵守承租人命令的直接和不可避免的结果,因此,船舶应继续租用。如果船装载了货物,不能航行,此时情况可能会略有不同。
结论
考虑到上述情况,承租人将很难在审判和仲裁中为印尼出口禁令所产生的任何豁免进行辩护。当然,个案最终结果需要根据租船合同的明确规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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