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资讯No.589
作者:王勇
摘要
近日,协会从土耳其前方通代处获悉,土耳其官方于12月21日对外公布了新的水域污染罚款利率,新制定的利率规则的适用期间将从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贯穿整个2022全年。新罚款利率无论是处罚基数,还是额外增加量都较去年的费率有所提高,增幅可达36.2%。因此,协会再次提醒会员船舶在土耳其水域航行、停泊或作业期间,应额外注意船舶防污染,以免遭受土耳其当局的高额环保处罚。
处罚分类
针对船舶的不同类型以及污染物的不同分类,处罚共分为A、B、C、D四类,这与往年的处罚分类基本一致。
A类:油轮及液货船违规排放石油产品及石油衍生品,包括原油、燃料油、污油水、油泥、精炼成品油及废料等;
B类:油轮及液货船违规排放不清洁的压载水;
C类:货船及其他所有水上交通工具违规排放石油产品及其衍生品,包括污油水、油泥、货油泥、燃料油、油类废料以及不清洁的压载水等;
D类:油轮、液货船、货轮及其他所有水上交通工具违规排放垃圾和生活污水。
罚款标准
根据上述不同的处罚分类,土耳其官方制定了新的罚款费率,当船舶遭受到处罚后,船东有权在收到罚款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土耳其行政法院提起上诉,但是胜诉的机会非常小。同样,如果船东能够在30日的申诉期内及时缴纳罚款,仍然可以得到处罚金25%的减免。
防损建议
参通代的防损建议以及协会前述的【风险提示】土耳其再次加大环保处罚力度,船舶在土耳其水域应注意在压载水作业、机舱污油水处理、甲板清洁作业、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洗舱及货物残留处理、机舱吹灰以及油漆作业等各方面加强管理,严格按照MARPOL公约的要求和公司的各项规定执行船舶环保操作。
同时,再次强调由于船厂和船坞的外来人员的疏忽造成的污染事故,船舶仍将面临同样的罚款处罚。因此,船员的安全环保值班至关重要,一旦发现外部人员有污染水域事件,最好立即拍照取证,并及时声明。
此外,当船舶在土耳其水域航行或停泊期间,一旦发现船舶周围水域有污染物,应及时开展自查,如确定不是本轮的过失或疏忽排放,应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并保存好证据。特别是在船舶靠泊前或靠泊期间港池内有污染物出现的时候,船长应额外警惕,必要时请引航员或代理佐证,并及时向港口当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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