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航运业务的发展,船员数量增多,只有切实保障好船员的利益,才能够促使他们更好的为我国的航海运输事业贡献力量。海上运输业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风险,突发的天气情况或者是船只的损害都有可能造成一定的人员伤病。本期专题,小编将带大家一起了解在船员生病/受伤事故中所涉及的那些赔偿和费用,同时也为大家介绍有关船员保险的相关内容。
船员生病/受伤事故中可能涉及哪些费用?
通常来说,在一起船员生病案件中,船东/用人单位仅在此疾病与海上工作有直接关联性的情况下承担相关的费用;而在一起船员受伤案件中,所涉及的费用类型较多,以下一一来谈:
介绍完了船员受伤/生病案件中可能涉及的各项费用,就不得不提一下与此有关的各类保险。与船员生病/受伤有关的保险主要有工伤保险、船东保赔险及其他商业险,下面就来看看他们的不同作用:
01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交通食宿费;(四)伤残辅助器具费;(五)护理费;(六)伤残津贴;(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依据具体个案情形的不同而实际可以取得的赔偿类型也不同
2. 因工致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35条至37条的规定,根据被鉴定的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计算标准。
3. 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39条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02 船东保赔险
仅在船东负有法律责任的情况下承担如下赔偿责任:
对入会船船员的伤、病或死亡支付赔偿金或补偿费的责任,以及因此项伤、病或死亡所产生的必要的医药、住院、丧葬费(包括尸体运送费用)及其他费用,包括该船员的遣返费用和派遣替换船员的费用。但是:当责任、损失或费用是根据船员协议或其他服务合同或劳务合同的条款而产生,且如无这些条款就不会产生时,除非这些条款事先得到了经理机构的书面认可,并以此为限,否则本协会不负赔偿责任。
例举某协会的条款如下:
P&I Covers – Rule 19 (1)
Members’ liability
to pay damage, compensation, and necessarily incurred expenses for death, personal injury, and illness of seaman;
to pay damage or compensation for damage or loss of personal effects of seaman;
to pay compensation to seaman in consequence of loss of ship;
Repatriation and substitution expenses necessarily incurred as consequence of the death, personal injury, illness or desertion. Expire service and sale of ship is not covered;
Repatriation arising under the MLC 2006, BUT Rule 20 (2) (C);
Liability, costs, and expenses only because of crew agreement
03 船员意外险及其他商业险
因船员职业的特殊性质,较其他群体具有更高的风险,大多航运公司都会给船员购买船员意外险。为更好的维护船员自身及其家属的利益,船员亦可另外自行选择购买其他意外伤害保险。在购买船员意外险之后,如在发生事故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会给予一定医疗费等赔偿。
结 语
船员良好的身心状况是我国航海业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因此,必须重视对于船员的工伤保险赔偿问题,从而真正地提升船员工作的积极性,使我国的航海业得到更为快速健康的发展。
04-22 来源: 海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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