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中国沿海海运航线与渔船传统作业渔场交叉重叠,通航环境复杂。渔汛季节渔船通航密度大,海运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时有发生。此类事故往往造成多人伤亡,损失较高,因此协会与船东一直高度重视。华泰于2020年9月发布了关于宁波舟山地区商渔船碰撞的防损通函PNI[2020]09,并建立了商渔船碰撞案件数据库。本通函根据该数据库,总结此类案件的规律、特点及常见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损建议,供协会及其会员参考。
二、近年商渔船碰撞案件的概况和特点
(一) 概况
根据数据库统计,在2018-2020年期间,华泰近三年参与处理的商渔船碰撞案件数量为每年35件左右,每年的案件总量没有明显变化。此类事故主要分布在四个地区包括山东(岚山、日照、石岛、连云港)、天津、上海及浙江(宁波、舟山、台州)海域。各地区案件数量占比有一定变化。以下是近三年上述四个地区案件数量对比情况:
(二) 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
1. 季节性特点。从季节上看,商渔船碰撞事故主要集中在每年 3-5 月和 10-12 月渔汛季节。由于开渔季节沿海渔船数量较多且分布较为分散,因此给商船的正常航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 多发于夜间及恶劣天气。在 2200-0600 时之间,值班船员很容易发生疏于瞭望和懈怠的情况,因此发生碰撞事故的几率较高。另外,在大雾、风暴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由于视线较差,也易发生商渔船碰撞的情况。
3. 事故多发于一定区域。根据华泰数据库的统计分析,主要集中在渤海海峡、浙江舟山渔场以及台州海域等商船习惯航路及附近。
4. 常造成多人伤亡。渔船船身尺寸小,与商船对比悬殊,且救生设备一般比较差,一旦发生商渔船碰撞事故,常造成船毁人亡,损失惨重,死亡率远高于其它类型事故。另外,如果出现渔船翻沉,渔船来不及呼救,或涉事船舶未察觉发生碰撞而驶离或故意逃逸,还会导致无法及时开展搜救工作,造成人员伤亡扩大。
(三)常见的事故原因
1. 中国沿海商船航路和渔区交错,通航环境复杂。中国沿海渔区范围大,渔船数量庞大,在渔汛季节,从北到南几乎都有大量渔船活动,这导致有大量商船需要穿越渔区航行。
2. 中国沿海多雾天气影响。黄海中部和南部、长江口至舟山群岛、北部湾相对多雾。其中山东半岛南部成山头至石岛一带的海面,年雾日超过 80 天,最长连续雾日超过 25 天。从范围看,南部雾区宽约100-200公里,舟山群岛一带约400 公里,北部则更广。在这些多雾海区中,老铁山水道、成山头海域、舟山群岛及长江口水域都是重要的渔区,也是渔船碰撞事故多发区域。
3. 航行值班未保持足够谨慎。值班船员未保持足够戒备,特别是夜间和能见度不良条件下通过复杂的渔区时未增加瞭望人员,未按规定做到充分利用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瞭望,有时过于依赖单一设备,未意识到使用AIS、ECDIS、雷达和 VHF 的局限性,不能做到交叉确认。
4. 外籍船员对中国沿海通航环境尤其是沿海渔区分布情况了解不足。一些外籍船员到了中国沿海后还会保持在其他海域航行时的作法,包括不降低航速、不增加瞭望人员,甚至使用自动舵航行。有的船员未充分意识到AIS信号不稳定、AIS不一定开启、并非所有渔船都安装了AIS等因素。
三、防损建议
为有效规范沿海航行船舶航行航法,有效防范商渔船碰撞风险,预防商渔船碰撞事故,中国海事局于2021年4月27日发布了《中国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在中国沿海航行的外国籍商船,特别是不熟悉中国沿海水域的外国籍船员在中国沿海水域航行时,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指导。我们整理了其中关于防范商渔船碰撞的内容供协会及会员参考。
(一) 航行航法
1. 进入渔船密集区水域之前
● 船长应严格审核计划航线,尽量使用推荐公共航路合理制定航线,尽可能避开渔船集中作业水域,减少与渔船相遇的机会。
● 对雷达、电子海图、AIS、VDR、VHF、航行灯和声号等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正常可用。
● 合理安排驾驶台航行值班人员,任何时候驾驶台应保持至少2名航行值班和瞭望人员。
● 应在驾驶台显著位置标识渔区航行安全注意事项及相应行动对策。
2. 经过或邻近渔船密集区水域期间
● 驾驶人员谨记:安全第一、宁可绕行、不要冒险!尽可能避免冒险进入渔船密集区域航行!
● 合理安排值班人员,根据周围渔船密集程度和航行值班强度增加必要的航行值班人员,必要时应毫不犹豫立即呼叫船长上驾驶台指挥。
● 船长应针对夜间渔区航行的特殊戒备要求制定和发布夜航命令。
● 航行值班人员应加强瞭望,开启多台雷达工作,加强远近距离配合观测。勿过度依赖单一助航设备,每一船舶均应经常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下一切有效的手段保持正规瞭望。
● 使用安全航速航行。
● 确保AIS信息正确且工作正常。
● 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3. 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 每年伏季休渔结束后,是中国沿海渔船活动密度最高时段。
● 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4时是商渔船碰撞事故高发时段,应予以特别关注。
● 应特别注意部分夜间锚泊渔船可能未按要求值班、显示号灯和开启AIS。还要特别注意大量渔网网位仪对AIS、雷达回波和电子海图的使用干扰。
● 若观测到渔船船速在3节左右时,通常该渔船正在捕鱼作业中,操作能力受限,需要及早协调避让,最好保持1海里以上距离通过。
● 商船与渔船即使发生轻微擦碰也可能造成渔船受损或翻沉,并且商船上的人员可能不容易察觉。因此,当近距离驶过渔船时,应仔细观察,确保未发生擦碰、浪损或船吸。
● 建议从南海南部水域前往日本或韩国港口、不停靠中国大陆沿海港口的船舶从台湾岛东侧水域航行,并尽量远离中国大陆沿海水域。
(二) 避让行动
● 应遵守避碰规则,避让时坚持“早、大、宽、清”。尝试提前通过VHF16频道呼叫渔船,协调避让行动。若数次呼叫尝试无应答,可能意味着该渔船VHF未在守听状态。沟通时要充分考虑口音、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局限,确保双方互相清楚对方意图。
● 警惕渔船近距离的不协调行动而发生碰撞。发现需紧急避让的渔船,可用探照灯闪烁至少5次,或用连续声号引起渔船注意。
● 紧急避让时,除用舵避让外,应同时考虑减速停车避让。
● 避让行动要充分考虑周围环境,以免造成与其他船舶的紧迫局面。
四、中国沿海休渔期将陆续结束
需要注意的是,在8月16日12时,南海海域结束了3个月的休渔期,渤海、黄海、东海也将逐次开渔(请参考华泰通函PNI[2021]05),因此,在外轮到达沿海渔场密集的地区之前,华泰建议船东要及时关注海事局发布的航行通告,并与代理确认当地渔场是否有变化。
如船舶不幸发生碰撞事故,请及时与华泰当地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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