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 资讯 No. 559
作者:孙于洋、刘轩昂
摘要
印度新冠病毒疫情自今年四月以来疯狂反扑,以破纪录的速度和强度在印度国内迅速蔓延。印度国内的疫情一天天的严重,患者也一天天的增多,使得印度的医疗人员不足,医疗设施短缺,医疗机构超负荷运行,几乎崩溃。更令人担忧的是,在这一波反季节爆发的疫情中,确诊感染的病例中,病毒新变种占比逐渐提高,还出现多宗双重变异的毒株,年轻感染者占多数,甚至还出现了新症状,这无疑会对印度港口和码头的正常运营和生产带来负面影响。协会会员近期非常关注印度疫情对船舶运营的影响,我们也收到了很多有关印度疫情扩散带来的航运和法律问题的咨询。因此,我们结合疫情背景和租约实践对印度疫情对船舶运输合同带来的法律问题做如下简要分析。
01 印度疫情对其国内港口运营的影响
根据印度卫生部2021年6月1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该国累计新冠确诊病例已超过2963万,死亡病例超过37万例,每日确诊病例超过6万,较4、5月已经有大幅缓解,但确诊数据仍在不断增长。另据印度国内医疗专家预测,印度的第三波新冠疫情可能最快在6至8周后开始。
鉴于目前印度国内严重的疫情,协会联系印度当地通代大致了解到了一些印度港口目前的基本情况。据印度通代介绍,印度主要港口的作业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港口运作基本正常。除了正常的防疫措施外,印度政府官方没有就港口运营方面做出某些特殊规定。运输防范新冠肺炎医疗用品的船舶可以优先靠泊,但由于这些必需品大多通过空运,并不会在港口产生太多的延误。目前也没有国际组织或者政府宣布某一港口为疫区。另外,尽管印度一些城市的特定街道会有隔离区和宵禁,但目前港口作为“必要服务”仍在正常运作。另据了解,已经有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始针对曾经挂靠过印度港口的船舶采取限制措施,比如在进港之前首先要求船舶在锚地隔离若干天。
但我们不得不提醒的是,上述内容仅仅为截至到发稿之日协会通过第三方了解到的初步信息,协会无法保证其中任何内容的准确性,上述任何内容也不得作为任何相关方决定是否挂靠印度港口、采取何种防疫措施的依据。如果有会员船舶近期准备执行印度港口的航次任务,还是以咨询当地港口代理获悉印度港口当局的最新信息发布为准。
02 不安全港
基于国内外媒体铺天盖地有关印度新冠疫情再次集中爆发的事实报道,很多船东可能会以船舶挂靠印度港口会存在实体的感染风险为由主张印度的目的港为不安全港口,从而拒绝前往某些港口,这也是近期我们收到的最多关于船东能否拒绝挂靠印度港口的咨询问题。如果船东想要拒绝挂靠某一港口,则船东就需要证明该相关港口为不安全港,或挂靠该港口存在船员切实而严重的被感染风险,当然了举证责任是在船东一方。原则上来说,一个有严重疫情的港口可能构成不安全港,但一般而言,除非合同中有其他条款规定,要证明一个港口的不安全性其标准非常非常高,该港口必须存在切实的以及严重的危险才能满足证明标准。
根据协会向印度通代的初步了解,目前船舶仍旧能够正常进出主要的印度港口,没有特别的受限。因此,船东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据和信息去证明港口存在切实严重的感染风险,比如(但不限于如下证据):
(1)其他船舶是否仍旧正常前往该港口,该港口是否还有其他船舶在正常作业;
(2)港口是否对防疫采取了必要的措施,采取的措施是否得当;
(3)特别重要的是,该港口是否发生过大规模的感染事件,或者说挂靠过该港口的船舶后来是否发生过源自于该港口的疫情等。
03 BIMCO传染病条款
一些租船合同中会并入专门针对传染病带来风险的条款, 比如BIMCO发布的INFECTIOUS OR CONTAGIOUS DISEASES CLAUSE FOR VOYAGE CHARTER PARTIES 2015 和INFECTIOUS OR CONTAGIOUS DISEASES CLAUSE FOR TIME CHARTER PARTIES 2015。
根据该传染病条款中的b款,经船东、船长的合理判断,船东有权利拒绝前往受影响地区。(“Affected Area” means any port or place where there is a risk of exposure to the Vessel, crew or other persons on board to the Disease and/or to a risk of quarantine or other restrictions being imposed in connection with the Disease)
但是,与上面的安全港的要求类似,船东要想引用该条款同样需要证明某一港口存在切实和严重的感染风险, BIMCO在公布的解释(EXPLANATORY NOTES)中也提到要想引用(b)款,则需要很高的证明标准并且危险必须是现实存在和严重的。A high threshold has therefore been inserted so that the triggering mechanism will take effect only in instances of extreme illness and cannot be misused for commercial purposes in relation to more commonly encountered or widespread viruses. The level of danger must be real and significant。
04 现实的解决方式
面对当下持续蔓延并依旧严重的印度新冠疫情,协会建议会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挂靠印度港口的问题。
(1)船东可以考虑在租船合同中并入明确的拒绝前往印度港口的条款,比如在Trading Limits中将印度地区的港口除外。
(2)在收到前往印度港口的航次指令之后,通过当地代理详细了解目的港口的疫情情况,考察前往该港口是否会带来切实的感染风险。
(3)在船员拒绝前往印度港口并出具抗议书的情况下,船东可以考虑将全体船员的抗议书在无损(Without Prejudice)的基础上披露给租船人,尝试与租船人达成更换港口的商业和解。
(4)在决定是否挂靠期间,船东可以试图引用The Houda [1994] 2 Lloyd’s Rep. 541一案的判决结论(如果租船人的航次指令使得船东、船长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或者考虑,则船东不必立即执行租船人的航次指令),尽量争取解决事情的时间。
(5)如果船东决定去印度港口,则需要提前规划好防疫措施,比如隔离进行装卸作业,保持与码头工人零接触。如果可行的话,可以考虑要求租船人出具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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