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简称“中心”)正式受理了烟台打捞局等就坦桑尼亚籍散货船“ASIA BRIDGE 1”搁浅溢油事故提出的油污损害索赔申请。根据《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指南》(2020年修订版)第二章第五条的要求,中心于2021年3月4日在威海市《威海日报》发布《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登记公告》。
全文如下: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索赔登记公告
2021年3月2日,烟台打捞局等向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简称“中心”)提交索赔申请,称:2018年8月20日,坦桑尼亚籍散货船“ASIA BRIDGE 1”(总吨6788,所属公司:世界航运船舶有限公司)在威海石岛大鱼岛附近水域发生搁浅溢油事故,申请人因此遭受油污损害。
中心已依法受理索赔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与本次溢油事故有关的油污受害人,欲申请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补偿的,应自本公告最后一次发布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中心办理索赔登记。
二、油污受害人逾期不登记的,将可能承担索赔不利的后果。
中心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霍山路150号
电话:021-65663093、65663183
联系人:廖兵兵、朱羿峄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4日
刊登如下:
再次提醒“ASIA BRIDGE 1”轮油污事故的受害人,看到索赔登记公告后记得尽快向中心办理登记哦!
04-22 来源: 海丰保险
05-29 来源:全桐 中远保险经纪
06-29 来源:叶伟东 中远保险经纪
05-12 来源:MecoGroup 租家保赔
02-06 来源:魏长庚、高金永 信德海事
08-18 来源:冯冠华 中远保险经纪
08-30 来源:诺亚天泽保险经纪
05-25 来源:朱荣波 诺亚天泽保险经纪
10-11 来源:诺亚天泽保险经纪
09-23 来源: Huatai Mar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