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海事网-专业海事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以案释法丨假光租,靠不住!

2018年1月,HF轮在长江上海段与他船发生碰撞,事故导致HF轮沉没,船上3人被救起,未造成人员伤亡、未造成水域污染,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构成水上交通一般等级事故。事故调查发现,该轮所有人陈某和承租人宣城YC公司于2017年12月共同到安徽省宣城市地方海事局办理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但该轮实际营运仍由船舶所有人陈某负责。

在该轮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中,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系HF轮的船舶所有人,YC公司系HF轮的船舶光租人,船舶的实际经营由陈某负责,YC公司不向陈某支付光租的租金,陈某向YC公司支付管理费。因YC公司持有水路运输许可证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该登记的光租关系是为了符合行政部门管理船舶的相关法律法规。该经营方式导致了HF轮管理混乱,YC公司挂而不管,陈某随意减少配员,陈某、YC公司对碰撞事故均存在严重过错,故YC公司与陈某对涉案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背景介绍

船舶光租是指由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承租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租船业务方式,而假光租则是假借这一形式进行谋利的行为。

近年来,“假光租”现象屡见不鲜,船舶所有人通过和有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的航运公司签订虚假光租合同,骗取光船租赁登记。上述案件正是国内水路运输船舶虚假光租、航运公司挂而不管导致船舶及船员管理混乱引发水上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

案情分析

HF轮名义上是由YC公司以光租形式承租,且办理了光租登记,但实际上是挂靠经营,船舶的日常营运及管理均由船舶所有人陈某负责。“假光租”形势下,虽然未将船舶所有权登记在航运公司名下,避免了船舶所有人与挂靠公司发生船舶权属类纠纷,但同样会给双方带来巨大的民事责任风险。

(一)“名义承租人”挂名经营,实际不参与船舶的管理与经营活动,导致公司安全管理措施难以落实到位,加大了船舶违章、滞留、事故险情等安全管理问题发生的风险。本次事故发生后,海事调查官调查发现YC公司在HF轮船舶配员、维护保养等方面没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中的生产规章,公司对船舶配员不足未采取有效措施,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也没有下发到船舶。

(二)船舶所有人、“名义承租人”要承担船舶碰撞产生的财产损害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船舶碰撞产生的赔偿责任由船舶所有人承担,碰撞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并经依法登记的,由光船承租人承担。本案中,由于陈某、YC公司对HF轮碰撞事故均负有严重过错,因此法院判定YC公司与陈某对涉案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船舶所有人、“名义承租人”要承担船员人身损害连带赔偿责任。假光租关系中,船员通常与船舶所有人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个人船东在法律上承担船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本次事故中HF轮沉没,未造成人员伤亡,假设发生人员伤亡,船舶所有人无力承担雇佣船员的赔偿责任的时候,“名义承租人”将承担法律上的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建议

(一)建议船舶所有人强化物权意识,不要为了获取经营资质办理“假登记”“假光租”。船舶所有人可以将所属船舶登记在自己名下以保护自己享有的物权,将船舶真实光租给有资质的航运公司经营,或组建成立航运公司取得经营资质自己经营,获取建立在本质安全基础上的更大效益。

(二)建议有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的航运公司不要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心存侥幸,接收船舶挂靠,置风险于不顾。水路运输企业变相出借资质而不履行安全管理义务,通过“假光租”规避水路运输许可管理制度,“挂而不管”是造成船舶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危害水上交通安全的同时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热门推荐
  • 律师解读:国际商会2020版《国际贸易术语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 has announced the publication of Incoterms 2020. This is the first update to Incoterms since they were last revised i......

    09-24    来源:英士律师

    分享
  • 谈谈海难救助中的“ SCOPIC ”条款

      F轮是一条四万五千总吨的散杂货船,几年前在我国几个港口分别装载了数十票件杂货后驶往韩国釜山继续受载,目的地是中......

    01-07    来源:信德海事网

    分享
  • 船舶挂靠公司经营行为的法律风险及应对

      一、常见的挂靠方式 1. 船舶挂靠定义:指公民、合伙或法人购买船舶后,出于营运资质、税费缴纳、交易信用等方面的考虑......

    11-15    来源:信德海事网 作者:阮航

    分享
  • 【深度】韩立新——《海商法》修订中关

      第四篇,我们为您推送的是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韩立新教授的主题发言。 4. 《海商法》修订中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专章的......

    11-29    来源: 中国船舶油污基金

    分享
  • 船舶通信技术发展综述

      摘要:阐述海上无线电通信的重要作用,回顾船舶通信技术发展过程。分析现代船舶对通信的要求以及公约强制要求相对落后......

    10-15    来源:柳邦声 世界海运

    分享
  • 浅谈船舶马绍尔群岛旗

      本期通讯中,我们简单聊聊方便旗中的马绍尔群岛(旗)。全球有超过3000艘船舶悬挂马绍尔群岛旗,总吨(GT)超过1.02亿总......

    03-08    来源:信德海事网

    分享
  • 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和《哈特法》:

      协会美洲地区会员经常处理受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简称COGSA)和《哈特法》(简称Harter)约束的运输合同(合同上或法......

    07-27    来源:叶伟东 中远保险经纪

    分享
  • 共同海损分摊之债的法律性质分析丨专业

      共同海损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我国《海商法》第十章虽对共同海损进行了专章规定,但对共损分摊权利及义务主体、过失......

    01-04    来源:信德海事网

    分享
  • 谈谈期租合同下的停租条款

      在期租(time charter)合同下,出租人(可能是真正的船东或者二船东)提供约定的船舶并妥善配备船员,提供服务给承租人,......

    07-02    来源:诺亚天泽保险经纪

    分享
  • 郭萍:国际惯例、国际条约在国际争议解

      导语 12月11日,2021前海法智论坛在深成功举办。来自域内外法律实务专家、法学学者围绕国际商事规则:协调与发展主题发表......

    12-27    来源:蓝海现代法律 作者郭萍

    分享
返回列表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Ctrl+D 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