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航员(pilot)也称引水员,是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异国港口、运河、受限水 域时第一个见到和最后一个见到的人,是名符其实的各国水上国门第一人。
引航员,因职业特殊性,放眼全球人数并不多,在我国更有着“熊猫职业”的称谓。同时,引航员也是高风险职业。据调查,引航员是仅次于矿工和试飞员的高危职业。因引 水梯相关缺陷导致引航员坠落伤亡的案例每年都在发生。
尤其在大风浪天气登离大船时,抓着摇摆不定的软梯,踩着窄窄踏板,贴着船壳爬好几层楼高度,其惊险程度堪比走钢丝,可谓一步三摇,步步惊心。
IMO于2011年通过 MSC.256(84)号决议,修订 SOLAS1974有关登离船设计构造、维护和检查/检验指南。SOLAS Ch. V/ Reg. 23规定,引水梯制造应符合SOLAS相关要求或满足组织接受的国际标准(原标准:ISO799:2004;新标准ISO799:2019)。另外,引水梯使用及布置应满足IMO A.1045(27)和/或MSC.1/Circ.1428相关规定。
2011年,IMO通过港口国监督程序决议案 A.1052 (27),在附则 VI《关于船舶构造及设备要求的指南》中,明确了PSCO针对登离船设施的检查要求,并将此类缺陷列入了可滞留缺陷。由于疏于维护和保养,引水梯、舷梯等登离船设施(PTAs)相关缺陷已成为引航员投诉及PSCO展开详细检查的明显(Significant Evidence)。
总体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外接的辅助边索与应通过卸扣连接引水梯(辅助边索是引水梯边索一部分除外)且长度应大于3米。其他相关部件尺寸详见标准。
●引水梯底部不容许有绳环。边索、捆扎绳、楔型块、木质踏板、橡胶踏 板及防扭板材质、尺寸、固定方式、强度等参数应满足规范的相关要求,详见标准 。
● 供船的引水梯必须有主管机关或授权机构认可,并提供相关证书文件。
引水梯距引航船甲板高度
引水梯不可用踏板固定
引水梯不可固定于栏杆等构件
引水梯规范布放(扶手、进出开口),专人现场迎接
距水面超过9米距离必须用组合梯
1. “引水梯的固定不当。未通过卸扣固定在甲板加强点(地令)上,或固定在严重锈蚀并耗损的地令环上”。
2. 卸扣直接扣在边绳紧邻引水梯踏板的后面,引航员攀爬时,梯子受力移动导致人员站 立不稳跌落。
3. 边索强度不足。边绳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出现风化、磨损,尤其在引水梯释放与回收期 间,容易发生断股情况。
4. 踏板上方的边索或辅助索老化,在快速释放冲击时或承载人员载荷时断裂。
5. 引水梯边索末端有绳环(Loop Line),存在人员拌跌或缠绕引航艇风险。
6. 引水梯底部橡胶踏板变形、破损,和或木制踏板裂纹、破损、变形、腐朽。
7、在放置引水梯时,使用多余的绳子连接在最底部用于拉引水梯(Retrieval line)。
8、踏板固定块脱落导致上下踏板倾斜,或船员自行更换引水梯踏板、边绳及其他部件, 导致尺寸、间距、系固程度等不符合要求。
9、引水梯布设在落水口以下,人员攀爬过程中易受落水口流水的影响,存在潜在隐患。
10、关注引水梯布设在水尺、载重线等突出部位附近时,由于梯子移动,边绳有被突出部位割断风险。
11、没有使用吸盘(Yellow Mag)固定船舷,和吸盘(Blue Box)固定底部平台, 特别是到澳洲港口使用组合梯时。
其他:引水梯处未按要求布设照明灯、救生圈等属具,未设置扶手栏杆、扶手绳等。
1、执行体系文件要求,船舶依照规定的检查周期做好日常检查、保养与检验。对船舶提 交的引航员登离装置问题报告及维修申请、备件申请等,要及时响应。
2、遵守 PTAs 布置规定,避免轻忽大意、贪图方便,责任船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 时汇报,严格避免使用霉烂、变形、断股、松散的引水梯,避免使用锈烂、变形的组合舷梯。
3、现场风险评估,责任船员应根据风浪情况、大小船舶并靠动态、引水梯位置等因素进 行风险评估。核实本轮布置合理性,特别留意组合梯的舷梯固定插销是否到位,防止插销滑脱而导致人员跌落事件。
1、你认为船舶现有的引水梯状况满足要求吗?(包括证书,外观,质量等), 如果不满足,请详细说明。
2、你认为船舶现有引水梯在检查维护还有哪些不足?如何改进?
3、你认为船舶在日常引水梯操作中还存在哪些隐患或不安全行为?如何解决?
4、你认为业界发生的引水梯事故的根本原因有哪些?本船船员是否吸取了这些经验教训?
5、在引水梯安全管理方面您的良好做法?
09-03 来源:信德海事网
05-06 来源:招商南油 傅恒星
10-12 来源:傅恒星 中国船检
05-18 来源: 中国船检
02-06 来源:信德海事网
04-09 来源:信德海事网
01-09 来源:中国船检
12-24 来源:中国船检 作者傅恒星
03-04 来源:招商南油
02-11 来源:信德海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