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物润船联”的公众号所发布的文章“喜讯!个体承运人代开发票新突破,进项抵扣有新招!”获悉,阻碍水运物流平台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被打通,这是水运物流平台的一个里程碑式事件,值得关注。
2018年8月22日,在物润船联设立的税务第三方代征工作站,经过物润船联旗下的“水陆联运网”撮合交易后,成功帮助实际个体承运人代开出了首张3%增值税专票发票!通过这张发票,托运企业可合法获得运输增值税专票进项抵扣,可进行企业所得税的运输成本扣除,从而降低托运企业运营负担,清除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税务风险。
1、科技创新改变物流
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物流业发生重大变革,智慧物流、数字供应链等新模式让商品制造到流通变得越来越高效便捷,流通方式发生全新变化,无运输工具承运人+互联网+平台的新业态应运而生。
国务院及相关部委相继发布的一系列文件,为互联网物流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经贸〔2016〕16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16〕115号)文件,依托无车承运人新模式,通过互联网为托运人网约租车租船,减少中间环节,提升配载效率,降低空驶率,大幅降低了物流成本。
新模式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的同时,出现了物流企业税赋的合规性难题,我国税务体系采用的是以票控税的模式,托运人委托承运人承运货物,可以通过过路费、油料费、实际小微运输劳务费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来降低税赋成本;然而,目前中国90%以上的实际承运人是自然人或个体运输户,普遍存在车辆(船舶)挂靠现象,大多办税手续不全,无法给托运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托运人难以获得增值税抵扣,只能变相取得不合法增值税发票来降低税赋成本,存在巨大税务风险。
2、精准解决物流业税务痛点难点问题
围绕个体承运人办税的“堵点”“痛点”“难点”,2017年,国家税务局发布了《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579号)文件,明确了国家交通部公布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可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江苏省税务局深入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调查研究,积极落实国家“放管服”等文件精神,为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支持新模式、新业态的健康发展,落实纳税人诉求,进一步优化纳税环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精神,2018年出台了《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从事货物运输交易撮合业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物流行业合法合规方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并选定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为首批税务代征试点企业。
税务办税大厅延伸点(物润船联)
税务第三方代征工作站(物润船联)
3、先行先试帮助企业税赋链条更规范
物润船联是交通部首批无车承运人试点单位之一。公司自成立以来,以船联网、车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基础开展“互联网+”高效物流、无运输工具承运,是“互联网+多式联运”综合服务平台。
物润船联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以大数据为依托,平台物流业务以真实性为底线,拥有物流、信息流、单据流、商流、资金流“五流”合一领先模式,真正实现了物流撮合、交易数字化,运输流程标准化,货物运输透明化,成为首家互联网物流平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企业,致力于解决物流行业税务痛点,让企业税赋链条更健康。
“互联网平台撮合代开运输专票”服务推出后,物流行业将进入健康的发展新时代,为物流转型升级注入新活力。
信德海事专栏作者:谢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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