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电子美国子公司要求森罗商船,不仅要承担内陆运输责任,还必须承担滞期费和滞箱费。
近日,韩国最大电子企业三星电子的美国子公司(简称SEA),以不合理收取滞期费和滞箱费(Demurrage and Detention,简称D&D)为由,向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起诉韩国班轮运营商森罗商船(SM Line)。
SEA称,根据相关条款,班轮公司在签发提单或海运单时,要指明集装箱卸货的港口,并承诺在集装箱卸下后运输到指定的内陆交货点。
“但从2020年年末到2021年期间,森罗商船多次未正确履行其内陆运输的责任和义务,导致SEA面临不合理的成本、收费、延误和其他损失。”
SEA强调,根据相关运输条款,森罗商船需要将货物运输到海运单上指定的内陆交货地点,但森罗商船并未履行这一义务,同时,SEA还被森罗商船要求支付滞期费和滞箱费以及内陆码头费用,但这并不是SEA应承担的。
鉴于森罗商船的“不合理做法”,SEA要求其除了承担海运承运人的内陆运输责任,向美国消费者交付货物外,还必须承担滞期费和滞箱费。
这并不是三星第一次起诉船公司,2022年10月,SEA就曾向FMC起诉以星航运,同样认为后者收取了“不合理”的滞期费和滞箱费。SEA强调:“一般而言,集装箱如果未能及时从码头提出,有关费用应由承运人承担,而不应是托运人。”
近几年,航运业中关于D&D费用的争议一直存在。
此前,也有一些美国托运人向FMC起诉船公司,质疑后者收取这一费用的合理性。这也直接促成了美国于2022年6月正式通过《海运改革法案》,赋予FMC更大的权力,以调查船公司和码头运营商的“不公平商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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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航务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