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是最新加入国际海事组织安全环保船舶回收公约——《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简称《香港公约》)的国家。
(图片来源:IMO)
根据该公约,被送往回收的船舶必须携带针对每艘船的危险材料清单。拆船厂需要根据船舶的具体情况,提供船舶拆船计划,规定每船的拆船方式。
葡萄牙常驻国际海事组织特命全权大使努诺·布里托于上周向IMO秘书长林基泽递交了加入《香港公约》申请书,这也标着该公约的缔约国达到了20个。
根据《香港公约》第17条规定,公约生效条件为“不少于15个国家批准、接受、认可或加入《香港公约》,这些国家的商船总吨位超过全球商船总吨位的40%,且这些国家在过去10年的最大年度总拆船量合计不少于其商船总吨位的3%,满足以上条件之日起 24 个月以后生效”。
《香港公约》的20个缔约国*占世界商船总吨位的30.16%。
*比利时、刚果、克罗地亚、丹麦、爱沙尼亚、法国、德国、加纳、印度、日本、卢森堡、马耳他、荷兰王国、挪威、巴拿马、葡萄牙、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尔维亚、西班牙和土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