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便利运输委员会第46届会议 ( FAL 46 ) 于2022年5月9日至13日在线上召开。除全会外,还设立了三个工作组 ( 电子商务、便运文书和其他便利事宜工作组 ) 和一个便运文书修订起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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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主要成果有:通过了《1965年国际便利海上运输公约》( 以下简称“便运公约”) 附则修正案;批准了修订的《建立海事单一窗口导则》;批准了经修订的《IMO便利和电子商务概要》;批准了《单一窗口电子信息交换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指南》;批准了有关《便运公约下MASS立法范围界定和差距分析成果》的通函等一系列法律文书。
一、《1965年国际便利海上运输公约》附则的修订
( 一 ) 通过了《1965年国际便利海上运输公约》附则修正案
本届会成立了便运公约修订起草组。在经第4434号通函件散发的拟定修正案的基础上,起草组修订了“验证”的定义和附录一;起草组还准备了公约附则修正案草稿的最终文本以及相关的FAL决议草案。最终,委员会通过了便运公约附则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 二 ) 审查和更新便运公约附则
本届会成立了便运文书工作组,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识别货物申报存在的问题并设法解决,指定海上运输领域的“关键工人”;在国际海上便利运输项目下纳入打击非法活动的有关内容。
工作组确定了制定新的货物申报文件需要注意的事项,以期未来在新的产出下审议这些关键事项。主要事项包括:确定了新的货物申报单采取单一申报形式;为新的货物申报文件确定名称;与世界海关组织 ( WCO ) 开展相关合作,进而确定新的货物申报文件需要包含的数据元素。
工作组建议“关键工人”的定义与IMO之前的相关决议中的概念表述相一致;在此基础上,审议了对公约现有第6.22条 ( 强制性标准 ) 进行修订的提议,工作组提议将建议的修订内容作为单独的推荐性做法,在新的产出下进行讨论;增加给予“关键工人”特殊关照的内容 ( 包括疫苗接种和医疗救治 ),但应该考虑到各个国家的实际情况,不作强制要求。
工作组审议了修订推荐做法7.11有关打击非法活动的内容,并准备了修正案草稿,以期获得本届会的批准。
最终,委员会批准了工作组识别出的货物申报遇到的问题,该问题将在新的产出下获得审议;请IMO秘书处向WCO秘书处咨询如何推进货物申报工作;批准了指定海事领域的“关键工人”,该问题将在新增产出下获得审议;批准了有关推荐做法7.11的修正案草稿,以期在FAL 47上获得通过。
二、单一窗口理念的应用
( 一 ) 有关单一窗口应用的新GISIS模块
鉴于目前已制定了新的“单一窗口应用”GISIS模块,委员会邀请成员国与秘书处联络,参与该模块的测试;鼓励成员国在模块正式投入使用时,为模块提供信息。
( 二 ) 《建立海事单一窗口导则》的修订
委员会批准了经修订的《建立海事单一窗口导则》( FAL.5/Circ.42/Rev.2 ),将港口挂靠流程的相关内容纳入其中。
三、审查和修订《IMO便利和电子商务概要》
( 一 ) 审议数据协调专家组 ( EGDH ) 第四次和第五次会议报告
委员会责成电子商务工作组审议了数据协调专家组 ( EGDH ) 第四次和第五次会议报告 ( FAL 46/6 ) 有关审查和修订《IMO便利和电子商务概要》( 以下简称“概要”) 的内容,并批准了IMO“概要”的新版本。
( 二 ) 在“概要”中纳入新的数据集
委员会批准了将IMO船舶及证书、船舶报告制 ( A.851 ( 20 ) 号决议 )、“船舶注册与公司详细信息”、“检查”以及“港口国监督检查 ( PSC ) 历史 数据”等五个新的数据集纳入“概要”。但其中有关PSC历史数据集还需交给III分委会进行进一步审议,之后向便运会报告。
另外,委员会同意将有关电子提单数据集、邮轮及其他海上交通方式中的乘客信息预报 ( API ) 和乘客姓名记录 ( PNR ) 数据集纳入优先级列表中。
( 三 ) “概要”的可持续发展
“概要”自2019年以来,就不仅仅限于FAL表格,同时与IMO若干文书程序等相关联,持续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海事数据参考模型,这是IMO推进航运数字化、确保海事各部门之间交互性的重要工具,IMO多方筹措资金,以确保“概要”的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对德国为2022年度“概要”项目提供资助表示感谢;会上,芬兰表示要为2023年度“概要”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以维持该工作的可持续性。
四、制定《单一窗口电子信息交换真实性、 完整性和保密性指南》
委员会批准了《单一窗口电子信息交换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指南》草稿和相应的便运通函草稿。
五、审议从e-航海的角度考虑对海事服务的描述
委员会批准了海事服务7 ( 拖轮服务 )、海事服务8 ( 船岸报告 )、海事服务10 ( 海事援助服务 ) 的描述。
考虑到海事服务4 ( 港口支持服务 ) 与后续的相关导则制定具有密切关系,以及从e-航海战略的角度扩充“概要”中数据元素的原则,委员会决定重建通信组审议海事服务4,在修订现有文本后提交FAL 47审议。
六、制定《协调通信和港口营运数据电子交换导则》
委员会决定重建通信组继续讨论《协调通信和港口营运数据电子交换导则》的制定。
七、海上水面自主船舶立法范围界定
委员会批准了便运会海上水面自主船舶 ( MASS ) 第一次会间会报告,并且批准了有关《便运公约下MASS立法范围界定和差距分析成果》的通函。
委员会批准了成立有关MASS的MSC-LEG-FAL联合工作组,将采取跨机制协作的方式解决立法范围确定中识别出的共同高优先事宜;同意联合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同意于2022年9月举行联合工作组首次会议。
八、其他便利运输事项
( 一 ) 委员会审议并批准了《国家海上便利运输委员会及工作项导则》。
( 二 ) 委员会审议并批准了《解决海事腐败指 南》,请成员国和相关方就解决海事腐败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一步提交提案。
( 三 ) 委员会审议并批准了《预防和打击国际航行船舶贩运野生动物导则》。
九、新增工作项
本届会议批准了以下两项新工作,提请理事会批准。
( 一 ) 为适应MASS营运修订便运公约或制定新的法律文书
委员会审议并批准了“为适应MASS营运修订便运公约或制定新的法律文书”的新产出,同意将其纳入便运会2022—2023双年度议程和FAL 47的临时议程中,计划于2025年完成。委员会邀请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就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提交提案。
( 二 ) 制定《港口社区系统导则》
委员会审议并批准了“制定《港口社区系统导 则》”的新产出,同意将其纳入便运会2022—2023 双年度议程和FAL 47的临时议程中,计划于2024年完成。
十、会议安排
便利运输委员会第47届会议将于2023年6月19至23日召开。
作者简介:
韩佳霖,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公约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刘倩,大连海事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
本文刊发于《世界海运》2022年第6期,转发须注明作者和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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