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个小时前,(大约4月30日 1930UTC),一艘名为VEMAHOPE的成品油轮在几内亚湾拉各斯以南大约175海里处遭遇海盗袭击,初步消息称10名海员已经被劫持。
据海上安全情报机构Dryad Global消息,数名海盗(人数不详)乘坐一艘快艇迅速靠近并登上了这艘 6,152 dwt的成品油轮,并绑架了10名海员。
事发时该轮正从多哥洛美港前往喀麦隆。
截至发稿前,该轮仍处于票航状态。
Dryad 表示,随着Vemahope的10名海员被绑架,2020年至今,在西非海域已经有42名海员被绑架了。西非海上安全局势不容乐观。
同样据安全情报机构 Dryad Global最新消息,4月19日0830 UTC ,一艘名为Tommi Ritscher(4,957-teu )的集装箱船在西非贝宁克托努锚地(06° 16.8’N 002°31.8’E)遭遇海盗登船,8名海员或处于被劫持状态,11名海员得以即时逃到安全舱最终得以逃脱海盗的魔爪。(刚刚!集装箱船被劫持,海盗仍在船上.....)
此次事件中,由于贝宁当局未曾发布具体的相关信息,所以关于海盗袭击的前后始末以及海军的救援行动我们先通过部分消息进行分析。在该起袭击事件中有一个细节是需要引起我们各船舶公司思考与重视的:“TOMMI RITSCHER”轮在遭遇海盗袭击后,有11名船员及时撤入到安全内,且最终被贝宁海军成功救出,没有受到伤害;反观另外8名被绑架的船员,他们均是因为未及时撤入安全舱而被海盗发现并绑架的,目前生死不明(关于这8名人员是不是因为岗位需要而未来得及撤离,我们将在文章结尾进行分析)。由此可见,船舶在遭遇海盗袭击时,船员能否及时撤入安全舱可能最终将决定船员不同的命运。也由此可见,安全舱在保护船员人身安全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在《BMP5》中明确指出了设立船舶安全舱的作用,同时也对设立安全舱提出了相关要求。在我们已发布的多篇文章中我们也曾对如何设立船舶安全舱提出了一些建议。这些建议是我们根据多年海上武装护航实际案例和各区域海盗袭击实际案例而总结提出的,事实也证明船舶安全舱在反海盗措施中具有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下面我们继续例举两个发生在几内亚湾的实际案例以供大家参考:
(“BLUE MARLIN”(蓝马林鱼)轮)
案例一
2019年5月5日,半潜船BLUE MARLIN(蓝马林鱼)在几内亚湾遭遇海盗袭击,袭击位置位于卢巴港西南部03°00N 007°50E。袭击时,7名武装海盗乘坐快艇靠近并登上这艘半潜船。遭遇海盗袭击后,船舶值班人员立即激活了SSAS船舶保安警报系统,船上的20名船员紧急撤回到安全舱。西班牙海军行动监视中心(COVAM)接到遇险信号后,命令部署在几内亚湾执行国际海军安全任务的西班牙海军SERVIOLA P-71巡逻船前往解救被劫持船只。5月6日上午,包括两架直升机在内的西班牙海军特别行动小组登上了BLUE MARLIN,海军登船检查后,发现船上的海盗已经逃走,随后海军人员解救了躲在安全舱内的船员。
(“黄海荣耀”轮)
案列二
2020年3月5日,中国香港旗货船“黄海荣耀”在几内亚湾尼日利亚附近海域遭受武装海盗袭击。遭遇海盗袭击后,该轮船长迅速命令值班人员启动SSAS船舶保安警报系统,并立即带领全体船员撤入安全舱等待救援。在进入安全舱17小时后,船长带领大管轮、水手长走出安全舱查看情况,经确认海盗已经逃跑,全体船员成功脱险。3月6日,该轮在尼日利亚海军的护航下平安返回拉各斯港口。
从上面两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两轮均是因为全体人员及时进入到安全舱才避免了人员被绑架的情况发生。全体人员及时撤入安全舱一方面可以使得海盗在登轮后不敢长时间逗留,另一方面也可以给海军力量创造更好的救援条件。坚固、隐蔽的船舶安全舱在发挥反海盗实际作用中是其他任何一种反海盗措施都无法取代的,各船舶公司应当把此项工作做为反海盗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在西非几内亚湾常见的反海盗措施受限较多,区域内可供选择的武装护航力量较少且条件苛刻,所以船舶安全舱可以说是保障船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同时,我们也提醒各船舶公司,船舶安全舱只是硬件基础保障。船舶在已设立坚固、隐蔽的前提条件下,应当依据船舶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紧急撤离方案并预演,此举可保证在船舶遭遇海盗袭击时全体船员能够做到紧张有序、忙而不乱的撤入安全舱,从而最大程度保证全体船员的生命安全。
安全建议及安全舱设立要求
安全建议:
1.及时了解该区域近期发生的海盗事件及海盗活动范围,做好应对措施。
2. 进入该区域前,24小时加设专职海盗巡逻瞭望人员(驾驶台层),确保能够提前发现海盗。
3.设置坚固的安全舱,确保发生海盗武装袭击事件后能够撤入安全舱确保船员人身安全。
4.建立与当地海军、海警部门的联系,确保发生海盗袭击后能及时向当地政府求助。
5.离港前做好防偷渡检查,防止偷渡人员登轮。
(安全舱内储备的物品)
船舶安全舱的基本要求:
(1)安全舱必须是独立的舱室,空间必须足够容纳全船人员并有一定的活动空间。
(2)舱室内有足够全体船员一周所需的食品、饮用水。拥有紧急医疗用品。
(3)拥有容器装纳排泄物。
(4)拥有闭路监控系统可监视船舶内主要区域的情况(用于观察海盗登轮后的活动)。
(5)拥有隐蔽的通风系统,拥有可与外部联络的通信系统。
(6)安全舱的入口控制在两个以内,且关闭安全舱后只能从内部打开。安全舱的入口用10毫米的钢板进行加固(海盗常用的AK-47半自动步枪普通钢芯弹在100米的距离内可穿透6毫米的均质钢板),在舱门开侧及上下侧设置插销。
注:此次袭击中被绑架的人员为8名未及时撤离的船员,从现目前已获得的信息上我们无法得出这8名船员未及时撤入安全舱的真正原因。事件发生后,曾有人提出疑问,这8人是不是因为保障船舶正常运行在最后时刻未来及撤离而被绑架?从现有消息来看,不排除这种可能(据最新消息该轮船长也是被绑架船员之一)。但笔者认为即使是这样,那更加说明该轮在紧急撤离方案上存在一定缺陷。依照笔者实际护航经验(亚丁湾地区护航),船舶在遭遇海盗袭击后,船舶人员应当分为两批次撤离:第一批次非必要岗位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撤入安全舱内,并准备接应第二批次撤离人员;第二批次人员(中国船舶通常是5人:机舱安排2名值守人员,驾驶台安排3名值守人员)视现场情况决定撤回安全舱的时机,且此时机应当能够保证最后撤离人员能够平安撤入到安全舱内。但此次被袭击的船舶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最后,笔者再次提醒,安全无小事,反海盗工作必须考虑到方方面面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身的生命安全!平安回家是我们对每一名船员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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