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观看视频
由交通运输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23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于9月22日在沪开幕。9月24日,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仲)承办的2023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司法与仲裁”论坛暨第五届中国海事司法与仲裁高峰论坛成功举办。论坛由中国海仲上海总部、浙江自贸区仲裁中心协办,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亚洲国际仲裁中心、国际航运公会、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支持,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聚焦“促合作、谋新机、筑新局”这一主题,来自司法部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仲裁界、企业界、律师界以及学术界近200位代表线下参会。作为论坛重要成果,《船舶买卖合同备忘录(22)中国海仲版》同期发布。
(论坛现场)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于健龙、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惠丽、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主席/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主席Datuk Sundra Rajoo、国际航运公会副秘书长Simon Bennett为论坛开幕致辞,中国海仲副主任李虎主持开幕式。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于健龙致辞)
于健龙副会长表示,海事司法与仲裁作为航运法治的实施手段,对于“一带一路”倡议及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亚太仲裁中心建设的持续推进,起到了关键推动作用。经过多年耕耘,中国海仲在国际海事商事争议解决、法律规则制定中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中国贸促会将继续发挥窗口和桥梁作用,继续提供优质商事法律服务,推动世界经济复苏增长。
(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惠丽致辞)
徐惠丽副秘书长指出,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加强全球治理势在必行。航运业历来离不开制度和规则的保驾护航,需要全球携手夯实司法与仲裁的法治保障。本次论坛意义非凡,有助于推动海事法治环境建设,服务保障航运产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球经贸稳定。
(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主席Datuk Sundra Rajoo致辞)
Datuk Sundra Rajoo主席认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在将亚洲建设成为国际仲裁中心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得整个亚洲地区从中受益。中国海仲过去五年受案量亦实现稳步增长。在此建设过程中,仍需要关注四个方面:即保证包括仲裁规则在内的相关海事规则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加强仲裁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当事人对现代技术的需求;促进亚太国家间的合作,为亚太地区海事争议通过仲裁解决提供框架;营造有利的法律监管环境。
(国际航运公会副秘书长Simon Bennett致辞)
国际航运公会副秘书长Simon Bennett强调,航运业是一个全球性行业,构建全球航运法律框架需要国际航运界在航运政策问题上继续相互合作和沟通。本月初开放签署的《北京公约》就在全球船舶司法出售领域,建立一个和谐的法律制度,这离不开中国航运界为维护全球航运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
在成果发布环节,中国海仲浙江自贸区仲裁中心副秘书长黄晨亮介绍了《船舶买卖合同备忘录(22)中国海仲版》》的制定情况。该合同采用表格框架,结构严谨,用词简练,文义清晰,条款更新,贴合实践。该合同亦是中国海仲和BIMCO首次合作成果,旨在在符合全球市场国际化标准下,贴合国内的交易习惯,简化二手船交易流程,推动国内二手船买卖交易便利化、规范化发展。
(中国海仲浙江自贸区仲裁中心副秘书长黄晨亮介绍合同发布)
上海市司法局局长吴坚勇、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蒋宏飞、中国海仲副主任李虎、BIMCO副秘书长Søren Larsen共同发布《船舶买卖合同备忘录(22)中国海仲版》。
(《船舶买卖合同备忘录(22)中国海仲版》发布嘉宾合影)
上海市司法局局长吴坚勇、上海海事法院院长汪彤、中国海仲副主任李虎、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邬先江、招商局集团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部长杨运涛、BIMCO副秘书长Søren Larsen分别发表主旨演讲。论坛主旨演讲环节由中国海仲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主持。
(上海市司法局局长吴坚勇主旨发言)
吴坚勇局长以“‘沪’携共进,打造国际海事仲裁优选地”为题主旨发言。他指出,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从“基本建成”向“全面建成”跃升的新阶段,上海海事仲裁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上海市司法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建设,上海已跻身全球十大最受欢迎国际仲裁地。未来将强化制度供给,推动海事仲裁创新发展;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海事仲裁国际竞争力;坚持合作共赢,携手建设航运事业共同体;促进资源集聚,打响海事仲裁服务品牌。
(上海海事法院院长汪彤主旨发言)
汪彤院长以“强化司法仲裁互动交流 推动海事争议解决高质量发展”为题主旨发言。他表示,司法与仲裁共同服务保障航运产业健康发展。上海海事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依法维护仲裁裁决的终局性,积极履行国际公约义务,不断加强仲裁司法审查工作;同时也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加强海事司法与海事仲裁的交流与合作,强化了互动和衔接。未来将立足自身,不断提升海事司法能力水平,加强协作,深化与仲裁机构的沟通交流。
(中国海仲副主任李虎主旨发言)
李虎副主任以“完善制度设计 推动仲裁发展”为题主旨发言。他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仲裁是法治实现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应以完善的制度保障仲裁高质量发展,秉持国际视野,着眼于我国仲裁市场的整体发展,积极推动构建健康有序的仲裁生态圈。中国海仲通过完善机构仲裁规则、发布临时仲裁规则等创新举措,实现了机构业务快速发展。未来中国海仲将坚持与时俱进、创新驱动,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推动仲裁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
(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邬先江主旨发言)
邬先江副院长以“深化仲裁与司法互动合作 打造国际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为题主旨发言。他介绍了宁波海事法院在办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及创新海事司法服务方面的情况,同时亦重点讲述了宁波海事法院在着力提升海事司法与仲裁公信力,提供高质量国际海事纠纷争议解决公共产品;加强海事司法与仲裁协作平台建设,以数字化赋能海事多元解纷机制;积极参与海事司法与仲裁国际规则制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商事解纷“中国规则”三方面所推出的切实举措。
(招商局集团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部长杨运涛主旨发言)
杨运涛部长以“招商局集团海商海事法律风险防控最新实践”为题主旨发言。他指出了新时期港航企业面临的航运业周期变化带来的经营压力、新业态和新规则的多重挑战、地缘政治和中美博弈带来的政治法律风险加剧、大国较量中涉外合规风险等主要风险。同时认为应聚集企业、法院、仲裁机构合力,发挥上海海商海事法律中心作用,推动行业规则、合同、流程标准化建设,坚持科技创新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四个方面出发,发挥上海优势,助力港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BIMCO副秘书长Søren Larsen主旨发言)
Søren Larsen副秘书长在主旨演讲中指出,航运业目前正因绿色科技去碳化道路上不断上升的复杂化监管要求而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大的挑战,促进行业间合作至关重要。BIMCO与中国海仲的合作由来已久,此次发布的合同既是另外一个与中国海仲紧密合作的实例,亦是回应市场需求的切实举措。曲折的去碳化过程必然需要像中国海仲一样运行良好的争议解决机构。未来BIMCO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国及上海航运组织的联系,保持长久、紧密而富有成果的关系。
(论坛专题研讨环节,从左到右、从上到下分别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航运租赁部负责人范琳娜、挪威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中国营运船区副总经理顾晓力、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严洪波、英国夏礼文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管理合伙人Nicholas Poynder、BIMCO亚洲区总经理庄炜)
论坛专题研讨环节由BIMCO亚洲区总经理庄炜主持。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航运租赁部负责人范琳娜、挪威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中国营运船区副总经理顾晓力、浙江船舶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严洪波、英国夏礼文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管理合伙人Nicholas Poynder以《船舶买卖合同备忘录(22)中国海仲版》发布为契机,围绕“二手船买卖市场分析及合同条款安排”主题,分别从各自专业的角度,结合行业实践,探讨了二手船买卖业务的发展趋势以及标准合同对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闭幕式由中国海仲上海总部副秘书长徐飞主持。
(中国海仲上海总部副秘书长徐飞主持闭幕式)
(中国海仲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致闭幕辞)
中国海仲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致闭幕辞。陈波副秘书长表示,本次论坛达到预期目的,圆满成功,与会嘉宾从实务角度描绘了海事司法与海事仲裁良性互动的成功经验以及我国航运法律界与国际航运法律界良性互动的丰硕成果。中国海仲将以此为起点,在政府部门、企业用户和海事律师等广泛社会力量的支持下,搭建交流平台,构建合作机制,为提升中国海事司法、海事仲裁的公信力、影响力创造良好契机,为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贸易强国、海洋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04-0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5-09 来源:信德海事网
10-12 来源: Drewry德路里
01-16 来源:信德海事网
07-12 来源:SinorigOffshore
10-18 来源:信德海事
05-29 来源:信德海事网
01-01 来源:信德海事网
02-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1-12 来源:信德海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