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SA再出严厉出发措施。近日一艘油轮因违反国际海事劳工公约MLC相关规定,被禁止挂靠澳大利亚港口,禁止期为6个月。
涉事船舶名为AG Neptune是一艘2013年建造的10万吨级的LR2型成品油轮,针对该轮的禁止靠港命令签发日期为7月23日。
船讯网为信德海事网提供的资料显示,该轮的运营公司为AG Shipping and Energy,但实际船东公司为美国私募基金公司 Oaktree Capital Management。
AMSA方面透露的消息显示,今年6月17日在收到该轮海员关于欠薪以及其他福利方面的问题的投诉后,该机构对这艘船舶进行了检查。
值得一提的是,该轮当时正因为货油污染问题产生纠纷而被澳大利亚当地一家法院扣押。
而AMSA对该轮进行检查后,也的确发现该轮有多处违反MLC相关规定的地方,随后该轮又被AMSA所滞留。
具体而言,AMSA表示,他们发现有证据表明,该公司没有履行与船上21名船员的雇佣协议,船员们总共被欠下了约12.3万澳元(约合8.58万美元)的薪资。
AMSA一位负责人迈克尔·德雷克 (Michael Drake) 表示,AG Neptune 上的海员一再没有定期获得报酬,此外,两名船员的海员就业协议也已到期。
此外,其还强调该轮还有其他一些违反MLC相关规定的问题,比如该轮的食物、饮用水的质量和数量都不符合标准,以及一名海员在船上受伤后没有得到足够的医疗护理。
麻烦接麻烦
实际上,这艘LR2型油轮从4月抵达澳大利亚以来就一直在陷入各种麻烦事之中。
本航次该轮在我国台湾地区装载了大约62000吨燃油后于今年4月6日抵达澳大利亚纽卡斯尔锚地并于4月10日靠港。
该批货物的买家Viva Energy Australia声称,该轮装载柴油燃料3 月份在高雄港装载的时候是符合规格的,但在该轮抵达纽卡斯尔后,发现所有油舱中的货物都受到污染,造成约 4100 万美元的损失。
而据称在船舶扣押事件发生后AG Shipping以及该轮的保险人/保赔协会方面也没能即时为该轮出具相应的保函,不过有跟踪此案的市场消息人士称,他们认为保额过高。
今年5 月,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法官安格斯·斯图尔特法官命令原告和被告就本案进行调解,随着经过各方努力该船舶于 7 月 23 日被正式解除扣押。
也正是在该轮被扣押的期间,该轮违反 MLC 的行为也得到了纠正,因此该轮的滞留令也得以被解除,不过该轮将被禁止在6个月内挂靠澳大利亚任何港口。
如上图所示,AG Neptune轮 于 7 月 24 日离开澳大利亚,前往新加坡。
信德海事网此前曾发布过多篇类似船舶因欠薪而被AMSA滞留以及禁止挂靠澳港口的报导。如:
如上,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禁止挂靠港口禁令的长短可能从 3 个月到 36 个月不等。如果认为有必要,在最初的禁令解除后,一些船舶还需要在较长时间内承担更多的报告和检查义务。
据不完全统计,自 2015 年初以来,AMSA已对 23 艘船舶发出过类似禁令。
AMSA方面表示,“澳大利亚对船员工资过低采取零容忍态度。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违反了 MLC。保护海员权利的国际公约非常明确。”。
“访问澳大利亚港口的船舶需要注意,如果我们发现故意少付船员工资,他们可能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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