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C ROSA M”轮那瓦西瓦港触碰岸桥事故处理 ——争取有利的纠纷解决方式,实现国内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随“一带一路”政策的推进及跨境基础设施投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的蓬勃发展,我们近年来处理了不少出口项目有关的争议案件。此类项目,往往采用EPC合同(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或PC合同(Procurement Construction)的形式,即使事故节点发生在境外,风险和损失仍由国内当事人承受。相关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对国内客户利益影响较大,也关系到中国律师能否在案件中发挥主导作用。我们整理分享一则不久前办结的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案 情 概 况
2020年6月4日,巴拿马旗14036标准箱(TEU)的大型集装箱船“MSC Rosa M”轮(以下称“M轮”)在挂靠印度孟买西北的那瓦西瓦(Nhava Sheva)集装箱码头时,与五号泊位发生触碰事故,导致一台振华重工生产的,尚未完成安装、交付的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岸桥)变形受损,岸桥价值约750万美元。视频中有船舶与岸桥碰撞的声音,以及码头工作人员的喊叫声。事发时天下着雨,但视野清晰。该岸桥安装工程保险由国内保险人主承保。(更多详情:→突发!MSC 14000TEU超大箱船撞坏码头岸桥!)
根据现场反馈情况,经专家组讨论,涉案设备重心偏移,存在结构性风险。为避免二次事故,在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后,最终予以拆解。结合岸桥损失程度,并考虑到处置成本,最终做废钢处理。我们受岸桥权利人及保险人委托,与肇事船东及其保赔协会协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疫情影响,仍于去年圣诞节前以900万美元达成最终和解,赔偿项目包含岸桥重置、临时加固和拆解、额外运输、专家和法律成本等,高效的挽回了国内当事人损失。
管 辖 权 争 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船舶触碰所致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事故发生地、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船籍港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本案中,M轮悬挂方便旗,光船承租人注册在瑞士,事故发生地和最先到达地在印度,事故后M轮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未从事远东航线运营,很难在我国建立管辖。船方建议案件英国法院管辖或在伦敦仲裁,并适用英国法律;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印度法院对案件有天然的管辖权,但这对国内当事人并不方便。
为争取有利的纠纷解决方式,我们一方面跟进了解M轮有靠泊新加坡的计划,准备新加坡扣船,以便就近建立管辖,并保护船舶优先权;另一方面,我们注意到M轮光船承租人在国内有全资子公司,故通知到船方,对相应股权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尝试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在中国建立管辖。
基于上述措施,经多轮交涉,双方最终均有妥协,船方同意在提供1,200万美元互保协会担保的同时,约定涉案纠纷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上海总部管理,并采用CMAC仲裁规则,但首席仲裁员应当在CMAC外籍仲裁员名单中选择,并适用英国法,此外,为组织庭审便利,双方约定如果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开庭地点应选择在香港。
有了“以战促和”的支点,我们才有可能高效的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2021年3月,受损岸桥拆解后的损余处理工作基本完毕,相关赔偿谈判即迅速展开。基于客户的充分信任,在检验人及技术专家的配合下,在较短的周期内,为客户争取到令人满意的赔偿。
如果说涉外商事、海事法律服务是一种国际化的“产品”,那么不同国家和地区律师的产品核心差别在于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的不同,如何争取对委托人更加便利的纠纷解决方式,常常对案件处理进程及结果有重要影响。中国律师应当充分利用中国程序,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的同时,拓展自身法律服务边界。
阎 冰
合伙人
业务领域:保险与再保险、海事海商、国际贸易、诉讼与仲裁
邮箱:yanbing@anjielaw.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阅合伙人简历。
刘昌禹
律师
业务领域:海事海商、保险再保险
邮箱:liuchangyu@anjielaw.com
04-0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5-09 来源:信德海事网
10-12 来源: Drewry德路里
07-12 来源:SinorigOffshore
01-16 来源:信德海事网
01-01 来源:信德海事网
10-18 来源:信德海事
02-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1-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5-29 来源:信德海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