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希望延长欧盟对班轮航运联营体实行的反垄断豁免,目前的规定将于2020年4月到期,延长期为4年。
欧盟委员会和竞争事务专员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考虑延长所谓的集装箱航运联营体豁免条例(BER)期限。欧盟委员会评估了当前的BER之后,提出了延期的建议。
欧盟委员会在一份文件中写到,“总的来说,经评估后表明,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集装箱航运市场目前似乎仍然需要特定范围的一个延长。因此,建议延长航运联营体实行的反垄断豁免实施期限。”
据信德海事网了解,目前的BER将于2020年4月25日到期,欧盟委员会建议将适用期限延长4年。这比往常少了一年,因为该规定传统上每次延长要5年。
欧盟委员会在声明中邀请“欢迎所有利益相关者就延长现有航运联营体实行的反垄断豁免的提议发表评论。”
代表全球集装箱航运公司的世界航运理事会(World Shipping Council, WSC)也呼吁欧盟延长这一规定,该理事会称这一豁免有助于确保客户享受更低的运费。
WSC表示,我们欢迎可能的延期。WSC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约翰·巴特勒John Butler表示,船舶共舱是班轮运输网络的一个既定和重要组成部分。
“航运联盟有助于航运公司以更低的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并改善服务环境。”
然而,对该项豁免期限的延长,也不是得到了所有人的支持。包括欧洲托运人理事会ESC以及全球托运人论坛(Global Shippers' Forum, GSF)在内的托运人团体飙到了对该项豁免延期制度的反对。
ESC就认为,“航运公司的服务并没有因此而改善。”
这些托运人团体表示,包括少数几个主要联盟在内的更密切的合作意味着航线覆盖的港口更少,此外,班轮公司的班期可靠性也并没有根据规定得到改善。
GSF表示,航运公司应该在与其他行业相同的条件下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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