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新加坡海事和港务管理局(MPA)发布了通告,提醒海运界强制性采用MPA批准的质量流量计量(MFM )系统,其从2019年7月1日起开始用于在新加坡港口的所有蒸馏油(distillates)燃料交付业务。自2017年1月1日起MPA已强制规定在新加坡港使用该MFM系统从事船用燃料油(MFO)交付。随着2019年7月1日起效,其还强制性使用MPA批准的MFM系统用于所有的蒸馏油(distillates)燃料交付。
该燃油交付单中所声明交付给远洋船舶的蒸馏油数量必须基于按货物官员、轮机长和燃油检验员(cargo officer, the chief engineer and bunker surveyor,如受聘用)所见证燃料油船(bunker tanker’s)的MFM系统。所有MPA许可的燃料供应商、燃料技艺操作员、燃料检验公司和燃料检验员被提醒要严格遵守其燃料许可证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燃料质量流量计量技术参考(参见TR 48:2015规定)的要求,按MFM系统用于新加坡港燃料交付。MPA将对任何已行动违反其许可证规定的许可证持有人采取坚决的行动,包括视情暂停或撤销其燃油许可证。
信德海事网专栏作者:刘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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