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1月19日,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IMO A.601(15)号决议,《关于船上配备和展示操纵资料的建议案》,建议案要求上述日期以后建造的船舶,主管机关应建议,以该决议附录中范本的格式,配备下列操纵资料:1、SOLAS公约适用的所有船舶,应配备引航员卡;2、所有化学品船和气体运输船,以及100米以上的其他货船,还应配备驾驶室告示和操纵手册。
【引航员卡】引航员卡应由船长填写,其目的是为上船引航员提供资料。该资料应说明船舶目前状况,关于船舶的装载、推进和操纵设备,以及其他有关设备。
【驾驶室告示】驾驶室告示应在驾驶室长期展示。它应包括船舶的一般资料,及说明船舶操纵特性的详细资料,其大小应便于使用。
【操纵手册】操纵手册的内容应包括船舶的操纵特性,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全部细节。操纵手册应包括驾驶室告示所列的资料,以及其他可用的操纵资料。
建议案附件3,建议编入操纵手册的资料包括 :1、综述;2、深水中的操纵特性;3、深水中停止和速度控制特性;4、浅水中的操纵特性;5、风中操纵特性;6、低速时的操纵特性;7、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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