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海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和水上交通安全强化年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化解海上交通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烟台芝罘海事处持续加大到港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滞留一艘不适航船舶。
9月29日,烟台芝罘海事处执法人员对“宏XX”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后桅灯发光角度不足225°、应急消防泵无法出水、货舱两个通风筒局部锈烂(20×10㎝²)、船舶两舷4个油柜透气管关闭装置卡死等缺陷7项,其中4项严重危及船舶适航安全,鉴于该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实施滞留。当前,该轮正在积极整改缺陷,以确保船舶恢复良好适航状态。
下一步,烟台芝罘海事处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海上交通安全整治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保持打击低标准船舶高压态势,维护辖区海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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