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施工船舶,顾名思义,其用途为参与海上施工项目的船舶,包括起吊船、疏浚船、吸砂船、打捞船等,该类船舶的特点多为用途明确,航行区域固定,船况较差,管理较为混乱,连云港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加大施工船舶监管力度的过程中,发现一施工船舶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予以滞留,接下来,小编就向各位诊断一下这艘“生病”的施工船舶。
船舶信息
缺陷情况
01 船舶未取得安全管理证书
滞留依据:NSM规则13.7规定,经审核,船上的管理及操作符合经认可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将向船舶签发有效期不超过5 年的“安全管理证书”。14.2规定新造船舶交付使用或公司新承担对某一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责任的,经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审核确认满足下述要求后, 向船舶签发有效期不超过6 个月的“ 临时安全管理证书”:1 “ 符合证明” 或“ 临时符合证明” 覆盖了该船舶种;2公司巳向船舶提供了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信息;3公司巳做好三个月内对该船实施内部审核的计划;4高级船员熟悉安全管理体系及其实施的计划安排;5标明为重要的指令已在开航前下达。
缺陷危害:安全管理证书缺失表示船舶没有安全的工作环境与风险防范措施,人员安全管理与船舶安全营运无法得到保证,海上安全航行与防止污染环境隐患极大。
处理意见:滞留,敦促船方尽快与公司沟通,及时办理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02 船上AIS设备未经船检许可,型号与证书不符
滞留依据:海11/4篇/5章2.1.2中规定,所有客船和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应配备一台A级AIS设备,其性能标准见附录7。
缺陷危害:船舶配备的AIS设备标准,必须符合船检规定的要求,随意配备AIS设备会造成船舶识别混乱,干扰海事监管以及海上救援,有些AIS设备性能无法达到规定要求,会危害海上航行安全。
处理意见:滞留,督促船方立即更换符合标准的AIS设备,并获得船检机构认可。
03机舱两主机与驾驶台车钟传令装置不能工作
滞留依据:海11/4篇/2-1章2.1.4中规定机器处所或通常控制推进器速度和方向的控制室与驾驶室之间,至少应设置2套独立的通信设施,其中1套应为机器处所和驾驶室均能直接显示指令和回令的车钟,其他可以控制推进器速度和方向的任何处所也应配备适当的通信设施,以便接收来自驾驶室和机舱的指令。
缺陷危害:车钟传令装置的故障会导致船舶机器处所或控制室无法直接显示驾驶室的指令,也无法反馈回令,造成船舶驾驶时信息传递阻碍或延迟,无法正常操纵,进而影响航行安全。
处理意见:滞留,敦促船方立即查找问题原因,保证车钟传令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04油污水处理装置启动报警不能工作
滞留依据:海11/5篇/2章2.5.1/2.5.3规定凡40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10000总吨的机动船,应装有滤油设备,该设备应经批准,而且应保证通过该系统排放入海的含油混合物的含油量应不超过15ppm。
缺陷危害:油污水处理装置的缺失,会导致船舶在航行、停泊中产生的油污水无法正常处理,直接排海会污染海洋环境,违反国际规定及当地法律,受到严重的处罚。
处理意见:滞留,敦促船方立即查找问题原因,保证油污水处理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05 三台发电机高压油管为单层管且无燃油管故障报警装置
滞留依据:海11/4篇/2-2章1.15.1规定,除安装在救生艇上的柴油机外,位于高压燃油泵与燃油喷油器之间的所有外部高压燃油输送管路,应设有一个能够容纳因高压管路破裂对漏出的燃油加以保护的套管管路系统,套管管路系统还应包括一个收集漏油的装置,以及一个燃油管故障报警装置。
缺陷危害:船舶发电机高压油管单层管结构强度不足,存在溢油与高温油烫伤人员风险,且无故障报警装置,在发生溢油后无法及时发现,容易引起火灾等危险。
处理意见:滞留,敦促船方更换双层高压燃油管并安装集油设备跟燃油管故障报警装置。
编者语
生产再忙安全不忘,施工船舶安全问题主要是由于船方安全事故风险意识低下,冒险施工、隐瞒不报等原因造成的,因此施工船舶在施工之前一定做好施工报备,对海事监管过程中查处的问题缺陷及时进行纠正整改,不断加强船员安全责任意识,承担起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1-26 来源:验船师袁晓东 船之友
12-31 来源:阳光安检
10-20 来源: 蓝盾安检创新工作室
02-23 来源:洋山港海事局
01-30 来源:信德海事网
01-2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3-28 来源:张家港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08-01 来源:蓝盾安检
01-06 来源:中山海事
09-24 来源: 蓝盾安检创新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