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铁留言,希望老编能够讲一讲美国的压载水排放政策。
在讲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个概念,压载水的管理的目标是防止外来海水污染当地海水,是对压载水排放的一种控制,请注意“排放”这个词。
理论上,如果船舶不排放压载水,那么根本不用装设压载水处理装置。
所以说,即使压载水公约生效了,如果你的船没有装设压载水处理装置, 而你船靠泊的港口都具有压载水接受设施,这样也能够满足公约要求。
或者你船压载水全部使用淡水压载,也能满足要求。
当然,只是存在理论上,实际上由于装卸货频繁操作压载水,这种理论上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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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我们知道,对于压载水的排放,国际上普遍执行的是《2004压载水公约》的要求。
按照《2004压载水公约》的要求
2017年9月8日之后建造的船舶,交船时需安装经认可的压载水处理装置;
2014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8日之间进行IOPP换证的船舶,在2017年9月8日及之后的首次IOPP 换证检验时需安装经认可的压载水处理装置;
这意味着,这批船的最终截止安装日期是2022年9月8日。
未在2014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8日之间期间进行IOPP 换证检验的船舶,在2019年9月8日及之后的首次IOPP换证检验时需安装经认可的压载水处理装置;
这意味着,这批船的截止安装日期是2024年9月8日。
不适用IOPP检验的船舶,应不迟于2024年9月8日安装认可的压载水处理装置;
无论船东怎么狡猾,怎么偷换IOPP证书,2024年9月8日都将是最终的deadline。
压载水公约规定了压载水的排放标准有:D1和D2两个标准
D1是过渡,D2是终极状态,2024年9月8日之后,都要满足D2的排放标准
需要纠正是的是:满足D2的排放标准并不是必须安装压载水处理装置(BWMS),或者安装了BWMS就满足要求。
理论上满足D2排放要求的路径有:国际航行时不装压载水,或者不在他国水域排放压载水,或者将压载水排至港口接收设备,或者采用深海置换,或者采用饮用水作为压载水等。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安装了BWMS
老编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也不一定能满足D2的排放的要求,影响BWMS效果的因素太多了,如水的混度度、盐度、水温等等,BWMS太娇贵,这几个要素稍微不如意,排放就不能达到D2要求。
02实际上,老美压根没有看上IMO搞得《2004压载水公约》。
他们没有加入这个公约,他们执行的标准是《美国联邦法典(CFR)第151部分的规则33》+美国环保委员会(EPA)制定的Vessel General Permit for Discharges Incidental to the Normal Operation of Vessels(简称2013 VGP)。
根据美国USCG发布的年报,2021年压载水缺陷几乎是2020年的两倍
缺陷集中在6个方面:
一是:压载水处理系统或者替代设施未经USCG认可或者故障;
二是:压载水处理装置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配备;
三是:压载水沉淀物处理不合理;
四是:排放的压载水不达标;
五是:压载水排放记录不合格;
六是:压载水排放不合格,却未向USCG报告。
正因为美国特殊,和别的国家不一样,所以要特别留意,下面PSCReady老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下。
美国压载水标准是:33 CFR part151 + 2013VPG,需要注意的有以下七点:
第一,根据美国压载水排放规定33 CFR part151,如果船舶不安装经USCG认可的压载水处理装置可以采用三种替代方式
1) 不在美国水域排放压载水;
2) 使用美国公共供水系统( PWS) ;
3) 将压载水排到接收设施或其他船舶处理。
也就是说,即使船舶不装设压载水处理装置,只要选择这几种方式也是可以的。
第二,在符合日期之后,船舶所有需要在美国12n mile 以内排放的压载水,不管压载水来源在何处(比如:从美国一个港口到美国另外一个港口),压载水都必须经过处理系统处理后才能进行排放。
但是要记住:即使经过BWMS 处理的压载水排放入海,也需要提前申请。
至于怎么判断压载水处理装饰是否被USCG认可,船长可以通过查看压载水证书去确认。
如果船舶的压载水处理系统是USCG 认可的型号,则证书会标注:BWTS,162.060……(46 CFR Part162.060 ETV protocol是美国认证BWTS的法规依据);
如果是USCG 认可的AMS,则证书上标注:AMS-20##-XX„XXX-001
上面的符合日期,按照CFR的要求是这样的:
2013年12月1日以后建造的新船,交船就要安装经美国标准认可的压载水处理装置。
2013年12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
压载水容量小于1500立方米的,2016年1月1日后的首次坞底检验后安装USCG认可的压载水处理装置
压载水容量为1500-5000立方米的,在2014年1月1后的首次坞底检验后后安装USCG认可的压载水处理装置
压载水容量大约5000立方米的,在2016年1月月1后的首次坞底检验后安装USCG认可的压载水处理装置
考虑到坞底检验最长间隔为36个月,也就是最晚也就是2019年1月1日,在美国航行的船舶都应安装经USCG认可的压载水处理装置。
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USCG有将时间延迟了到了2021年4月1日。
PSCReady老编收到前方线报,4月1后,如果理由合适,依然可以延期12个月……
第三,美国允许各个州立法,美国各州可以制定自已的压载水管理法规,比如华盛顿、加利福尼亚、纽约州、五大湖等都有自己的压载水管理规定,州法对压载水的排放要求甚至比CFR更加苛刻,如加利福尼亚州、纽约州的压载水排放指标比CFR要求高很多倍,有些指标要求甚至是“零排放”。所以,赴美船舶在抵达这些州的港口前应向代理了解当地的详细规定;
第四,压载水排放不合格,在美国是罚款的,未按规定递交压载水管理报告表、未保存压载水管理记录、未执行压载水管理规定等行为,将被处以每天最高达25000USD的罚款,请记住是每天!
第五,目前压载水处理装置工况很不稳定,一旦故障,需要立即报告,一般USCG不允许在美国当地水域排放压载水,一般会case by case 处理。
第六,压载水报告至少提前24h递交,报送至NBIC@BALLASTREPORT.ORG),一定要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否则系统不能自动识别。
第七,USCG认可的Ballast Water Treatment Systems (BWTS)和Alternate Management System (AMS),如果采用的是物理法处理方式的设备,需要每年进行两次的non chemical-based treatment methods分析测试,这个问题已经有很多船舶被罚款了。
4月27日,ECM针对这个问题专门发布了一个通告,如下图:
当然,前往美国的船舶注意事项还很多,比如:抵港、离港报告,应急反应计划相关的演习和报告、船舶通用许可、图书资料配备、ICB、SCAC 事宜及亚洲飞蛾AGM、排放控制区与禁止排放区及鲸鱼保护区等,我们有空再唠。
03另外,有朋友问:我们船压载水管理计划是D2+D1,应该怎么操作?
显然是用BWMS处理,如果设备损坏、客观条件不允许可以用D1备用。
目前的实际情况就是装了BWMS,依然是各种不好用。
好在,目前是IMO的经验积累期,PSCO还没真正发力……
11-26 来源:验船师袁晓东 船之友
01-30 来源:信德海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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