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散装液体危化品船舶的定义
(一)SOLAS公约规定
第1章第2(h)条:液货船系指经建造或改建用于散装运输易燃液体货品的货船。根据所运输物品,液货船通常分为油船、化学品船及液化气体船。
第II-1章第3.19条:化学品液货船系指经建造或改建用于散装运输下述规则之一(视何者适用而定)所列的任何液体货品的货船:经海安会MSC.4(48)决议通过的,并可能由本组织修正的《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简称IBC规则)第17章;或经本组织A.212(VII)决议通过的,并已经或可能由本组织修正的《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简称BCH规则)第VI章。
(二)IBC规则规定
第1章第1.3.10条:化学品液货船系指建造或改建成用于散装运输本规则第17章所列的任何液体货品的货船。
本文研究以IBC规则为主,综上散装液体危化品船舶系指建造或改建成用于散装运输IBC规则第17章所列的任何液体货品的货船。
下图为一艘典型的散装液体危化品船舶示意图:
通常,须用隔离舱、留空处所、货泵舱、泵舱、空液舱、燃油舱或其他类似处所,把装有本规则所适用的货物或者货物残余物的液货舱与起居处所、服务处所、机器处所、饮用水舱和生活用品储藏室隔离开。
02船型分类与货舱布置
液货舱作为散装液体危化品船舶的重要部分,会根据所载货物的危险性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来布置液货舱。根据预防措施程度,散装液体危化品船舶被分为1、2、3型船。各种货物所要求的船型,在IBC规则第17章最低要求一览表中“e”栏内列出。
这三种船型对于液货舱的位置有着不同的要求:
1、对于1型船,由于其用于运输对环境或安全有非常严重危险的货品的化学品船,需用最有效的预防措施消除其漏逸,液货舱必须设置在离舷侧船壳的横向距离不小于船宽的1/5或11.5米(取小者)处,离船底壳板的垂向距离不少于船宽的1/15或6米(取小者)处,且任何部位距船体外板都不应小于760 mm。
2、对于2型船,由于其用于运输对环境或安全有相当严重危险的货品,需用有效的预防措施消除其漏逸,液货舱必须设置在离船底壳板的垂向距离不少于船宽的1/15或6米(取小者),且任何部位离船体外板的距离不小于760mm处。
3、对于3型船,由于其用于运输对环境或安全有足够严重危险的货品,需用中等程度的围护以增加其在破损条件下的残存能力,对于液货舱的位置没有特殊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种船型,都应向船长提供一本《装载和稳性资料手册》。该手册应包括典型的营运和压载状态、用于估算其他装载状态的规定以及船舶残存能力的总结等详细资料。此外,该手册应包含足够资料,使船长能用安全而且适航的方式装载货物和操纵船舶。
03货物围护与舱型分类
根据散装液体危化品船舶货物围护系统,液货舱又可分为整体液货舱、独立液货舱、重力液货舱和压力液货舱。其中,整体液货舱和独立液货舱主要是根据货舱与船体结构是否相连接区分,重力液货舱和压力液货舱主要是根据货舱设计压力的大小来区分。大多数化学品液货船采用整体重力液货舱的型式,与传统油船类似。用于各种货品的舱型种类要求可查阅IBC规则第17章最低要求一览表中的“f”栏。
1、整体液货舱
系指构成船体结构的一部分的货物容器,且以相同方式与邻近的船体结构一起承受相同的载荷。它通常是船体的结构完整性所必需的。
2、独立液货舱
系指不与船体结构相连接或不是船体结构的组成部分的货物围护容器。建造和安装独立液货舱是为了在所有可能的时刻,能消除因相邻的船体结构的应力或移动对液货舱所造成的应力(或降至最小)。独立液货舱对船体的结构完整性不是必需的。
3、重力液货舱
系指其舱顶设计压力(表压)不大于 0.07MPa 的液货舱。重力液货舱可以是独立液货舱或整体液货舱。对重力液货舱的建造和试验应按照认可的标准,且应考虑货物的载运温度和相对密度。
4、压力液货舱
系指设计压力(表压)大于 0.07MPa 的液货舱,压力液货舱应为独立液货舱,对其结构的设计应按照经认可的对压力容器的设计标准。
04液体货物装卸系统
散装液体危化品船舶管系较多,有液货系统、惰气系统、扫舱系统和压载管系等等。液体货物装卸系统也是这些系统中重要的一种,船舶根据载运货种类的要求,主要有两种基本液货装卸系统型式:
独立式液货装卸系统的主要特点是每一液货舱(一种货品)设置一台液货泵,且设单独的甲板液货管路,船上没有液货泵舱。这种型式的管系具有最好的隔离性能,不会造成液货间的相互接触而引起化学反应或污染。所用液货泵的数量随所载运的液货品种数量而定。
主管式液货装卸系统的主要特点是使用常规液货泵舱,设置泵舱,并有较长的吸入管。主要适用于液货品种固定的专用化学品船,以及运载货品品种不多的中小型化学品船。
05船舶安全检查要点
1、载运或拟载运的货品是否与船型相匹配;
2、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标明的船型与液货舱的实际布置是否一致,如有怀疑时检查船舶布置图等;
3、船舶是否配备《装载和稳性资料手册》,是否业经认可,是否与船舶的实际状况相一致,资料是否全面;
4、载运或拟载运的货品是否与舱型相匹配;
5、检查压力液货舱舱顶能否满足设计压力要求,如发生事故或液货舱结构变形时。
06常见缺陷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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