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海事局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到港船舶安全监管工作,保持对低标准船舶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本篇对近期广州海事局国内航行海船船旗国监督检查中典型滞留缺陷进行列举分析,为各航运公司、船舶、船员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指导与参考。(注:本篇中滞留缺陷所属船舶龙骨安放时间均在2006年8月至2008年10月之间)
滞留缺陷
01 【缺陷描述】
主机2/4/5/6缸、应急发电机高压燃油管路未加装套管组件,也未进行围蔽防护。
【滞留依据】
海11/4篇/2-2章 1.15.1(2)⑨:
对于2011年9月1日之前建造的船舶,或者2011年9月1日之前安装上船的柴油机(以日期为先者),应在不迟于2012年3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检验满足下列要求:
对于货船,不论柴油机输出功率大小,可采用适当的围蔽(如采用防护外壳或者防溅挡板等型式)为高压燃油泵和燃油喷嘴以及之间的高压燃油管路提供保护,而不必加装高压套管组件以及燃油泄漏报警装置。
(注:该条为追溯性条款)
02 【缺陷描述】
机舱燃油沉淀柜至分油机管路未设置可从机器处所外部操纵的关闭装置。
【滞留依据】
海04/4篇2-2章 1.15.1(2)⑤:
每一燃油管如损坏后会使燃油从双层底上方的储存柜、沉淀柜和日用油柜溢出,则应在这些油柜上装设旋钮或阀,当油柜所在处所失火时,能在此处所外的安全地点加以关闭。如有深油舱位于轴隧、管隧内或类似处所内的特殊情况,则这些深油舱应装设阀,此外尚应在隧道或类似处所之外的管路上加装阀,以便在失火时加以控制。如在机器处所内装设上述阀,此阀应在该处所外面操纵。
03 【缺陷描述】
机舱脱险通道多个防火门门槛锈烂,通道内壁隔热材料多处锈烂损坏。
【滞留依据】
08修/4篇/2-2章 3.3.1(3):
2000 总吨及以上的货船,每一A类机器处所应有2条脱险通道,特别应符合下列的规定之一:①2部彼此尽可能远离的钢梯,通至该处所上部同样远离的门,从该门至开敞甲板应设有通道。一般来说,其中1部钢梯应位于一个受到保护的环围内,该环围相应满足本章3.2.3和3.2.4第④类的要求,自A类机器处所的下部(人员能到达的最下一层)通往该处所外面的安全位置。在该环围内应设有达到相同耐火完整性标准的自闭式防火门。
08修/4篇/2-2章 3.2.3:
2000总吨及以上货船的分隔相邻处所舱壁和甲板的耐火完整性应符合表3.2.3的规定。(表中第④类:梯道和第⑥类:A类机器处所的防火分隔等级为A-60。)
04 【缺陷描述】
舵机失电报警故障,机舱集控室内舵机报警箱故障。
【滞留依据】
海04/4篇/2-1章 2.5.2(5):
主操舵装置和辅助操舵装置动力设备的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当动力源发生故障失效后又恢复输送时,能自动再起动;②能从驾驶室控制使其投入工作;③任一台操舵装置动力设备的动力源发生故障时,应在驾驶室发出声、光报警。
海04/4篇/2-1章 2.5.4(1):
本章2.5.3(4)①涉及的电路及电动机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载报警装置,如设有包括起动电流 在内的过电流保护,则应不小于所保护电路或电动机满载电流的2倍,并应配置能够允许适当的起动电流通过。当采用三相供电时,则应设置能指示任一相断开的报警装置。本条所要求的报警应为声光报警,并应位于主机处所或正常控制主机的控制室内的明显位置上,在驾驶室内也应设置声光报警。
05 【缺陷描述】
罗经甲板两盏失控灯实际垂向距离为1.6米,不满足最小间距2米的要求(船舶桅杆一年前更换,新桅杆与图纸尺寸不符)。
【滞留依据】
海04/4篇/8章 2.3.7:
失控船舶号灯的安装:2盏红环照灯应在同一垂线上,其间距和高度应符合本章 2.3.1(3)的要求。
海04/4篇/8章 2.3.1(3):
当垂直装设2盏或3盏号灯时,这些号灯的间距如下:①长度为20m或20m 以上的船舶,这些号灯的间距应不小于2m,而且除需装拖带号灯的情况外,其中最低1盏号灯应装设在船舷以上高度不小于4m处;②长度为15m及以上但小于20m的高速船,这些号灯的间距应不小于lm,其中最低1盏 号灯应装设在船舷以上高度不小于2m处;③装设3盏号灯时,其间距应相等。
06 【缺陷描述】
主甲板上1号左压载舱空气管断裂,2号左压载舱空气管关闭装置缺失。
【滞留依据】
海04/3篇/2章 2.9:
2.9.1 如压载水舱或其他水舱的空气管伸到干舷甲板或上层建筑甲板之上,其露出部分应结构坚固;自甲板至水可能从管口进入下面的那一点高度,在干舷甲板上至少应为760mm,在上层建筑甲板上至少为450mm。如上述高度可能妨碍船上工作,可同意用一个较小的高度,但需经确认该关闭装置和其周围环境是可采用该高度值。
2.9.2 空气管管口应具有永久附装于管口的合适的关闭装置。
原因分析及建议
原因分析
上述案例中的船舶船龄普遍集中在15年左右,出现滞留缺陷的原因主要是:
一、航运公司未对船舶提供足够的岸基支持,未及时对船舶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导致船舶设备配备与法规要求不符,或违规改装的情况发生;
二、船舶、船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未定期对船舶设备和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未对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开展有效的自查自纠。
管理建议
冬季期间,我国沿海水域天气和海况复杂多变,船舶航行安全尤其需要关注,近期水上交通事故频发更是向航运公司和船舶敲响了警钟。因此,航运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船舶、船员要绷紧安全这根弦,按要求开展船舶设备维护保养,自查自纠自省,及时发现并消除船舶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和船员生命安全。
11-26 来源:验船师袁晓东 船之友
01-30 来源:信德海事网
01-22 来源:信德海事网
10-20 来源: 蓝盾安检创新工作室
01-01 来源:信德海事网
08-01 来源:蓝盾安检
02-25 来源:阳光安检
06-03 来源:信德海事网
12-31 来源:阳光安检
07-17 来源:CAPT.ZHAO 大新船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