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海上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系列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水上安全重大隐患,烟台八角海事处强化船舶监管,依法滞留一艘低标准船舶。
2021年12月8日,烟台八角海事处执法人员依托协同管理系统,提前掌握船舶“荣升8”的船型、船长、龙骨安放时间、历史检查记录、设备配备等信息,发现该轮为重点跟踪必检船舶,遂将其列为FSC目标船。按照《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和《船舶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的要求,重点对该轮船舶证书、法定文书、船舶航行设备、消防救生设备、船舶动力系统、船舶防污染设备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共开具缺陷9项,包括机舱烟囱有3处洞穿、燃油速闭阀控制气瓶无法保持足够压力、集控室逃生孔门无法自闭且门框有开孔、2层生活区门无法自闭等缺陷,其中重大缺陷3项,鉴于该轮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烟台八角海事处依法对其采取滞留措施。
时至岁末年终,烟台八角海事处将继续强化辖区船舶监管力度,对低标准“带病”航行的船舶监管决不手软,切实维护辖区海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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