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让船舶电力系统患上“心脏病”
分享一起船舶主发电机缺陷典型案例
船舶主发电机是船舶电力系统的心脏,在船舶航行和靠泊期间船舶主发电机的“健康”运行对船舶安全营运至关重要。
近期,洋山港海事局安检员在对一艘船舶安检过程中,发现该船发电机调速和稳压装置故障,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分享。
01 船舶概况
02 检查情况
洋山港海事局安检人员对一条国内航行砂石料运输船舶开展安全检查,检查期间要求轮机长启动一号主发电机,查看运行工况是否正常。在对该发电机巡视检查中,发现该发电机的油门伺服机构被拆除。轮机长启动发电机后,就将油门固定在一个位置,把主配电盘上的主空气开关合上,就向检查人员报告供电操作已经完成。
随后安检员要求在配电盘上试验频率调节,轮机长却说没有这个功能。接下来检查该船两号主发电机,情况相同。轮机长解释:原来两号发电机有油门调节系统和稳压装置,后来因故障拆除。
安检员进一步了解到,该船甲板上配有一台吊机用来装卸货物。船舶如使用甲板吊机,机舱配电板会频繁跳电,导致全船失电。同时,船舶靠离码头也时而有主发电机跳电,全船失电的情况,对船舶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安检员综合该船的其他情况,对该船实施了滞留。
缺陷描述:
1421 机舱两台主发电机调速系统及控制屏稳压装置不能因负荷变化正常供电——30
03 法规要求
海船法定检验规则2004 第4篇2-1章
3.2.1 应配备足以供给本章3.1.4(1)所述设备用电的主电源,除本章3.2.2 和3.2.9 另有规定者外,主电源至少应由2 台发电机组组成。
3.1.4(1)-确保为保持船舶处于正常操作状态和满足正常生活条件所必需的所有电力辅助设备供电,而不需求助于应急电源。
04 缺陷处理
该船被滞留后,船公司联系了柴油机厂家,紧急申请了两套备件。厂家技术人员上船安装和修理后调试正常,经海事安检复查合格后,对该船解除滞留。
05 案例引发的思考
经了解,该轮新船出厂时仅两号发电机安装上调速伺服机构和稳压装置,一号发电机没有安装。几年后,两号发电机的稳压装置烧坏,轮机长发现伺服机构不能工作便拆除不用。从柴油机调速原理上分析,外界负荷变化时,会引起配电板电压变化,这时候电压调节装置(AVR)就起作用,它能将信号及时反馈到油门伺服电机,自动调节发电柴油机的油量供给,稳定柴油机的转速,保持恒定电压输出。经了解,因该轮货源有限,船东安全投入不足。船舶因缺少备件,经常发生全船失电,给船舶安全造成很大影响。
对于老龄船,主发电机长期运行,油门自动调节和电压稳压装置损坏和故障情况比较常见,加之船公司缺乏岸基支持和主管船员对主要设备疏于维护保养,尤其是对于主发电船舶“心脏”,存在缺陷的话可能会引起严重的后果。
06 对船员和公司的建议
(1)船员应按照公司的维护保养要求,加强对船舶设备的维护保养;
(2)船员应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报告或咨询厂家,获取技术支持;
(3)公司应加强对主管船员的业务培训,增加船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4)公司应加强对所管理船舶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给与岸基支持。
11-26 来源:验船师袁晓东 船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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