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情况下,引航员引航期间可能会因为船舶存在不安全行为报告港口国监督部门, 例如,缺陷代码10101- -引水梯及绞梯/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此项缺陷是“航行安全”清单的第一个代码。在实际中,此代码更多出现在缺陷情况的“救生设备”中。但是,港口国监督员可以认为船舶的航行安全始于引航员的安全登船。国际海事组织发布A.1045(27)决议适用于引航员登离/船装置。
在过去三年(2018.8-2021.8)全球港口国监督检查标注的326,854项缺陷中1,319(占比0.5%)标注的是代码10101,列于常见缺陷代码第50位。
基于所有港口国监督官员的发现分析,RISK4SEA平台发现,代码10101中最常见的缺陷是以下原因造成的:
1. 设备状况不良
2. 安全标志缺失
3. 使用未认证设备
4. 未检查引水梯系固点
5. 引水梯阶梯损坏
6. 引水梯长度不足
7. 梯线损坏
8. 引航员登船区不能轻易取得带自亮灯的救生圈
9. 缺失登船装置维护记录
最佳做法指南
船舶运营人和船长应确保:
·引水梯符合《海上人命与安全公约》的规定
·有充足适当的引水梯检查程序
·备用梯可方便快捷取得
·相关海员进行必要培训,充分理解相关要求
·登/离之前有检查所有相关装置的程序,通讯工具状态良好
·登/离期间有一名高级船员在场
·在操纵船舶前确保引水船已经驶离
·使用直升机登/离船的情况下,应遵守《直升机操作程序指南》
·在登船区域附近和船员餐厅张贴标题为“引水员所需的登船装置”的国际海上引水员协会海报,以提高意识。
根据国际海上引水员协会与国际海运公会合作发布的指南,引水员有权拒绝登上提供缺陷引水梯的船舶,这会导致船舶延误起航。引水员有权向港口国监督当局报告引水梯缺陷,这可能致使港口国监督全面检查,并有延误起航和遭受罚金的风险。引水员所用引水梯状态完好,操作良好,登船时有一名高级船员在场并有甲板员在场,这是高度注意船舶安全的正确状态。
2012年7月1日以后建造的船舶必须符合《海上人命与安全公约》V/23法规中新的设备和装置要求。现有船舶中在2012年7月1日以后更换设备和装置的,应在合理可行情况下符合此条法规。这些要求包括与引水梯一起使用舷梯时,将舷梯固定于船边,并禁止使用机械绞梯。
11-26 来源:验船师袁晓东 船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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