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海事局安检员对靠泊在辖区码头的油船“D”轮开展船旗国监督检查。安检员在船舶舵机间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轮舵机液压油储存柜与液压系统未用固定管系进行连接,而是采用通过随时连接软管的方式进行补油,不符合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相关要求。
未设置固定管系与液压系统进行连接
海04/第4篇/第2-1章/2.5.3
2.5.3结构和布置
(6)液压操舵的操舵装置应设有下列设施
①能针对该液压系统的型式和设计保持液体清洁的装置;
②每个液体贮存器设低位报警器,以便确切和尽早地指示液体渗漏。应在驾驶室和机器处所内易于观察的地方发出视觉和听觉报警信号;
③当主操舵装置要求动力操纵时,设置一个固定储存柜,其容量至少为一个动力执行系统(包括贮存器)进行再充液。储存柜应用管系固定连接以使能从舵机舱内容易地再次为液压系统充液,并应设有液位指示器。
四 问题解决途径
船方通知船公司请技术人员上船对舵机液压油储存柜和液压系统管系进行了重新布置,船检机构验船师对重新布置后的固定管系进行检验并出具了检验证书,后经安检员复查合格。
五 案例分析与点评
液压操舵的操舵装置,当其操舵系统中液压油不足时,操舵性能会受到严重的削弱,极易引发更严重的事故。相比其它充液方式,固定连接的管系能在最短时间内容易地为液压系统进行充液,保障舵机系统的安全运行。本案例中,未设置固定连接管系,可能导致无法及时补液,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该缺陷反应出船舶检验时存在疏忽,船检把关不严,也说明船方未尽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日常自查中也未及时发现此缺陷。
六 相关工作建议
舵机系统作为影响航行安全的关键性设备,在其基本性能、结构和布置、监测和报警等各个方面,法规都对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于设备设施出现位置安装不当、未按要求设置等缺陷,此类缺陷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设备的运行,但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由于船方可能存在的自身专业技能限制、对法规不熟悉等方面因素,此类缺陷往往很难在日常检查中被船员发现,因此需要船检机构检验人员认真履职到位,切实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杜绝此类缺陷的出现。同时建议船员应努力提高技术水平,不要只局限于操作层面,而应更深入的了解法规的规定,共同保障船舶安全。
11-26 来源:验船师袁晓东 船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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