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届海安会于2021年5月5日至14日以远程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议程主要包含强制性文件修正案审议、海上自主水面船舶法规梳理、国内渡运安全、海上保安等内容。其中,新冠疫情下海员换班的人道主义危机仍是本次会议的重点关注议题,考虑到目前仍有约20万名海员受到新型冠状肺炎全球大流行影响,会议一致认为尽快为海员接种新冠疫苗是渡过危机的关键。
本次会议还对包括SOLAS公约和STCW公约在内的部分强制性公约、规则进行了修正,修正情况具体如下:
一、SOLAS公约
1 增加除散货和液货船以外的多个货舱船舶的货舱水位探测装置要求
修正原文
对SOLAS第II-1章进行修正,新增第25-1条“除散货船和液货船以外多个货舱船舶的水位探测装置”:
1 2024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除散货和液货船以外的多个货舱船舶应在每个拟装载干货的货舱配备水位探测装置,完全处于干舷甲板之上的货舱不必配备水位探测装置。
2 水位探测装置应:
.1 在货舱水位达到不小于0.3米时,并在货舱水位高度达到不小于货舱深度的15%但不超过2米时都能够在驾驶台发出声光报警;和
.2 水位探测装置应安装在货舱后部,对于偶尔用作压载的货舱,可以安装一个报警越控装置,视觉报警器应能将每一货舱中探测到的两种不同的水位报警明显区分;
3 作为本条2.1要求的高度不小于0.3米的水位探测装置的替代措施,用作第35-1条要求的舱底水泵送装置并安装在货舱污水井内或其他合适位置的污水井探头可以被接受,应满足:
.1 污水井探头安装在货舱后部不小于0.3米的高度;和
.2 污水井探头应能在驾驶台提供视觉和听觉报警,该报警应能与货舱水位探测装置中的警报明显区分。
修正分析
现有的SOLAS公约对于散货船和单个货舱的货船均有配备货舱水位探测装置的要求。本次修正后,货舱水位探测装置的配备要求将扩展到除液货船以外的所有货船。本条款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2 对救生艇筏登乘和降落装置要求的修正
修正原文
将SOLAS公约第III章33.2条修改如下:
200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吊架式降落救生艇应能在该船于平静水域前进速度达5节时降落,必要时可利用艇首缆。
修正分析
本次修正将该条的适用范围限定为吊架式降落救生艇,主要是考虑到自由降落救生艇在降落时无需考虑降落装置上的额外动态负荷,修正后自由降落救生艇将不必满足本条要求。本条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二、SOLAS公约下的强制性规则
1 对《2011年国际散货船和油船检验期间加强检验程序规则》的修正
修正原文
修正了双壳油船换证检验时的测厚最低要求,对规则附件B第A部分附则2双壳油船换证检验的测厚最低要求表中第一次换证检验时的测厚要求,删除了货物区域内全船宽的1个甲板横剖面的测厚要求,同时删除了“按附则I应进行近观检验的结构件的测量点,供总体评定并做腐蚀形式记录”的要求。
修正分析
本次修正放宽了双壳油船的最低测厚要求。双壳油船第一次换证检验时将不再强制对特定区域进行测厚,只需对可疑区域开展测厚即可,这与对散货船的要求一致。本条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2 对《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的修正
修正原文
修正第9章固定式探火报警系统,新增2.1.8条:
在货船和客船的客舱阳台上,如果安装了单个可识别的探火报警系统,尽管有第2.1.6.1节的规定,如果系统布置能使因故障导致失效的单个识别的火警探测器的数量和范围不大于按照2.4.1条要求布置的分区识别探火报警系统中的一个同等分区范围,则不必为每一火灾探测器安装短路隔离器。
修正分析
本次修正调整了固定式探火报警系统的短路隔离器的要求,不再需要为每个单个识别火灾探测器安装短路隔离器。此条款的修正将有效降低船舶固定式探火报警系统的设计和安装成本。该条款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3 对《国际救生设备规则》的修正
修正原文
修正了救生艇的一般要求,将规则第4章4.4.1.3.2条修正如下:
除自由降落救生艇外,当船舶在平静水中以5kn航速前进时能降落水中并被拖带;
修正分析
本次修正主要是因为SOLAS公约第III章救生艇降落条款修正后,救生设备规则中对应的技术性条款也需进行相应的修正。本条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三、STCW公约
1 新增“高压”的定义
修正原文
公约附则第I/1条新增1.44定义如下:高压是指超过1000伏的交流(AC)或直流(DC)电压。
修正分析
本次修正主要是对STCW公约中多次提及“高压”的概念却没有明确定义这一问题进行了完善。本条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2 修正“操作级”的定义
修正原文
公约第A-I节对1.3操作级的定义修正如下:
.3操作级系指与下列内容有关的责任级别:
.3.1 作为负责航行或轮机值班的高级船员或被指定为周期性无人值班机舱的轮机部值班高级船员或电子电气员或作为无线电操作员在海船上服务;
修正分析
本次修正主要是将STCW公约中的电子电气员明确为操作级。本条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四、其他非强制性规则
1 对《经修正的关于救生设备试验的建议案》 MSC.81(70)号决议的修正
修正建议案第2部分5.4降落测试要求,免除自由降落救生艇开展母船航速5节时的降落试验要求。
2 通过《自愿提前实施SOLAS公约第III章和LSA规则修正案》的通函
通过了由SSE7提交的关于自愿提前实施SOLAS公约第III章和LSA规则修正案的通函。该通函允许缔约国政府根据各自需要在修正案生效之前自愿提前实施SOLAS公约第III章和LSA规则关于自由降落救生艇的修正案要求,但是缔约国应通过GISIS系统提交提前实施的信息,同时也要求港口国政府认可并接受船旗国提前实施新修正案的措施。
五、103届海安会其他热点内容
批准了优先对海员接种新冠疫苗的行动建议;
完成了对自主驾驶船舶监管工作范围的界定工作;
批准了《IAMSAR手册修正案》;
批准了《经修订的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维护和检查指南》。
以上是第103届海安会对国际海事公约和规则的修正内容。其中,部分修正案例如对多个货舱船舶的货舱水位探测装置的配备、固定式探火报警系统的修正等都将对船舶设计、建造和布置产生重大影响。
广州海事温馨提醒
建议各船级社、航运公司和船舶提前熟悉并持续跟踪相关公约、规则的修正内容,确保公约生效后新造船舶的设计建造、设备配备和布置满足新要求。
11-26 来源:验船师袁晓东 船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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