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烟台芝罘海事处按照上级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海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加强船舶明火作业的监督管理。
一是船舶港内安全作业报备全部通过网上受理,实现船舶作业备案“不见面”和“零跑腿”。二是加强明火作业报备信息审核,重点关注作业方式、部位、时间,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内容,确保作业单位及作业人员资质合法,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全面。三是加强明火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将船舶港内安全作业检查作为现场巡查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船舶违规作业行为。要求作业单位及船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增强安全作业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明火作业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全程监护,作业完毕后彻底清理现场,防范火灾隐患。
下一步,烟台芝罘海事处将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要求,加强现场巡查频度,强化船舶港内作业安全监管力度,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确保辖区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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