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T-MOU)发布货物导致事故风险的安全公告,旨在提高人们对集装箱和固体散装货物导致事故的潜在风险的认识。该安全公告包括两个附件,集装箱和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注意事项。
附件一:集装箱运输
• 集装箱内危险货物的错误申报和集装箱重量信息不正确导致很多事故。
• 货物错误申报导致了许多集装箱起火。
• 货物集装箱的准确重量是至关重要的安全问题。托运人应向船舶提供验证总重量(VGM)。
注意危险,采取预防措施并遵守SOLAS要求。
SOLAS第VI章第5条:在整个航程中,货物、货物单元和货物运输单元,应按照主管机关批准的《货物系固手册》进行装载、积载和系固。
SOLAS第VI章第2条:载货集装箱总重量的验证(VGM)
货物信息应包括货物的一般说明、货物或货物单位的总重量以及货物的任何相关特殊性质。
集装箱托运人应确保在装船声明中注明VGM。装船声明应由托运人正式授权的人签字,并按照船长或其代表的要求,事先充分提交给船长或其代表和码头代表,以用于准备船舶积载图。
如果关于载货集装箱的装船声明未提供VGM,且船长或其代表和码头代表未获得载货集装箱的VGM,则不得将其装船。
如何称量载货集装箱
对于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向船长或者集装箱站场的代表提供有关出口集装箱的VGM信息:
方法1:使用适当的测量设备称量载货集装箱。
方法2:称量每个货物(包括托盘、垫料和其他包装材料)的重量,并加上集装箱的重量来计算总重量。
附件二:固体散装货物运输
• 固体散装货物的液化和误识别导致很多事故。
• 运送固体散货时,请务必注意积载和调平。确保您确切知道船上装载了什么货物。
• 发生上述事故的原因是由于固体散装货物的液化而失去了稳性。
• 确保您确切知道要装载的货物。如果对货物识别有任何疑问,则不应装载货物。
注意危险,采取预防措施并遵守SOLAS要求。
除谷物外,固体散装货物的运输应遵守SOLAS公约引入的 IMSBC规则的有关规定。
不同固体散装货物的风险是什么?
《 IMSBC规则》根据相关风险将固体散装货物分为三类。
A类货物是当含水量(MC)超过其可运输的水分极限(TML)时,可能会液化的货物;A类货物的风险是液化会导致货物的移动,从而影响稳性。
B类货物是有化学危险的货物,会导致船上的危险情况;B类货物的风险是火灾和爆炸。
C类货物是既不属于A类也不属于B类的货物;C类货物的风险是如果不适当的装载和运输,除了液化和化学危险意外的危险外,仍有例如氧气消耗、对稳定性和强度的负面影响等风险。
你何时能够接受货物安全装运?
托运人应在装船前充分向船长提供有关所装货物的适当信息,以便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以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参见SOLAS 74,Reg VI / 2.2.2;IMSBC规则第4.2段。
1.批准函。对于可能液化的货物(A类),托运人应该制定关于取样、测试和控制货物湿度的程序,且该程序应由主管机关批准。
2.积载因子和密度。详见SOLAS 74 Reg VI/2.2.2 和 Reg XII/10;IMSBC规则 第4.2段。
3.湿度(MC)和水分极限(TML)。MC是货物样品中所含的水的量。它表示为货物样品总湿质量的百分比。最大有效期:装货前7天。TML是能液化的货物被认为可以安全海上运输的最大水分含量。最长有效期:6个月。
船长对防止货物液化风险的责任:
●确保货物在装载时的含水率小于TML。如果货物的含水量超过TML,就不要接受货物。
●装载过程中的连续监测。如果任何迹象显示高水分含量,你有权利也有义务停下操作。
●在整个航程的装货和整个航中,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货舱进水。
●保证货物平舱是根据IMSBC规则的建议。
船长与码头代表之间的共同责任:
●在散装固体货物装在或卸载前,船长和码头代表必须达成一致,以确保船上容许应力不超过考虑因素,如装载速率、压载舱装排水速率相关参数。
●船长在偏离装载计划时有权利中止操作,码头代表必须确保采取了正确的行动。
IMSBC规则中未列明的代运货物
船长只有在以下情况才会接受该货物的装运:
●托运人将有关货物的信息提供给港口当局,
●装货港主管当局评估了货物装运的可接受性,
●已通知卸货港口主管当局和船旗国,并经同意(请参阅 IMSBC规则第1.3节)。
运送固体散装货物船舶必须遵守什么条件?
1 散货船的检验和维护——SOLAS 74, Reg XII / 7。
2 散货船手册(装载手册)——为了让船长防止船舶结构承受过大的压力,船舶装卸散装固体货物时,应向船长提供SOLAS 74, Reg VI / 7.2所述的手册,该手册主管当局按照SOLAS 74,Reg XII / 8规定签署。
3 装载仪——经船旗国和船级社批准,参见SOLAS74 Reg VI/11.1;BLU规则 第2.2.2段。
4 装载计划——符合BLU规则的准备计划、维持装载和卸载过程中的控制是安全装载的基础。参见SOLAS 74 Reg VI/7.3;BLU规则 第4段。
5 稳性信息——在装载前,船长必须获得船舶稳性信息。参见SOLAS 74 Reg VI/6, Reg II-1/5-1;1966载重线公约;1988载重线议定书 Reg 10。
6 舱盖的水密和维护——根据IMO/MSC/Circ.1071,建议船东和营运人持有维护和备件更换记录,以便于主管机关进行法定检验。参见1966载重线公约 Reg 16;LLC Reg 3(12):附件中术语的定义。
注:根据船舶的大小、类型等,某些上述规定可能不适用。托运人和船长应确保遵守适用于每艘船的强制性规则、规定和安全管理系统(SMS)。
11-26 来源:验船师袁晓东 船之友
12-31 来源:阳光安检
10-20 来源: 蓝盾安检创新工作室
02-23 来源:洋山港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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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3-28 来源:张家港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08-01 来源:蓝盾安检
01-06 来源:中山海事
09-24 来源: 蓝盾安检创新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