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年伊始,广州海事局PSC检查员滞留首艘低标准外轮,共发现缺陷16项,滞留缺陷5项。其中一项滞留缺陷为:防止救生艇在无人看管的存放地点意外脱开的设施没有布置成防止先登艇后脱开。
滞留船舶脱钩装置布置
什么是自由降落式救生艇释放机构?
自由降落式救生艇通过释放机构与母船连接,使用时由艇内船员操纵释放机构,使救生艇与母船脱离,实现救生艇自由降落入水逃生。自由降落式救生艇释放机构是航行中唯一连接救生艇与母船的装置,即要保证救生艇在母船上固定的绝对安全,又要能实现在使用时的可靠释放,因此降落装置的释放机构是产品设计和日常维护保养的关键性设备。
公约依据
LSA规则IV章4.7.6.1条:每艘自由降落救生艇应装设一脱开系统,它应具有2个独立的只能从救生艇内部操作的脱开装置的独立的激活系统, 并且标明明显的与周围颜色不同的颜色。
LSA规则IV章4.7.6.3条:每艘自由降落救生艇应装设一脱开系统,它应足以保护意外的或过早的使用。
LSA规则IV章4.7.6.4条:每艘自由降落救生艇应装设一脱开系统,它的设计应使其在试验脱开系统时不用降放救生艇。
LSA规则VI章6.1.4.5条:降落设备的布置, 应能防止救生艇在无人看管的存放地点意外脱开。如果提供的系固救生艇的设施无法从救生艇内部脱开, 则降落设备的布置应防止先登艇而后脱开的做法。
LSA规则VI章6.1.4.6条:脱开机械的布置, 应该至少在艇内要求两个独立的动作才能降落救生艇。
GB-T 16303-2009 5.7.1:自由降落装置应配备有可靠的系艇装置,以防止存放在滑道上的救生艇在风浪的颠簸下移位或意外滑落,同时此系艇装置还应保证在救生艇操作人员进入艇前快速脱开,或将系艇装置设计成不会妨碍救生艇的自由降落。
GB-T 16303-2009 5.7.2:自由降落装0置应能脱开承载中的释放钩,以便对其进行维修与试验。
事故案例
AMSA发布了一期海事通告( Marine Notice 05/2015),提到了2014年发生在澳大利亚的自由降落救生艇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在船员对自由降落救生艇脱钩装置日常维护保养时,船员在艇内检查试验遥控释放手柄,致使救生艇意外脱钩释放。
该救生艇艇钩采用了液压操作脱钩装置,艇员在艉抛艇内操作释放手柄,遥控艇钩液压油缸,继而使艇钩装置脱开,艇钩释放操作原理如下图所示。ATSB调查发现,该艉抛艇上次脱钩后,外观显示艇钩已挂好并复位。但是,由于艇钩液压油缸未能完全正确复位,致使艇钩止动块不能完全复位,艇钩实际上处于半锁紧状态,给艇钩意外释放埋下了重大隐患。
事故船舶救生艇钩止动块没有完全复位
广州海事局PSC检查员在实施检查过程中同样发现很多关于自由降落式救生艇释放机构的缺陷,且有些布置根本无法满足防止意外脱开的要求,对海上人命安全构成了极大的风险。
释放机构没有正确复位
释放机构没有提供两个独立的布置
维护保养系固装置未松脱
防止救生艇意外脱开装置未与艇门联锁
LSA规则VI章6.1.4.5条款关于防意外布置的要求的配备是强制性要求,目的是防止自由降落救生艇在无人看管的存放地点意外脱开。很多船员对此项要求不清楚,业界对此的理解也有分歧。
压艇装置部分实现防意外脱开功能
维护保养系固装置不满足防意外脱开功能
艇内释放机构的两个独立动作不应认为能够防止意外
安全建议
结合上述缺陷和事故案例可知,自由降落救生艇无人看管存放地点脱开的意外的原因有很多,例如恶劣天气、人员操作、设备缺陷等等,而最直接有效的防止意外脱开功能就是采用案例四所介绍的使用直接限制活动艇钩的转动的安全销,这也是LSA规则VI章6.1.4.5条款强制要求配备的。
广州海事局PSC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很多自由降落救生艇的产品未配备满足LSA规则VI章6.1.4.5条款要求的防止在无人看管的存放地点意外脱开的装置。有些虽然具有该项功能,但船员日常使用中也没引起重视,存在使用不当的情况,导致救生艇满足不了先脱开后登艇的要求。建议广大船员朋友充分熟悉船舶所配备的自由降落式救生艇的操作,防止因为误操作导致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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