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COVID-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播途径(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世界卫生组织(WHO)于2月24日发布了《船舶管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及疫情操作注意事项临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建议该指南与已发布的《船舶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手册》配合使用。该指南旨在为与船舶新冠肺炎处置相关的各方提供指导。
威海海事局王伟智慧交管创新工作室组织人员对指南进行了翻译,并将指南中与船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提炼,方便船员快速掌握理解指南中的关键信息,以期有助于船舶防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船舶相关方的责任:
船舶所有人必须确保防疫措施的实施,并提供港口卫生当局要求的所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船舶所有人应当向船员提供识别COVID-19的症状和征兆的指南。
船舶经营人应向港口卫生当局提供所有必要信息(PLF,船员名单,乘客名单),以便在船上发现确诊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或在航程结束后被诊断为确诊病例时进行跟踪排查。
船长必须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立即将有关COVID-19的任何疑似病例告知下一停靠港的卫生主管部门。对于国际航行的船舶,应填写航海健康证书(MDH),并根据停靠港的要求将其发送至主管当局。
当船上乘客或者船员出现急性的呼吸系统疾病等症状和征兆时,船员应当能够想到并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处置。
船上人员应当熟知疫情防控计划并按要求实施。
国际航行客船应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计划 该计划应明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定义,及以下隔离措施:
疑似病例下船或转移至卫生机构之前的单独隔离点;
各部门(医疗、后勤、洗衣房、客房服务等部门)关于隔离人员的必要沟通;
船上疑似病例的医疗护理;
潜在污染区域及隔离点的清洁和消毒程序;
疑似/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收集乘客和船员位置信息表的程序;
为隔离旅客提供餐饮、垃圾处置、洗衣和餐具等服务;
人员上下船管理
登轮前:乘客和船员应获取与国际航行相关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具体可登陆WHO网站获取,具体链接https://www.who.int/topics/coronavirus
登轮时:
船方向旅客提供新冠肺炎及其预防措施的相关信息;
实施登轮前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推迟或重新安排乘客登轮时间;
对通过问卷调查确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交由卫生主管部门管理
登轮后:所有乘客和船员填写《乘客/船员位置信息表》(PLF)
离轮后:
至少保留PLF一个月。
若发现确诊病例,应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提供PLF中的完整信息,以便追踪接触者。
疑似病例管理
船上疑似病例管理
如果确定船上有COVID-19疑似病例,则应启动船上疫情管理计划。
要求疑似病例立即戴好医用口罩,遵守咳嗽礼节,养成手部卫生习惯。
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
根据WHO指南(2,5)实施感染控制措施。
与港口卫生当局合作,尽快安排将疑似病例送下船并转移到岸上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评估和检测。
除提供医疗的医务人员外,所有进入隔离区的人员均应按照WHO感染控制指南中所述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并在进入隔离室之前接受适当的培训。
疑似病例下船
在疑似病例下船的过程中,应尽一切努力减少接触。疑似病例应佩戴医用口罩,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传播风险。运送疑似病例的人员应根据WHO的指导采取感染控制措施。
运送人员(包括医务人员)在将患者转移到救护车中进行运送时,应保持手部卫生并戴好医用口罩,护目镜或面罩,穿戴长袖和手套。
个人防护装备(PPE)应在每次运送病人前进行更换,并根据国家对传染性废物的规定,在有盖的容器中进行适当处置。
运送人员应经常用含酒精的洗手液或肥皂和水清洁双手,并应确保在穿上个人防护装备之前和卸下个人防护装备之后要清洁双手。
接触者管理
在船上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追踪密切接触者,而无需等待检测结果,以免延误实施必要的防控措施。应尽一切努力将疑似病例对其他旅客和船上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并尽快切断与他人的密切接触。应评估船上所有人员的接触情况,并将其归类为密切接触(高风险接触)或低风险接触。
船上密切接触的定义(高风险接触)
与疑似/确诊病例住在同一舱室;
在一米范围内有密切接触或处于有疑似/确诊病例的封闭环境中的全体人员(对于乘客而言,这可能包括共用一个客舱;参加船上或岸上的共同活动;参加同一旅行团;在同一张桌子用餐;对于船员,这可能包括在船上一起工作);
为疑似或确诊病例提供直接护理的医护人员或其他人员。
如果很难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出现了广泛传播,应将船上所有人员视为密切接触者,并要求其在个人房间进行隔离,如果可行,最好在岸上指定的地方进行隔离,直到获得疑似病例的检测结果为止。
如果疑似病例的检测结果为阳性
应在岸上的专门指定设施中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且不得国际旅行,除非已根据WHO的遣返建议进行了安排。
所有其他未满足近距离接触定义的人员都将被视为低风险接触者,应要求他们在PLF上填写联系方式以及接下来14天将去往的地点。
预防措施的实施可能根据公共卫生当局对个别病例的风险评估及其接触进行修改。
低风险接触者应获得以下信息和建议: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的详细信息以及疾病如何传播。
要求他们自上次接触后14天内进行自我监测,包括任何级别的发烧,咳嗽或呼吸困难。
如果在14天内出现任何症状,应要求他们立即自我隔离并联系医疗服务。如果在上次接触后的14天内没有症状出现,则不再认为其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风险。
世卫组织有关检疫措施的指南可在世卫组织COVID-19网页上找到。
船舶措施
港口卫生当局应对受疫情影响的船舶进行风险评估,并与船东协商终止航行。船舶检查后应采取卫生措施并在船舶卫生证书中注明。
患者和密切接触者所使用的医疗设施、客舱和宿舍应每天清洁消毒。船上所有其他地方都应按照船上现有的清洁程序进行清洁和消毒,特别是在疫情发生时。
有关舱室清洁和消毒的详细信息,请参见WHO临时指南“对疑似新冠病毒感染但症状较轻的患者的家庭护理和接触者的管理”(4)。
应根据船上针对其他传染病(例如诺如病毒性肠胃炎)制定的疫情管理计划,将疑似病例和接触者舱室内的洗衣机、餐具和废物当作具有传染性处理。
船舶可能必须留在港口进行彻底的清洁和消毒。
当港口卫生当局对所采取的健康措施感到满意并且船上没有任何可能构成公共卫生风险的条件时,应停止被视为受影响的船舶(6)。
传染性废物应按照港口当局的程序进行处理。
船舶彻底清洁和消毒后方可开航。在接下来的14天内应对船上人员进行主动检测。如果可行的话,船东可以考虑更换船员的可能性。
疫情调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重点是控制确诊病例和预防新增病例。在船上,必须确定最可能的传播方式和最初的传染源。流行病学调查,应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并适当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以防止任何感染。环境调查应重点检查评估隔离程序和船上措施是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供应是否充足,是否对人员进行了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培训。
世卫组织缔约国的通知和报告要求
如果发现COVID-19疑似病例,则港口主管当局必须立即通知国家归口单位。检测诊断完成后,如果疑似病例的COVID-19呈阳性,则国家归口单位应通知WHO。
本期主讲:李远航
翻译:李远航、尹静静、唐绪谦、李晓辉
编辑:徐云飞、杜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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