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个电池单体或电池组的型号均符合《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节各项试验的要求。
2.每一电池单体和电池组都应装有安全排气装置,在设计上能防止在运输中发生普通事故的条件下受力破裂。
3.每一电池单体和电池组都应装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装置。
4.每个包含多个并联电池或电池系列的电池组,都应装有防止反向电流造成危险所需的有效装置(例如:二极管、保险丝等)。
5.锂电池单体和电池组应按照高质量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制造,质量管理体系内容包括:
(1)设计和产品质量方面的组织结构和人员责任说明;
(2)相关的检查和试验、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使用的程序作业说明;
(3)包括防止和发现在电池制造过程中出现内部短路的相关活动控制程序;
(4)质量记录。如检查报告、试验数据、校准数据和证书等;
(5)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作的管理评审程序;
(6)文件控制和修订程序;
(7)对不符合《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节各项试验的要求试验型号的电池和电池组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8)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方案和资格审查程序;
(9)确保最终产品没有损坏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设备等)。
6.锂电池驱动的纯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整车运输时还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在运输过程中意外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