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水利部消息,2024年4月1日起我国正式进入汛期,与多年平均入汛日期一致。据长江水文网实时水情数据显示,5月13日大通流量更是达到了45400m³/s,并有持续增长的趋势。
南通海事局交通管理中心值班员在监控过程中发现,因汛期的影响,长江涨落潮时水流速度明显加快,此时对在航船舶起到了“逆顶顺推”的作用。因此可能会出现下面几种情况:
No.1交管交管!我船因逆流航行,达不到规定航速,申请走一下推荐航路!
交管收到!在保证船舶主机状况良好和满足富余水深的安全情况下,可以临时调整到推荐航路航行,并采取安全航速航行。
No.2交管交管!我船因顺流航行,现在最慢车也跟不住前船,向您申请追越前船!
交管收到,请与前船统一好追越意图,在前船向右调整船位配合后再追越,并保持好足够的安全横距。
No.3****轮,交管提醒你,你船航速只有1.2节,请采取规定航速航行。
交管,现在我船逆流航行,已经把车开到最大了!可是……
针对上述三种情形,交管值班人员作出以下提醒:
温馨提示
01采取安全航速航行
船舶安全航速是指船舶在任何时候都应使用的航速,其目的是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避碰措施并能在必要时将船舶停住。
根据《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第三章第十条:船舶正常在不危及他船或设施安全的情况下,船舶正常航行时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5节(约28千米/小时);在通航分道内,逆流最低航速不得低于4节(约7.5千米/小时),顺流最低航速不得低于6节(约11千米/小时)。
附件6中第5条规定:船舶通过桥区水域时,应当保持具有足够舵效的安全航速。船舶抵达限制性桥梁桥区水域上界和下界线时,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8节,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1节,进入桥区水域后,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
02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南通VTS覆盖水域,从长江#1浮-#32浮,包括太仓、常熟、南通三大港区,其中包括苏通大桥水域、两条汽渡线、5个专用航道、8个锚地、27个停泊区,加上长江#30浮、#21浮等弯曲航段,通航要素多、通航环境复杂。海轮在南通VTS覆盖水域航行时,应与前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密切关注附近船舶动态,加强与上下行船舶沟通联系。船舶通过桥区、港区等关键水域时,应主动备锚了头,船长、轮机长上岗指挥。
03注意追越、贪边风险
长江#12浮-长江#15浮、长江#19浮-长江#22浮与长江#29浮-长江#32浮为弯曲航道,避免在该航段进行追越,海太、通沙汽渡水域禁止追越;长江#22浮-长江#27浮推荐航路南侧为丁坝水域,禁止贪边航行。
那么锚泊、靠泊期间和开航前需要做什么工作呢?
01加强锚泊值班
锚泊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与他船保持安全锚泊距离,加强对系缆绳、锚链、锚机等设备检查,保持适当抛锚链长,注意锚链及系缆绳受力情况,防止船舶走锚。船舶在汛期抛锚应格外小心,锚泊期间应备车,一旦发生走锚,应马上动车采取行动,稳住船舶。
02加固缆绳
靠泊作业船舶应加强巡视,及时调整缆绳受力情况,防止船舶受水流影响挤压码头;发现附近有失控船舶、无关船舶系靠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03做好开航前准备
加强船舶主、辅机、舵系统,应急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落实开航前自查,对航行、通讯、救生、锚机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船舶处于安全适航状态。配齐合格适任船员,避免因值班人员不足而导致疲劳驾驶。船舶装载货物应合理配载,杜绝超载。
来源:南通海事据水利部消息,2024年4月1日起我国正式进入汛期,与多年平均入汛日期一致。据长江水文网实时水情数据显示,5月13日大通流量更是达到了45400m³/s,并有持续增长的趋势。
南通海事局交通管理中心值班员在监控过程中发现,因汛期的影响,长江涨落潮时水流速度明显加快,此时对在航船舶起到了“逆顶顺推”的作用。因此可能会出现下面几种情况:
No.1
交管交管!我船因逆流航行,达不到规定航速,申请走一下推荐航路!
交管收到!在保证船舶主机状况良好和满足富余水深的安全情况下,可以临时调整到推荐航路航行,并采取安全航速航行。
No.2
交管交管!我船因顺流航行,现在最慢车也跟不住前船,向您申请追越前船!
交管收到,请与前船统一好追越意图,在前船向右调整船位配合后再追越,并保持好足够的安全横距。
No.3
****轮,交管提醒你,你船航速只有1.2节,请采取规定航速航行。
交管,现在我船逆流航行,已经把车开到最大了!可是……
针对上述三种情形,交管值班人员作出以下提醒:
温馨提示
01采取安全航速航行
船舶安全航速是指船舶在任何时候都应使用的航速,其目的是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避碰措施并能在必要时将船舶停住。
根据《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第三章第十条:船舶正常在不危及他船或设施安全的情况下,船舶正常航行时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5节(约28千米/小时);在通航分道内,逆流最低航速不得低于4节(约7.5千米/小时),顺流最低航速不得低于6节(约11千米/小时)。
附件6中第5条规定:船舶通过桥区水域时,应当保持具有足够舵效的安全航速。船舶抵达限制性桥梁桥区水域上界和下界线时,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8节,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11节,进入桥区水域后,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
02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南通VTS覆盖水域,从长江#1浮-#32浮,包括太仓、常熟、南通三大港区,其中包括苏通大桥水域、两条汽渡线、5个专用航道、8个锚地、27个停泊区,加上长江#30浮、#21浮等弯曲航段,通航要素多、通航环境复杂。海轮在南通VTS覆盖水域航行时,应与前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密切关注附近船舶动态,加强与上下行船舶沟通联系。船舶通过桥区、港区等关键水域时,应主动备锚了头,船长、轮机长上岗指挥。
03注意追越、贪边风险
长江#12浮-长江#15浮、长江#19浮-长江#22浮与长江#29浮-长江#32浮为弯曲航道,避免在该航段进行追越,海太、通沙汽渡水域禁止追越;长江#22浮-长江#27浮推荐航路南侧为丁坝水域,禁止贪边航行。
那么锚泊、靠泊期间和开航前需要做什么工作呢?
01加强锚泊值班
锚泊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与他船保持安全锚泊距离,加强对系缆绳、锚链、锚机等设备检查,保持适当抛锚链长,注意锚链及系缆绳受力情况,防止船舶走锚。船舶在汛期抛锚应格外小心,锚泊期间应备车,一旦发生走锚,应马上动车采取行动,稳住船舶。
02加固缆绳
靠泊作业船舶应加强巡视,及时调整缆绳受力情况,防止船舶受水流影响挤压码头;发现附近有失控船舶、无关船舶系靠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03做好开航前准备
加强船舶主、辅机、舵系统,应急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落实开航前自查,对航行、通讯、救生、锚机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船舶处于安全适航状态。配齐合格适任船员,避免因值班人员不足而导致疲劳驾驶。船舶装载货物应合理配载,杜绝超载。
来源:南通海事
09-18 来源:信德海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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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来源:信德海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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