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船舶工业协会公布,2023年1至11月,我国造船业的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分别占世界份额的50.1%、65.9%、53.4%,保持全球第一,其中按造船载重吨统计,广东省位居全国第5。在船舶建造的诸多风险当中,船舶试航环节的安全风险尤为复杂,2015年“皖神舟”轮在长江水域试航过程中发生翻沉事故,导致22人死亡,教训十分惨痛。据事故调查认定,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皖神舟67”轮在全速航行时,船员操作不当,采取大舵角转舵操作,船舶倾覆力矩超过复原力矩,致使船舶倾覆沉没。
一、船舶试航活动概况
1船舶试航活动定义
船舶试航,也称作航行试验,是船舶完成主体建造并在正式交付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合同和图纸等要求,在指定开阔水域进行的持续时间长达几小时甚至数天的航行试验,船舶试航是船舶交付使用前非常关键也是最后一步,是新造船舶的第一次航行作业,也是试航人员在新船上的第一次配合工作。
2船舶试航活动安全管理责任
2023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了《船舶试航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了船舶修造企业是其修造船舶试航航行安全的责任主体,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全国船舶试航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船舶修造企业委托相关试航服务单位进行试航活动,不改变其主体责任。
3关于试航船舶的法律属性
《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修订)中第十条第一款:“船舶依照有关船舶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取得国籍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修正)第六条:
“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①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②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③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④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 。”
从以上来看,新造试航船舶在通航水域是不满足一般航行要求的,对试航船舶的安全管理不能等同于完全意义上的“船舶”,试航是新船建造必须要经历的一个特殊阶段,其潜在风险远大于一般航行船舶,船舶修造企业作为船舶试航航行安全的责任主体需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来有效保证船舶试航安全。
二、船舶试航活动中的人为因素风险
1.船长的履职风险和指挥资格保障
参与试航活动的人员构成复杂且人数众多,除船员外,验船师、船东代表、船厂代表、工程师也会随船,相互之间不存在单纯的上下级观念,船长在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船舶保安、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的独立决定权难以保证。关于船长履职的要求,《船员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试航团队往往是临时组建,首次配合工作,相互之间缺少协作经验,船长无法对具体岗位人员履职能力进行准确评价,在值班安排及最低配员保障方面存在履职风险。
2.随船试航人员水上安全意识缺失风险
试航过程中,除船员外,其余随船工作人员往往未经专门的水上救生、消防、拥挤人群管理、危机管理等相关水上安全技能进行培训,无法保证船舶应急应变部署运行有效,一旦发生水上险情,势必造成管理混乱,容易酿成事故。
3.试航船员适任资格标准
船舶试航作为新船交付前的首次航行实验,要求试航船员能在短时间内熟悉船舶设备性能及试航水域通航环境特点,对船员的履职能力及工作经验要求较高。另外,由于试航船舶种类繁多及试航水域同试航船舶运营航区的不匹配,随之也会产生一系列针对试航船员适任资格的不同要求,例如位于内河水域的船厂建造海船,由于试航船舶的特殊法规属性必然要选择在就近水域进行试航,对试航船员的适任资格及人员构成方面需要进行特殊要求。
三、船舶试航活动人为因素风险安全管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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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船长在试航活动中的绝对指挥资格
鉴于试航活动中参与人员构成复杂,试航活动安全管理主体应当采取措施对船长权力进行明确声明,确定船长的绝对权力和责任,并得到必要的支持,便于船长可靠的履行职责。
2成立专业试航船员队伍
船舶修造企业可结合本地区实际,联合建立专业试航船员队伍,根据试航工作特点,合理制定人员培训及培养模式,加强集中管理及日常考核,消除船员流动性大、履职能力不足带来的人为因素风险。
3对随船试航人员从事水上试航活动进行水上安全技能培训
对参与试航活动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当组织其参加水上安全技能培训,熟悉关键设备操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试航船舶应急应变程序运转有效,禁止未经培训人员随船试航,确保试航活动中船舶的应急反应程序运行有效。
4完善船舶试航活动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演练
针对船舶试航活动风险及水域特点,对船舶试航活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评估修订,明确职责分工,定期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演练,确保应急预案运转有效。
5建立试航活动安全工作机制
系统梳理船舶试航活动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参与试航人员构成及数量管理,按规定进行报告备案,试航前提前安排试航团队熟悉工作流程、人员职责、船舶性能,在试航过程中采取有效手段及时监控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及时分析总结,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安全高效。
四、结语
试航船舶由于其本身的特殊属性,其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明显高于正常运营船舶,积极推动试航船舶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能够减少人为因素对试航安全的影响,是有效保证试航活动安全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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