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15年1月,载有铝土矿的BULK JUPITER轮在越南附近海域沉没,造成18名海员丧生。当时,铝土矿根据《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规则)被归类为C组货物,即既不易流态化(A组)也不具有化学危险性(B组)的货物。
悲剧发生后,国际海事组织成立了全球铝土矿工作组(GBWG),对海运铝土矿的特性进行研究,并向国际海事组织通报货物的安全运输情况。
GBWG的结论是,BULK JUPITER事件归因于“动态分离”现象。在航行期间货物压实后,动态分离可能导致在固体的铝土矿层上方形成液浆(水和微细固体物)。液浆可能会导致危险的自由液面效应,进而影响船舶稳性。
因此在IMO通过MSC.462(101)决议发布的IMSBC规则05-19版中,新的被归类为A组的铝土矿粉(BAUXITE FINES)货物的货物明细表于 2021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在铝土矿粉货物明细表的危险性中明确了铝土矿粉具有动态分离的危险。同时,基于颗粒度的不同,铝土矿(BAUXITE)在其货物明细表经修订后作为C组货物仍被保留。
但是,动态分离本质上与流态化并不是一回事,用A组易流态化货物来涵盖铝土矿粉这类有动态分离危险性的货物其实是不准确的。
因此,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5届会议以MSC.500(105)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规则)第06-22修正案,于2023年12月1日生效。
在这套修正案中扩大了A组固体散装货物的范围,将具有易动态分离特性的货物纳入到A组固体散装货物中,并重新定义为:“包括由于水分而有危险的货物,如果运输时的水分含量超过适运水分极限,可能会流态化或动态分离”。同时,在定义一节中增加了“易动态分离货物”“动态分离”等定义。如此一来,铝土矿粉被归为A组货物就名正言顺啦!
根据最新的修正案,动态分离是指在固体材料上方形成液浆(水和微细固体物)的现象,产生可能显著影响船舶稳性的自由表面效应。可能进行动态分离的货物是指含有部分细小颗粒和一定量水分、在运输时的水分含量超过适运水分极限可能进行动态分离的货物。
还是没概念?
没关系,让我们来看看下面的图示:
图1:刚装上船时,货物呈堆状,大体上处于均匀、同质、不饱和状态。
图2:由于船体运动,货物压实,造成水分向货堆底部移动。一旦货堆内部任何部位的水分含量达到了临界值,作用在货物上的动态力会导致水分流向最近的角落/舱壁/墙边界处压力较小的货堆表面。随着水继续流动,货物中的水分与固体货物分离,在货舱角落处形成几滩自由液面水。与图1中刚装上船时的货物相比,此时货堆底部的固体货物和货舱中央的货堆变得较为干燥,可以看到货堆表面形成的裂缝。
图3:水分向上方及外侧的运动,导致货物上部坍塌/变平。货堆角落处形成了更深的滞水层。船体运动时,这些晃动的自由液面冲蚀着货堆边缘。货物颗粒陷入水中,形成浆体。
图4:
随着水分继续分离、货物持续坍塌及货堆不断被冲蚀,滞留在固体货物上方的自由浆面扩大至横跨整个货舱。水分向上运动将超细颗粒带至表面,并且使水分不容易重新被散装货物吸附。
图5:货物在动态分离完成后的最终状态。此时,货堆十分平整,而且在固体货物上方,滞留着一层横跨整个货舱的自由浆面。如果任其发展,这一自由浆面在货物顶部的运动有可能进一步降低船舶稳性,并增加倾覆风险。
目前被认为会动态分离的货物主要是铝土矿粉(BAUXITE FINES)。
易流态化货物是指至少含有部分细颗粒和一定量水分的货物。在运输中,如果这些货物的水分含量超过其适运水分极限,会流态化。
流态化是货物本身液化,水并未从货物中分离出来,而动态分离的水会从货物中析出并在货物上方形成以水为主的液浆。
图6:动态分离
图7:流态化
易动态分离货物与易流态化货物的水分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相似,一般船舶运输时,货物托运人、检测机构加强易动态分离货物的适运水分极限和水分含量检测,确保货物取样检测和证明时限符合相关要求。
港口码头和承运人按要求把好货物水分含量关,切实从源头确保拟装运的货物水分含量低于其适运水分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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