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代理与船东有密切的合作关系,船舶进出港安排,办理手续、输送物资等都离不开代理的支持,代理在船舶运输中扮演者十分重要的角色。然而,实践中,船东与代理沟通不顺、合作不畅也时有发生,结合近期案件,小编特别提醒各位船东朋友警惕如下风险:
01
当船舶行驶在渔场附近时,船上要求代理及时发送进入锚地及靠泊的路线,以便充分了解渔场分布,以免进入养殖区。因代理的疏忽未及时更新信息,导致船舶误进养殖区;
02
船东或船长对各港政策和特别要求并不熟悉,需要代理的指导,若代理未及时提醒,可能会引起很多麻烦。例如,近期发生的一起案件,D轮在德班发生事故,根据当地政策需要船长将此事故自行报告当地海事局,船长对当地这一要求并不知悉,只将事故报告给了代理,代理也未提醒船长还需报告海事局,结果等海事局发现事故后以该船长违反了当地行政法规为由对船舶进行罚款,甚至提出对船长个人进行处罚。船东感到非常冤枉,请我司帮忙咨询,我司联系通代后,得知根据当地法律规定的确要求船长而不是代理将这类事故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海事局。一个称职的代理应提醒船长特别注意这一规定。
03
在卸港若发生短货或者货损,有时代理通过自己的小权力可以实现变相扣船。比较典型的如在孟加拉、巴基斯坦港口发生短货时,代理立马变成收货人的“代言人”,威胁船东若不赔偿,或不能达成和解,就不办理离港手续。这一招真是坑苦了船东,考虑到船期损失,即便知道被讹了,也只能认栽,尽快和解了事。
04
因代理的欺诈或者疏忽导致两套提单在外流转,通常代理得到承运人的指示作为承运人的被代理人签发提单。但并不是每个代理都值得信任,例如,我司处理过一起原正本提单未及时收回的案子,经承运人同意,代理签发了第二套提单,虽然船东千叮万嘱一定要收回第一套正本提单后再签发第二套提单,但是代理并未成功收回,致使两套提单在外流转。另外,笔者曾读过一个案例,承运人的代理人就同一票货物签发了两套托运人不同的正本提单,违背了一票货物只能签发一套正本提单的国际惯例。代理人的上述签单行为存在明显的欺诈故意,依法应当向原告承担提单侵权的赔偿责任。本案经过法院审判,最终承运人与代理承担连带责任。
我司建议:
01
抵达港口前与代理落实锚地与靠泊路线,及时了解各渔场分布情况,减少误入养殖区的风险;
02
如果在港口发生事故,及时询问代理当地法律及行政规定,避免迟报引起罚款等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如不信任当地代理,可请保护代理或及时通知保险经纪以咨询保险人及通代意见;
03
在纠纷多发且法制不太完善的国家,若代理并不是船东委托,建议提前安排保护代理,并安排监卸检验;
04
如果不得不签发两套提单,一定确保收回并作废第一套正本提单!另外,承运人指示代理签发提单,一定要督促并落实代理是否按照指示签发,例如,我司遇到承运人指示代理签发带批注的提单,但是代理并未按照要求执行,而是签发了清洁提单,发生索赔后,承运人并不能完全依赖代理违反指示而撇清自身责任,至少保赔协会认为承运人在给予指示后有义务继续监督或检查代理的签发结果。
本公众号信息旨在分享、交流,仅做一般性参考,
不应视为针对特定事务的意见或依据。
如有特定事务需要,欢迎联系我们。
电话:0532-82971085
邮箱:marine@tnzconsult.com
claim@tnzconsult.com
info@tnzconsult.com
原创:刘 璐
审编:刘卫东
编辑:张一平
转自:诺亚天泽保险经纪
09-18 来源:信德海事网
10-10 来源:信德海事网 苏婉
05-07 来源:信德海事网
02-11 来源:信德海事网
12-30 来源:信德海事网
09-24 来源:信德海事网
02-27 来源:信德海事网
03-11 来源:曹玉墀 马麟 世界海运
01-27 来源:信德海事网
01-08 来源:蓝盾安检创新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