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来临,以长江为代表的内河水系也进入了季节性的枯水期。枯水期的低水位导致水深、航宽等通航尺度大幅下降,船舶发生碰撞、触礁、搁浅、自沉等事故的风险显著上升。
此外,部分河段为改善通航条件修筑了航道整治建筑物,这些建筑物所处水域受到低水位的影响,航道通航条件变得更加复杂,船舶遇险、触碰航道整治建筑物的机率大幅增加。根据统计,2020年以来,长江干线先后发生5起船舶触碰航道整治建筑物的事故,均发生在秋冬季、冬春季的枯水期。枯水期的触碰航道整治建筑物事故风险可见一斑:
案例一:
2020年3月18日1544时许,“W”轮(载铁矿9945吨,泰州至嘉鱼)上行至武穴3号白浮附近航道外水域(长江下游航道里程832.5公里)触碰武穴顺坝,造成艏尖舱右舷破损进水。
案例二:
2020年4月27日0400时许,“Y”轮(载硫金砂1950吨,九江至宜都)上行至陡湖堤水道9号X型白浮航道外(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452公里)触碰航道整治建筑物,导致船体破损进水,随即抵坡抽水,后因进水量大沉没。
案例三:
2020年11月15日1150时许,“WH”轮(载黄砂450吨,江阴至蚌埠)上行至长江#90黑浮北侧水域时触碰东二圩丁坝,造成船体前部破损。
案例四:
2020年12月1日2205时许,“S”轮(载废钢840吨,无锡至响水)航行过程中误入双涧沙整治建筑物水域,在福中水道长江#51黑浮北侧350米处(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127公里)触碰水下丁坝,导致“S”轮搁浅坐滩。
案例五:
2021年10月31日0320时许,“Z”轮(载石子2600吨,九江至宿迁)下行至东流水道东港6号白浮航道外附近水域(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691公里),触碰天心洲老虎滩头航道整治建筑物,导致船舶沉没。
图片常见的枯水期触碰航道整治建筑物事故原因?
1.船员不熟悉相关水域的航道通航条件及航路规定
部分船员对船舶航经水域的航宽、水深等航道通航条件不熟悉,对相关水域航道整治建筑物的分布范围、高程、走向等信息不了解,对存在航道整治建筑物的相关水域航路规定不掌握,在实际驾驶中盲目操作,进而产生危险。
2.船员开航前准备不充分、航行中值班不到位,未按规定航路行驶
部分船员在开航前疏于了解本船吃水及拟经航段的水位信息,未制定针对性航行及操作方案,航行中不关注河段水位变化情况。驾驶员未选择正确航路,未正确使用雷达等航行设备,船舶贪缓、贪边航行,导致进入航道整治建筑物水域引发事故。
3.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
部分船公司或船舶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所属船员的操作技能、安全意识、航行规定等教育培训不够,导致船员违规驾驶的情况时有发生;缺乏对所属船舶航行动态的掌握,不能及早发现和纠正船舶不安全状态;没有及时为所属船舶配备最新的航行资料(如航道图),致使船员无法提前熟悉相关水域航道整治建筑物分布状况。
如何防范枯水期船舶触碰航道整治建筑物事故发生?
1.船公司/船舶实际控制人
强化制度规范。
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所属船员落实航次会等管理制度,强化船舶航行状态远程监控跟踪,及时提醒和纠正船员不安全行为。
强化岸基保障。
加强船员培训,重点针对驾驶人员操作技能、安全意识、航行规定、航标辨识、助航设备使用等方面进行教育和训练,降低不当或冒险操作引发事故的概率。加强信息提示,及时收集并传递水位变化、航路调整等相关安全信息,督促船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为船舶配备最新的航行资料,确保船员可以提前熟悉拟经航段的航道整治建筑物分布情况。
2.船员
提前收集拟经航段的水位、航路及相关航道整治建筑物的分布范围、高程、走向等有关安全信息,结合船舶吃水制定航行操作计划,明确航道整治建筑物水域的具体航法,做到心中有数。
航行期间,认真遵守船舶航路规定,按照航行计划谨慎驾驶,避免冒险航行、贪缓或贪边航行引发事故。加强值班观察,注意搜集水位、气象等相关信息,提前做好恶劣气况、水位大幅变化等情况下的应对准备。遇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及时开启并正确使用雷达等航行设备,确保航行安全。
注意辨识航标,如发现河道中存在“×”型标、岸滩上(或者河道中)出现整治建筑物标牌,则表明附近水域存在航道整治建筑物,需要谨慎驾驶通过、禁止驶入。
(右岸侧“×”型标)
(航道整治建筑物主标牌)
(航道整治建筑物副标牌,与主标牌一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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