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几个月来,伊朗和委内瑞拉等受制裁国家增加了石油出口,货物追踪者注意到海上STS(船对船)货物转运增加,最常见的是在马来西亚、非洲和加勒比地区。
因此,参与STS货物转运的船只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进行非法出口,产生法律后果,例如资产被扣押或者被排除在美国金融体系之外。本文重点介绍了此类做法的主要法律风险,并为会员提出了避免不必要影响的关键步骤。
STS货物转运如何用于逃避制裁?
STS货物转运是指在海上油轮之间的原油、石油产品、液体散装化学品和液化气的转运,船舶无需停靠港口或其他设施。
许多STS货物转运是合法的;但是,在夜间和高风险地区作业、在受制裁国家附近停泊或漂航、AIS数据丢失等可疑情况应立即引起关注。
降低法律风险
违反制裁会产生严重后果,成员必须意识到这些后果。不遵守制裁或相关法规可能会引发当局和交易对手的广泛反应,危及保险范围,并使违规方面临严重的财务和声誉问题。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在STS货物转运之前、转运期间和转运之后进行详尽的调查至关重要。
有关STS货物转运的当地法规
一些国家,例如马来西亚,需要获得特定许可才能锚定并进行STS。因非法STS操作和缺乏所需许可证而被印度尼西亚海岸警卫队滞留和驱逐船只有很多,还导致船只被滞留和长时间延误。涉及违反制裁的对方船只可能会故意逃避此类规则,因为她们会引起地方当局的过多关注。
因此,在一国家海区内计划进行STS时,确保相关各方遵守当地法规至关重要。我们建议会员与当地代理和通讯员核实以确保合规。
对方船只的身份和情况
必须知道谁参与了STS操作,以及该方是否可能受到制裁;可以通过公司实体本身,或关联公司、船舶、政府机构或相关个人。如果STS作业靠近受制裁国家,建议格外小心。
关键要素包括:
· 确定与STS操作相关的人员,即对方船舶船东、托运人、收货人和任何中间人。
· 检查对方船舶是否涉及违反制裁规定。安全智库C4ADS的研究人员在2021年9月指出,近12艘船只盗用身份来逃避制裁,例如通过使用虚假的AIS(船载自动识别系统)传输或使用虚假的IMO编号设置虚假船舶注册。
· 审查所有相关公司的公司结构、控制权和所有权。
· 记录尽职调查程序的证据,以防以后出现问题。
货物原产地
逃避制裁经常使用STS转运来伪造石油货物的原产地,例如,将靠近转运地点的国家伪装成原产地。
降低风险的关键要素包括:
· 检查货物信息,尽可能多地了解正在转运的货物。
· 密切关注原产地证书——不幸的是,欺诈性原产地证书已被用来向委内瑞拉或伊朗隐瞒货物的原产地。
· 查看所有相关的运输文件,以确保记录有关货物、航程、相关方和船舶规范的正确详细信息。
· 如有必要,可以要求提供更广泛的装货港文件清单以验证货物的来源,例如清洁证书、港口日志、船/岸协议、损耗报告、货物生产商的材料安全数据表、预装载调查等。这些文件也应由第三方盖章和签名,以在可疑活动进行澄清。
· 货物在到达当前船舶之前是否经过任何中间人的保管?如果确实如此,请仔细调查保管方和保管地点。
· 了解货物的目的地和任何中间目的地。
对方船舶动向
涉及违反制裁的船只经常使用AIS操纵,因此我们建议会员仔细检查对方船舶的AIS历史记录:
1. 在STS货物转运之前和转运过程中检查AIS是否被禁用;
2. 在STS货物转运期间和转运之前监控船舶的运动,以确定AIS活动是否有异常的记录;
3. 在签订涉及STS货物转运的合同之前检查AIS历史记录。
合同条款
除了在STS货物转运之前和转运期间进行充分的调查外,适当的合同条款可以提供法律和经济保护。
制裁合规性
行业内已经制定了几个关于制裁合规性的标准条款。对于STS操作,租船合同条款最为相关,我们建议考虑BIMCO(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或Intertanko(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的措辞,并根据相关需求和活动进行调整。
一个好的制裁条款应保证任何一方及其关联公司都不受制裁。如果可能,船东还可以要求承租人提供货物权益、转租人及其附属公司不受制裁的保证。
除了针对转运对方的保证外,船东还可以从承租人那里来寻求保护,获得贸易不受制裁的保证。
起草建议:
· 条款范围应足够宽广,以保证对特定类型的货物的制裁(由于原产地或规范)。
· 承租人可能需要保证特定货物不受制裁;相关的合同(转租合同、销售合同等)应插入相应的条款。
· 如果保证涵盖合同的全部履行(而不仅仅是合同签订时),则保证能够提供更好的保护。
制裁条款的权利和限制
重要的是要考虑制裁条款的权利和限制。为了避免在转运对方受到制裁的情况下受到牵连,在违反制裁的情况下拥有终止权是有用的。
建议会员考虑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制裁的后果。涉及的交易不同,这些也将有很大不同。
起草建议:
· 条款应规定船东何时以及如何拒绝完成STS操作。
· 如果在运营期间出现制裁问题,各方应商定对货物的处理方式,包括船东何时可以拒绝 STS操作以及应承担的后果。
· 在以下情况下应触发拒绝STS操作的权利:
– 转运的对方船东/受益所有人受到制裁。
– 转运的对方船舶受到制裁。
– 转运的对方船舶在一段时间内禁用AIS。
– 对货物来源/目的地存在担忧。
鉴于非法石油贸易与禁用AIS之间的共同联系,我们还建议考虑制定一项规范AIS活动的条款,例如2021年7月的新BIMCBO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AIS条款,其目的是允许船东和承租人终止与出于非法原因禁用AIS的任何转运对方签订合同。
应谨记,合同条款不会提供完整的保护,不应将其作为保证,特别是因为制裁保证取决于转运对方的支付能力,而制裁问题可能有损支付能力。因此,我们强调采取此处建议措施的重要性,以减轻与STS操作相关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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