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20年9月1日约0600 时,一艘1597总吨的广州籍自卸砂船在东莞大汾北水道洪梅钢材城码头对开水域停泊期间,轮机长在机舱关闭压载水阀时,由于阀体手轮和右主机起动装置之间空隙较小,身体触碰到漏电的电箱离阀体近侧表面和压载水管闸阀,导致触电身亡。
经询问船员、查阅检验证书,右主机起动充电电源装置为船东私自加装设备。原充电装置及充放电板完好,但船员已习惯用私自加装的QD-2000型起动充电电源装置直接起动主机或为主机起动电池充电。经现场勘验发现右主机起动充电电源装置用于主机起动蓄电池充电或直接起动主机,由配电板直接供电;设备通电状态下,电笔检查该装置金属外壳为带电状态。该装置顶端距机舱花铁板高约650MM,与闸阀手轮相距约180MM,后端离机舱后壁约为600MM;该装置安放在钢质支架固定的木块上,底部4角有胶质的地滚轮;装置的金属外壳与船体、固定支架无任何刚性接触。位于该装置背部的接地线柱未见有接地。
事故原因
- 轮机长在去关闭压载水阀,由于阀体手轮和起动装置之间空隙较小,身体触碰到漏电的电箱离阀体近侧表面和压载水管闸阀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 轮机长进入机舱处所作业,未穿工作服装,未穿绝缘鞋,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中上身赤裸,由于个人安全防护不足,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意识不强,导致意外触电。
- 船上未制定维护保养计划,作为轮机长负责船上机器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没有对长期漏水的压载水阀进行修理,没有对船舶机电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和保养,以致设备老化引发漏电。
- 私自加装的右主机起动充电电源装置没有经过船舶检验机构认可,且设备未接地。
事故教训
- 船舶应做好船舶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对机舱机电设备的检查、测试、维护,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船上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船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拆除船上私自加装的设备,对船上的电气系统做一次全面的检查。
- 船公司应落实对船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警示教育,增强船员安全意识。制定和完善船上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管理制度,并督促船员有效落实,防止意外伤害。
选自《水上交通安全典型事故案例集(201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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