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网
7月15日早上0605时,内河集装箱船“XINGU XXX”触碰到广州北斗大桥南引桥过渡墩,导致大桥一底座产生裂痕。随后,北斗大桥水域实施全封航。
考虑到北斗大桥水域实施全封航导致其他水道船舶交通流量大幅增加,7月17日,广州海事发布航行安全警示提醒南沙下横沥水道等的船舶注意航行安全。
如今,各方面的注意力正从应急处置转向后期处理,其中,赔偿是一个各方面都高度关注的重难点问题。那么,发生船撞桥责任事故后应该如何赔偿呢?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阐释:哪些要赔?谁来赔偿?资金从何而来?是否有权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哪些要赔?
Q 预计损失将超千万?
据有关人士透露,此次事故初步损失估计将超千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损失:桥梁检测费用、封航费用、修复方案设计费、修复工程监理费、交通管制措施费与桥梁修复费用等。
Q 网传每天12万交通管制费?
除了桥梁方面所产生的费用以外,引发业内热议的就属交通管制措施费了,网传每天12-13万。考虑到管制时间较长,这笔费用将非常可观。
实务上来看,海事部门基于履行组织和协调搜救的职责,往往会向其掌握和了解的社会救助资源第三方发布指令,由第三方接受海事部门的指令提供现场警戒等救助服务,该费用通常表现为监护救助费。
如果船方能够提供社会救助资源承担现场警戒等救助服务的,可以向海事部门提出申请,至于现场警戒船舶应当具备什么条件,由海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决定。实务中就有肇事船方提供其他船舶实施现场警戒服务的案例。
海狮小贴士
总而言之,根据《民法典》侵权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之规定,大桥业主方可以请求赔偿因船舶触碰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船舶触碰后相继发生的有关费用和损失,为避免或者减少损害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和损失,以及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
而对于取得救助效果的,救助人有权基于《海商法》第183条向被救助方请求救助报酬,当然该请求权限于必要且合理的救助费用。
谁来买单?
Q:巨额损失该由谁承担责任?
但凡责任事故,只要能明确责任人,责任人就是赔偿主体,应当负担起全部责任。即使由于种种原因先由政府垫付,后期也必然有一个与肇事企业“算账”的问题。
进一步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肇事企业赔得起,一种是肇事企业赔不起。
前一种情况的典型事件是2011年的康菲漏油事件,责任方康菲中国公司由于财力雄厚,有承担能力,前后共付出数百亿元的赔偿(含补偿)。后一种情况也是大部分企业将要面临的,可能因为一次事故直接加速导致破产,如2018年9月宣布破产的东莞市丰海海运有限责任公司。
海狮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篇的规定,船舶经营人、船舶管理人、船舶所有人应对“XINGU XXX”在涉案触碰事故中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关于救助报酬,则应由获救船舶和其他财产的各所有人,按照船舶和其他各项财产各自的获救价值占全部获救价值的比例承担。
赔偿资金从何而来?
Q:保险公司会赔么?
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的主要来源是责任人自己承担,除此之外根据不同情况,还可能会有财政资金、保险资金等资金参与。
说到保险资金,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由于保险的密度和深度很大,因此在灾害和意外事故发生后,保险资金历来是赔偿的第一序列资金。
遗憾的是,在船舶保险领域,由于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明确将桥梁触碰责任列入除外责任范围,因此历次发生船撞桥事故后,此类风险在绝大多数船舶保险中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保险公司往往是有心无力、无从表现。
海狮小贴士
近年来船舶撞桥事故案件不断增加,事故损失金额呈巨额化,2017年,广东一船东互助组织——广东中小船东互助发展中心首创船舶撞桥互助保障,集众人之力分散船舶撞桥的重大风险。自推出以来深受船东喜爱,目前参保船舶已千余艘。
据悉,该互助中心作为所有参保船舶的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船舶撞桥责任保险,参保船舶因触碰桥梁所导致的桥梁的直接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约定,每次事故保险责任限额最高为1500万元。同时,将保险责任扩展至碰撞桥梁导致桥上人身伤亡、过往车辆受损,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其中人身伤亡每人每次事故限额50万元,车辆受损每次事故限额30万元/辆。
有权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Q:肇事船舶可以享受责任限制吗?
关于大桥因船舶触碰造成的损失,虽然 “XINGU XXX”轮作为内河船舶,不在海商法的调整范围之内,但如其属于交通部《关于不满300总吨船舶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规定的适用船舶范围,通常情况下其仍有权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Q:救助费用可以享受责任限制吗?
至于救助报酬,根据海商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任人就救助报酬的支付不得援用赔偿责任限制规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责任人以外的其他人,为避免或者减少责任人依照规定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损失而采取措施的赔偿请求,以及因此项措施造成进一步损失的赔偿请求,责任人仍可以依照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可不只是赔钱!
以上说的只是赔钱的事。其实事情到此,远远没有结束。所有的责任人,一经查实以后,还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责任。
从实务案例来看,一般而言,桥区水域的航行风险高于开阔水域,对船舶驾驶的要求较高。
在船舶触碰桥梁案件中,常见的事故原因包括驾引人员不熟悉桥梁尺度、疲劳驾驶、未保持正规了望、未保持安全航速、未按规定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船公司管理不当等,这些与驾驶人员的操作以及公司的管理行为息息相关。
海事管理部门全面调查后,将进行责任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在调查结束后,海事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以船舶通过桥区水域时未加强瞭望为例,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103条
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责任船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船员适任证书三个月至十二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
当然,如果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交通肇事罪等刑事犯罪的,海事管理机构还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在九江大桥一案中,肇事船方不仅为此承担了数千万损失的赔偿责任,船长还因交通肇事罪获刑六年。
版权声明
本文不代表个案法律意见
本文作者:小海狮
法律支持:张雅思
图片均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欢迎转发朋友圈,转载请联系我们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09-18 来源:信德海事网
05-07 来源:信德海事网
10-10 来源:信德海事网 苏婉
12-30 来源:信德海事网
02-27 来源:信德海事网
03-11 来源:曹玉墀 马麟 世界海运
01-08 来源:蓝盾安检创新工作室
07-30 来源:信德海事网
03-27 来源:信德海事网
11-20 来源:信德海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