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去年浙江海事局开展的供油船安全与防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吗?活动结束了,可我们对于安全和防污染的重视程度可丝毫没有松懈。近年来,宁波舟山港船舶进出港数量居高不下,船舶油料需求巨大,随着浙江自贸区保税燃油加注中心建设,宁波舟山港供受油作业将更加频繁。据小编统计,2020年仅宁波港域供油作业数量近5000次,其中作业时间超过2小时的近40%。供油作业期间存在因船舶走锚、断缆、管路阀门故障、防火防静电不当、油气积聚等产生冒舱、污染、起火等事故风险,可不能大意哦。
话不多说,让我们先看几组令人悲伤的溢油事故案例吧:
案例一
某轮某日靠妥香港某泊位加装燃油,因燃油舱门未关紧,造成货舱内多个货箱浸泡燃油内,受到严重污染。在操作排放货舱污水时,将约500L燃油排入海水中。
案例二
2018年某日,XX籍集装箱船某轮在某码头靠泊加装燃料油操作过程中,由于远程液位监控系统故障,导致油舱满溢,部分燃料油落入江中。
案例三
2020 年某日,某轮靠泊加装燃料油操作过程中,因供受油双方对本次加油数量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燃油从透气孔两侧的滤网溢出至甲板后沿船壳落入江中。
供油作业事故一般是因何引起的呢?
据分析,船员安全意识不强、未能落实设备检查、供受油双方沟通不畅等都是发生溢油的重要原因。而供油船一旦发生溢油事故,不但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同时会给船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法律的严重惩罚!
相关法律法规
因此,对于供油作业的安全问题,我们一定要重视重视再重视,谨慎谨慎再谨慎!
供受油作业双方应关注的要点
我们梳理了部分关注点,具体内容可详见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
☑作业前,应当做到:
1.检查管路、阀门,做好准备工作,堵好甲板排水孔,关好有关通海阀;
2.检查油类作业的有关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对可能发生溢漏的地方,设置集油容器;
4.供受油双方以受方为主商定联系信号,双方均应切实执行;
5.在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签订《供受油安全作业检查表》;
6.其他作业前准备措施。
☑作业中:
要有足够人员值班,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掌握作业进度,防止跑油、漏油;
☑停止作业时:
必须有效关闭有关阀门;收解输油软管时,必须事先用盲板将软管有效封闭,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软管存油倒流入海。
☑其他要求:
1.供油软管定期检测,及时更换状况不佳软管。
2.船上人员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处所使用安全型火种。禁止在甲板上和可能存在油气的处所使用明火。
3.不使用的锚具应妥善固定,并应处于立即使用状态。定期检查系缆系统。
4.电话、便携式VHF/UHF设备和无线电话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5.关闭货油舱舱盖。除进行测量等操作需要打开外,保持观测孔关闭。
6.在甲板备妥及时清除溢油的工具。如发生溢油,应报告主管机关并执行相关的油污应急计划。
7.采取其他保障作业安全的措施。
今天的介绍就到这里,愿广大供油船船员们和宁波海事局一起打起十二分精神,注重供油作业安全,保护好深蓝大海的环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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