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巴西海运签证政策重大更新,惠及中国海员及港澳台船东
2025年3月13日,巴西移民警察总局(CGMIG/DPA/PF)发布第7号官方通告,对巴西与中国之间的“海上运输协议”适用范围及相关细则进行了明确与拓展。这一举措,不仅体现巴西执法政策的重大转变,更将为中国海员及相关船东带来极大便利。
适用范围显著扩大
地区与船籍拓展:
此次更新,将协议适用范围扩大至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悬挂五星红旗,且在我国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搭载中国籍船员或港澳台地区船员的船舶,挂靠巴西港口时,未持有ILO185公约下海员身份证件,也能免签入境巴西。此外,广西、内蒙古、宁夏、新疆、西藏五大自治区注册船舶的中国籍海员,同样被纳入签证豁免范围。
海员证件提醒:
中国海员在其他旗船舶上工作,虽然持有中国海事局签发的海员证,船东也可能会因海员证件问题遭受处罚。
豁免与停留规定明晰
短期停留免签:
海员在巴西境内停留不超过90天,满足通过航运代理承诺支付逗留期间费用、福利及遣返费用的条件,便可享受免签待遇。
长期停留要求:
若海员连续12个月内在巴西停留超过90天,需提前向巴西驻外使领馆申请长期签证。
未决案件与罚款处理
未决行政案件:
对于此前已发生处罚,且仍处于行政辩护或上诉期的案件,联邦警察移民司(DELEMIG/RJ)负责人将接受针对先前违规行为提出的辩护和上诉,但该规定仅适用于罚款仍处于行政复议阶段的情况。
已缴罚款退还:
因违反ILO185号公约规定,为未持有有效SID的中国海员缴纳罚款的船东,可采取司法手段,申请退还罚款。
此次巴西海运政策的调整,对在我国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船舶船东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特别是香港作为全球海运主要船籍登记地之一,众多香港登记的船东将从中显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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