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船员条例》的修订、船员任解职的取消和服务簿资历系统维护方式的变化,船员朋友们一定想对船员服务簿法律属性、职能等进行深入的了解吧。前期,凡凡帮办团队制作了船员服务簿资历填报的专题公众号文章,并录制了视频,广受船员朋友们欢迎。
应大家要求,团队结合法规、规章和相关要求,对船员服务簿进行系统解读,希望对广大船员朋友们有所帮助。
01 船员服务簿有啥渊源呢?
船员服务簿制度最早起源于1984年,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海事局前身)发布了《关于颁发和实施<船员服务簿>规定的通知》(水监字[1984]82号)正式确立我国的船员服务簿制度,1985年9月28日,又发布了《关于颁布船员服务簿实施办法的通知》(已失效)。期间,部海事局相继出台了关于船员服务簿记载事项要求的相关通知。
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令第494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该条明确了取得船员服务簿是获取船员资格的前提条件。
2020年3月27日,国务院令第72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船员条例》进行了第六次修订,对第四条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条例所称船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船员适任证书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该条修改了船员认定的条件,取消了需要取得船员服务簿作为获取船员资格的前提条件,改为船员适任证书。但同时在修订后的第六条、第七条中,明确了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时一并发放船员服务簿,并对船员服务簿的记载事项予以了明确。第六条“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及船员服务簿。”第七条第三款“船员服务簿应当载明船员的姓名、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履职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同时,《船员条例》第49条、第50条、第52条、第63条对违反船员服务簿管理相关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从而可以看出船员服务簿仍然是船员在船服务的法定文书。
02 船员服务簿取得方式有啥变化呢?
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2019〕6号),自2019年2月27日起船员服务簿签发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因此,2020年《船员条例》第四条修订时,取消船员服务簿许可事项,变更为随船舶适任证书核发直接发放。此种变化带来的仅是船员服务簿取得方式的变化,“自2019年2月27日起,海事管理机构不再进行船员服务簿签发审批,对通过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审查的船员直接发放船员服务簿”。
《船员条例》修订,对船员持有适任证书的范围进行了改变,将厨师、服务员等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纳入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申请人员范围。因此,所有在船船员仍需持有船员服务簿。
03 船员服务簿资历填写有啥要求呢?
依据部海事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08]351号)附件一第5项船员服务簿资历页填写说明,服务簿服务资历页面记载事项填写要求如下:
第一列:第一格统一盖船舶章(规格3cm*2cm),内容包括船名、总吨和主机功率;第二格船舶种类手工填写;第三格填写IMO船舶识别号(如有)。
第二列:手工填写,任职地点填写港口或城市名称。
第三列:手工填写,填写船员实际担任职务的名称。
第四列:手工填写,填写当值船长亲笔签名及注册号(身份证号)。
第五列: 手工填写,解职离船地点填写港口或城市名称。
第六列:手工填写,“合格”或“不合格”。提醒:该项填写要求根据中国海事局海船员(2013)330号文《关于船员服务簿记载事项要求的通知》已经做出改变:即为满足适应《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标准2.1.1(e)和2.1.3关于就业记录的要求,此项关于任职表现的记载栏不再要求填写,并以打叉“X”形式予以删除。
第七列:手工填写,填写当值船长亲笔签名及注册号(身份证号)。
注意:船员服务资历必须能真实地反映船员的水上资历,不得弄虚作假。服务簿服务资历填写页面应保持清洁、平整,不得污损。由于笔误填错时,应注明该行无效,另起一行填写。
04 船员服务簿记载资历的重要意义?
船员服务簿是船员在船服务的法定文书,必需按要求如实记载,违反相关规定还要面临行政处罚。服务簿记载记载的船员服务资历是船员晋升考试、职级晋升和到期换证的重要条件,是船员在船服务的最直接有效的证据,是载明船员服务资历的重要文书。因此,船员服务簿资历对船员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注意:船员上、下船时要对填写的资历认真核对,发现错误的及时改正,要及时、准确、按要求填写资历,杜绝虚假填写、资历出借、资历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05 海事管理系统中船员服务资历来源有哪些?
依据船员管理系统,船员服务资历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各航运企业通过船员电子申报系统向海事机构申报;二是船员通过刷身份证方式,将任解职信息产生资历记录录入船员管理系统。
疫情发生以来,部海事局取消船员任解职登记,改用通过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对船员解职情况进行报告。根据部海事局今年2月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海船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办理指南》精神,国内航线海船船员“自2020年2月23日起,船员无需现场办理任解职信息登记,任解职信息通过船舶进出港报告生成;此前已现场办理在国内航行海船上任职信息登记,但尚未办理解职信息登记的船员,亦无需再到现场办理”。因此,船员任解职信息录入船员管理系统的渠道已经关闭,增加船员通过电子申报系统自行维护船员服务簿资历模块。
因此,目前海事管理系统船员服务簿资历来源有:一是船员通过电子申报系统自行维护的服务资历;二是各航运企业通过船员电子申报系统报备的服务资历;三是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导入的船员任解职记录信息。
06 船员如何通过电子申报系统中维护船员服务资历呢?
登录船员电子申报系统后,在“船员服务簿资历填报”模块,按照系统要求填报换证使用的资历,在“服务簿资历证据”模块上传船员服务簿个人信息页和资历页。
船员服务簿个人信息页和资历页必须扫描或拍照上传,海员证、护照的个人信息页、签注页在确实使用了该类证件出入境的情况下拍照上传。
目前,船员电子申报系统已经进行升级,上传的证据照片与填报的资历信息不需要关联。
注意:为减少船员不必要系统操作,建议服务簿资历维护只填写换证使用资历即可,不使用的资历不需要填报。同时为提升审核效率,在此提醒船员朋友注意:
一是填报资历按照服务簿签注如实报送;
二是上传照片信息一定要清晰、完整、全面;
三是上传照片合理命名,如“服务簿个人信息页”“服务簿资历页第×页”等。
07 船员服务资历如何认定呢?
在船员管理系统中,系统会自动比对船员维护资历、公司报备资历、进出港系统导入资历,如果互相吻合,系统会自动比对通过。如果存在不符,系统会产生提示信息,审核人员通常会通过海事内部系统进行比对、与船员本人电话联系沟通、与所服务的船公司或外派机构沟通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核实资历。在没有其他书面证据冲突情况下,审核人员会优先认定船员服务簿记载资历。
注意:依据目前的法律法规规定,船员服务簿作为法定文书,其记载事项的重要性、权威性不言而喻,在此提醒广大船员朋友们在上、下船时要认真核对服务簿记载事项,包括任职日期、地点、职务等一定要填写准确,特别是对考试、换证有重要意义的资历,并通过相应系统及时进行报告或者报备。
08 船员服务簿记记分附页有啥用处?
与船员服务簿一起发放的,还有船员服务簿记分附页。因此,小编和大家简单聊聊船员违法记分的相关规定。
依据《船员条例》(2020年修订)第43条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对有违反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船员,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记分制度。
依据《船员违法记分办法》(海船员[2015]600号)文件,海事机构可以对船员违反海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累计记分,并附有船员违法记分分值标准,对具体行为名称、对象、分值和法律依据均有规定。海事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工作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5〕737号)对具体实施进行详细规定。
如对船员进行违法记分,海事机构会在记分附页对记分分值、时间、原因和执法机构进行记载,同时将记分信息录入海事管理系统。
注意: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5分的,最后实施船员违法记分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扣留其船员适任证书,责令其参加法规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适任证书,记分分值重新起算。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1-11 来源:航运运价交易SSE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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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