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网络仅供示意
1. 基于风险评估及方案修正,新加坡继续采取对COVID-19的严格预防措施。船舶到达新加坡,如有维修、保养、调查和检疫等需要岸上人员登船的活动,除加油加气和补给外,其船东、船代或船长必须提前通知港口负责人,并提供相关信息。
2.船东、船代或船长必须在船舶到达3天前通知港口负责人,同时确定并报告岸上人员(验船师,P&I人员,船公司主管和维修人员)登船地点是在锚地还是码头。
应提交以下信息:
a.船名;
b.航运服务公司名称;
c.登船目的和工作范围;
d.登船人员的全名及联系方式;
e.预计登船日期和时间,预计在船停留时间;
f.航运服务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SMM),包括登船前、登船时、登船后的COVID-19安全间隔的详细信息和预防措施;
模板请参见附件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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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
3.以上信息应提交给海上安全控制中心(Marine Safety Control Centre)的值班人员,email:pms@mpa.gov.sg.
4.任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知和提交以上信息的船东、船代或船长可能会被视为违反《海事和港口管理局法案》(第170A章)第44条,并处以最高$10000罚款。
5.如果未事先通知,岸上人员将无法登船。对于已提前发出通知的船舶,岸上人员应注意参考:
6.有岸上人员登船的船舶应采取以下措施:
a.所有船员均应始终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至少2米);
b.所有船员每天都要记录两次体温;
c.建议所有船员保持船上卫生,及时清洁经常接触的表面,如桌子,海图桌,餐桌,驾驶台,机舱控制台,门把手,手柄,开关,电话, VHF对讲机,水龙头等;
d.船长应隔离身体不适的船员和乘客;
e.应禁止身体不适的岸上人员上船;
f.尽可能减少船员与岸上人员的互动,如果有条件,请指定一个单独的、干净的且经过消毒的休息区,以及仅供岸上人员使用的专用厕所;
g.岸上人员下船后,请对被使用过的、高频接触的区域进行消毒,船长应该参考国家环境局(National Environment Agency)发布的对公共区域和房间进行消毒的指南;
h.记录岸上人员的在船活动;
7.提醒航运服务公司的所有者/经理/主管参考所有可用的健康建议,并提醒公司员工。
8.希望采取其他预防措施的公司应确保这些额外措施符合新加坡港的现行标准/程序。
9.我们感谢相关各方为确保新加坡港保持高效运营而作的不断努力。我们也敦促所有人要保持警惕,团结起来应对COVID-19。
资料来源:MPA
附件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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