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在2019年的联合国气候峰会上,由60多家航运业相关的公司、机构共同成立了零排放联盟(Getting to Zero Coalition),致力于到2030年大规模实现商业上可行的零排放船舶和燃料。最终目标是到2050年实现完全脱碳。该联盟目前由全球海事论坛(Global Maritime Forum)管理。2021年该联盟在其发布的《脱碳新浪潮:绿色走廊》(The Next Wave Green Corridors)研究报告中,构想和设计了主要港口枢纽之间特定贸易路线的零排放解决方案,即绿色航运走廊,以加快航运转型的速度。
2021年11月,在英国格拉斯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缔约方大会第26次会议(COP26)期间,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22国签署了《关于绿色航运走廊的克莱德班克宣言》(简称《宣言》),提出:到2025年,在全球两个或多个港口间建立6条以上绿色航运走廊,并在2030年前不断扩大绿色航运走廊建设数量,助力全球航运业在2050年实现全面脱碳目标。
《宣言》附件阐述了绿色航运走廊的概念,签署国之间的港口、船公司、燃料供应商等航运产业链相关方开展合作,通过引进创新技术、采用新型燃料等手段,在特定航线上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甚至零排放目标,该特定航线被认为是绿色航运走廊。
图:绿色航运走廊愿景
一发展现状
国际零排放联盟与全球海事论坛共同发布的《2023年绿色航运走廊年度进展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球绿色航运走廊的数量由2022年底的21条增长至44条,翻了一番。南太平洋和南大西洋地区的航运走廊数量有所增加;南美洲和非洲也出现了新的航运走廊,然而,总体数量仍然较少;亚洲的航运走廊数量显著增加,2023年宣布了多项跨太平洋航运走廊;而欧洲的近海航运走廊数量增加了一倍。
图:全球绿色航运走廊地图
报告显示,随着航运走廊数量增加一倍,参与其中的利益相关者的数量也随之增加。参与绿色航运走廊的171个利益相关者覆盖了整个海事价值链,但传统航运参与者的参与程度仍然最高,如船东/运营商、港口和海事监管机构。全球十大集装箱航运公司中的八家、五大邮轮公司中的三家、十大散货航运公司中的四家以及二十大加油中心中的九家参与了绿色航运走廊。而价值链中的燃料生产商、金融机构的参与度较低,仅有七个航运走廊有燃料生产商参与,三个航运走廊有金融机构参与。
图:绿色航运走廊利益相关者组成
在绿色燃料选择方面,截至2022年底,仅有6条航运走廊明确了重点燃料;截至2023年底,该数量增至22条。甲醇和氨是最受欢迎的两种燃料,这两种燃料被认为是中型和大型船舶的主要选择。大多数航运走廊都选择单一燃料。许多散货船航运走廊选择氨,渡轮航运走廊选择甲醇,小型船舶航运走廊则选择氢或电力。然而,集装箱航运走廊倾向于选择多种燃料,或不确定燃料选择。这可能是由集装箱运输的多燃料性质决定的。另外,数据显示,大家对生物燃料或蓝色燃料等过渡性燃料持开放态度。
图:绿色航运走廊燃料选择
二政策支持
许多国家都在航运走廊的早期发展阶段提供了有意义的政策支持。2022年4月,美国政府发布了关于绿色航运走廊《Green Shipping Corridors》框架文件,实施范围包含国内和国际两个航运贸易线路。文件提出2050年前实现走廊各方面温室气体零排放,具体措施包括建立替代燃料加注或充电基础设施、部署应用低排放或零排放燃料和技术的支援船和商业港口工作船、部署应用低排放或零排放燃料和技术的远洋船舶、促进船舶电气化和岸电应用、提高船舶和港口运营能效等。2022年11月,法国宣布“法国-梅尔2030”(France-Mer 2030)计划,旨在推进海上运输部门碳减排。计划提出五年内提供3亿欧元的公共资金,并创建一个海事投资基金,支持零排放船舶技术创新,实现渔业、商业和旅游船只脱碳。达飞海运集团承诺向法国本土和海外从事海运业的所有公司提供2亿欧元项目研发资金,支持法国航运和港口业脱碳。
三典型绿色航运走廊
PART 01澳大利亚—东亚铁矿石
绿色航运走廊
图:澳大利亚—东亚铁矿石绿色航运走廊
2022年4月,以必和必拓、力拓集团为代表的矿石货主企业和以奥登多夫、星散海运为代表的澳洲航运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宣布启动澳大利亚—东亚铁矿石绿色航运走廊建设。目前,雅苒清洁氨公司和皮尔巴拉港务局已经完成了一项关于在皮尔巴拉加注清洁氨燃料的可行性的研究。
PART 02亚欧集装箱(鹿特丹—新加坡)绿色航运走廊
图:亚欧集装箱绿色航运走廊
2022年8月,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和鹿特丹港务局签署谅解备忘录,合作建立世界上最长的绿色与数字航运走廊——亚欧集装箱绿色航运走廊,以实现低碳和零碳航运为发展目标。亚欧集装箱绿色航运走廊作为全球性走廊的代表,联合了来自整个航运业价值链的20多个合作伙伴,包括新加坡海事及港务局、鹿特丹港、A.P.穆勒马士基集团、新加坡国立大学海事研究中心、花旗、全球甲醇行业协会、雅苒清洁氨公司等。
PART 03上海—洛杉矶绿色航运走廊
2022年1月,由上海市、洛杉矶市、上海港、洛杉矶港和城市气候领导联盟(C40)共同发起了“上海—洛杉矶绿色航运走廊”建设倡议。同年6月,长滩港也宣布加入该走廊。上海港—洛杉矶港绿色航运走廊是世界上第一条横跨太平洋的绿色航运走廊。该走廊建设涵盖了地方政府、港口企业、航运公司、技术支持方和国际贸易经营商等多方主体,合作伙伴还包括A.P.穆勒马士基集团、达飞海运、中远海运、船舶零排放货主联盟(coZEV)和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等企业和机构。
PART 04
欧洲港口绿色航运走廊
2022年4月,马士基与波兰格丁尼亚港、德国汉堡港、丹麦罗恩港、荷兰鹿特丹港、爱沙尼亚塔林港共同启动服务北欧和波罗的海的“欧洲港口绿色航运走廊网络”计划,又称“泛波罗的海绿色航运走廊”计划。该走廊发起者是马士基·麦克-凯尼·穆勒零碳航运研究中心,其成员还包括美国船级社、西门子能 源、嘉吉(Cargill)、曼恩能源、三菱重工和日本邮船, 专业涉及船舶设计检验、制造、运营和能源/动力供应。
PART 05“丝路联盟”绿色航运走廊
图:“丝路联盟”航运走廊区域(左)及主要航线(右)
“丝路联盟”绿色航运走廊是在2022年5月26日由劳氏海事脱碳中心(LR Maritime Decarbonisation Hub)组织,代表了印度洋和太平洋的绿色走廊集群,由来自海事、能源、金融和公共部门的18名成员组成。初始成员包含地中海航运、太平船务、万海航运、新发国际、瓦锡兰、亚洲开发银行等。初始阶段,这些成员合作方将共同向其他利益相关方(燃料供应商、港口运营商、政府等)提出综合需求,支持绿色航运走廊集群。其后,新加坡港务集团(PSA)、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雅苒清洁氨公司、全球甲醇行业协会、集装箱船东MPCC和新加坡国立大学海事研究中心陆续加入“丝路联盟”。
四发展机遇
当前,我国不是《克莱德班克宣言》签署国,也没有出台国家层面的绿色航运走廊相关文件,但我国参与了第一条绿色航运走廊的建设,即上海—洛杉矶绿色航运走廊。同时,国家和地方持续推动绿色航运发展,2021年9月,“长江干线绿色航道建设及应用”交通强国试点项目获评启动。2022年5月,《关于扎实推动“十四五”规划交通运输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工作方案》明确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规模应用。2023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纲要(2024—2030年)》,提出:到2025年,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体系初步构建;绿色船舶产品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船用替代燃料和新能源技术应用与国际同步,液化天然气(LNG)、甲醇等绿色动力船舶国际市场份额超过50%;到2030年,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体系基本建成。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繁忙的内河通航体系,较短航线上的小型船舶可能更容易在较短的时间内脱碳。沿海渡轮航线、内陆水道和河流都可能成为潜在的绿色航运走廊。国际绿色航运走廊的运行机制可为我国航运业加速脱碳提供有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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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ttps://maritime-executive.com/article/world-s-longest-green-corridor-planned-between-singapore-and-rotterd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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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来源:张恩瑜 船舶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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