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BIMCO完成了对于航次租船(Voyage)合同的ETS条款制定,一次性推出三个条款,代表了三种情景:排放配额算入运费、排放配额单独作为附加费、以及将排放配额转嫁。
航次租船(Voyage)合同的签署方通常为船舶运营商与货主(或货运代理),不同于期租合同下的EUA转嫁,Voyage合同为船东和货主提供了不同的选择。不同的选择意味着双方不同的责任与操作模式,在极度缺乏实操经验的当下,合同条款如何签订依然极大考验着航运公司租船部门对于法规履约的理解和租船经验的掌握。
同时,BIMCO更新了SHIPMAN船舶管理合同,为船管公司与船东之间的船管协议划清了欧盟排放配额(EUA)的责任。
按照当前的欧盟法规,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EUA缴纳的责任依然是注册船东。但是按照行业的传统,绝大多数的具体职责依然要转移到船舶管理公司旗下。这对船舶管理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了很大的要求。
加上之前为定期租船合同推出的ETSA条款,对于明年对航运业生效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BIMCO为航运业各方已经提供了可供参考的租约模板。
除了BIMCO,航运碳咨询公司Siglar Carbon近日也推出了船舶租约ETS条款,分别包括:
1、航次租约(spot voyage)ETS条款;
2、包船合同(COA)ETS条款;
3、期租合同(TC)ETS条款。
Siglar Carbon表示利益相关者在租船谈判中对欧盟配额(EUA)依然表示犹豫不决,而近期关于条款的咨询也异常火爆。
航次租约(spot voyage)ETS条款
包船合同(COA)ETS条款
期租合同(TC)ETS条款
12-21 来源:张恩瑜 船舶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08-19 来源:连云港海事
08-04 来源: 国际海事研究中心
03-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6-1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1-18 来源:张云嵩、严青 造船技术与海洋平台
10-16 来源:林新通 世界海运
04-12 来源:丁一文 邹 婕 世界海运
03-21 来源:信德海事网
06-11 来源:信德海事网